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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咸宁市科技创新“十四五”规划的通知

索引号 : 011336941/2022-09070 文       号 : 咸政发〔2022〕2号

主题分类: 科技 发文单位: 市人民政府

名       称: 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咸宁市科技创新“十四五”规划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2年04月01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2022年04月01日

咸政发〔2022〕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咸宁高新区管委会:

现将《咸宁市科技创新“十四五”规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咸宁市人民政府      

2022年3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咸宁市科技创新“十四五”规划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迈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入创新型国家前列、如期建成世界创新强国的关键时期。根据《国家科技创新“十四五”规划》《湖北省科技创新“十四五”规划》和《咸宁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要求,结合咸宁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基础与形势

“十三五”期间,咸宁市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紧密对接省“一芯两带三区”区域和产业发展战略布局,不断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大科技创新投入,建设科技创新平台,发展高新技术产业,优化创新创业环境,大力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为“十四五”构建科技创新发展新格局奠定了良好基础。

(一)“十三五”科技创新的主要成效。

1.科技体制改革不断深化。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科技创新工作,先后出台《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科技创新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中共咸宁市委 咸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133”区域和产业布局推动全市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咸宁市加快构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支撑平台实施方案》《咸宁市创新创业先锋行动计划(2016—2020年)》《咸宁市抓好赋予科研机构和人员更大自主权有关文件贯彻落实工作实施方案》和《咸宁市市级科技计划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等一系列政策文件,从税收优惠、财政支持、人才引进、融资担保、风险投资等方面不断完善科技创新政策环境,推进科技体制改革向纵深发展。

2.科创平台建设初显成效。全市获批省级产业技术研究院2家(湖北省智能机电产业技术研究院、湖北省赤壁产业技术研究院),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9个,省级校企共建研发中心9个,省级重点实验室2家,省级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2家;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校企共建研发中心311家,市级产业研究院10家,市级产业技术创新联盟5家;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组建科研平台达到了30%;国家级众创空间1个,国家级星创天地2个,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8个,省级众创空间12个,市级创新创业平台26个。

3.高新技术产业快速发展。全市高新技术企业总数273家,是“十二五”末的2.73倍;实现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255亿元,是“十二五”末的3倍;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16.6%,比“十二五”末的8.35%提高了8.25个百分点,平均年增长1.65个百分点。湖北瀛通通讯股份有限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成功上市,实现了全市高新技术企业在A股上市零的突破,引领并推动了全市高新技术产业的创新发展。

4.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稳步推进。全市专利申请量18072件,是“十二五”期间的3.3倍;发明专利申请4132件,是“十二五”期间的3.2倍;专利授权量14028件,是“十二五”期间的5.8倍;发明专利授权361件,是“十二五”期间的2.2倍;登记省部级以上科技成果349项,是“十二五”期间的2.3倍;登记技术合同3176项,技术合同成交额达到166.05亿元,是“十二五”期间的6.1倍;获省级科技奖励32项,是“十二五”期间的1.52倍;转化科技成果312项,是“十二五”期间的3.2倍;科技成果转化金额达到2.6亿元,是“十二五”期间的5.2倍。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中介机构作用开始显现,科惠网咸宁分中心已上线运行,科技成果线上线下交易功能日趋完善,技术交易体系不断健全。

5.区域创新格局加快成型。全市逐渐形成区域创新梯次联动新格局。2017年2月,咸宁高新区正式升级为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实现“国字号”高新区零的突破。赤壁高新区、通城高新区相继获批省级高新区。赤壁市入选首批全省创新型县市,通城县入选国家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咸安区、嘉鱼县、崇阳县入选省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咸宁智能机电产业集群纳入国家级智能机电产业创新型集群试点。

(二)“十四五”科技创新面临的形势。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国发展仍然处于重要战略机遇期,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深入发展,国际力量对比深刻调整,创新驱动发展成为许多国家和地区谋求竞争优势的核心战略,原创技术突破、未来产业培育成为区域竞争的新焦点。在全市加快创新驱动、推进经济社会转型升级的进程中,惟有勇立科技创新潮头,才能掌握先机、赢得比较优势、获得发展空间。

1.国际竞争加剧博弈新态势的迫切要求。世界经济重心调整、政治格局变化趋势加快,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国家对中国的战略遏制和围堵将长期存在。中美在贸易、投资、科技、人才、金融、军事、意识形态等领域的战略博弈,将贯穿“十四五”时期或者更长时间,直接影响世界经济格局变化和全球经济复苏进程。日新月异的新经济、新业态、新模式正在改写传统产业格局。以5G、人工智能、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为代表的新一代信息技术,将成为推动世界经济增长的新动力,改变国家间比较优势和发展位势。

2.国内国际双循环新发展格局的迫切要求。加快形成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是党中央根据我国发展阶段、环境、条件变化作出的重要战略决策,是事关全局的系统性深层次变革。构建双循环新发展格局必须提升产业链、供应链现代化水平,大力推动科技创新,加快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打造未来发展新优势。要走双循环之路,就必须抢占高科技制高点,未来国运之争首先就是科技之争,尤其是颠覆性科技之争。

3.积极融入区域协调发展战略的客观要求。按照省委、省政府“一主引领、两翼驱动、全域协同”的区域发展布局,将进一步打造武汉城市圈升级版,让“1+8”协同协作、一体发展。我市作为武汉城市圈的重要成员,客观上要求不仅要推动武咸同城化发展,也要增强咸宁融入武汉城市圈的协同创新能力,主动融入光谷科技创新大走廊,大力推进咸宁功能区建设,加快咸宁与其他城市的创新资源对接和共享,提升区域产业链、供应链现代化水平。

4.科技创新引领高质量发展的客观要求。“十四五”时期处于“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历史交汇期,是我国经济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由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转向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由富起来走向强起来的重要阶段,产业结构、要素结构、城乡结构等将发生深刻变化。创新驱动将替代要素驱动,成为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科技创新将为全市开启创新型城市建设,打造特色产业增长极、转型发展示范区和自然生态公园城市带来历史性机遇。

新形势提出新要求,我市科技创新发展仍面临诸多挑战。主要表现为:科技创新投入不足、科创平台支撑作用不明显、企业创新能力不强、创新要素集聚程度不高、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等,亟待“十四五”时期紧紧抓住用好新常态蕴含的新机遇,坚持创新在现代化建设全局中的核心地位,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建设创新型城市,实现“赶超、进位、升级、引领”的总体目标。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的重要论述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省委十一届八次、九次、十次全会精神,坚持创新在现代化建设全局中的核心地位,坚持科技自立自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围绕“武咸同城、市区引领、两带驱动、全域推进”的区域发展布局,抢抓光谷科创大走廊发展机遇,贯彻新发展理念,践行高质量发展要求,着力构建市域科技创新发展新格局,打造创新资源集聚地,提高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能力,为建成省级创新型试点城市提供强大科技支撑。

(二)基本原则。

——科学发展,需求导向。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需求,通过对方向性、全局性、战略性重大科技问题的研究,遵循科技自身发展规律,明确以推动自主创新为主要任务,对未来五年全市科技创新工作作出全面部署和安排,加速培育具有竞争力的新兴产业,积极应对后疫情时代的新形势、新挑战。

——重点突破,统筹兼顾。加快构建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科技创新体系。凝炼出一批战略性、标志性科技问题,确定一批重大科技项目,选择一批关键核心技术作为主攻方向,重点投入和突破,既要充分重视驱动支撑优势产业发展,也要统筹兼顾其他产业的科技支撑需求。

——以人为本,资源整合。充分体现科技创新人才在创新驱动发展中的核心地位,弘扬优秀科技工作者和企业家精神,把调动科技人才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放在突出位置。加强科技合作和分工,注重资源优化配置,整合大科技力量、统筹大科技经费、建设大科技体系,加强优势创新资源的整合、集成和优化,提高创新效率和效益。

——深化改革,协同创新。大力推进科技体制机制改革和创新,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推动激励创新政策先行先试。坚持把增强协同创新能力作为调整产业结构、转变发展方式的重点工作和中心环节,优化创新资源配置。

(三)发展目标。

到2025年,科技创新将逐步成为经济增长的核心驱动力,逐步建成省级创新型城市。努力实现以下主要目标:

1.科技创新能力进一步提升。知识创新、技术创新平台量质齐升,高标准建设一批重点实验室、企校联合创新中心、临床医学中心、产业技术研究院等科技创新平台。每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4件,高层次创新人才总量大幅提升。累计转化科技成果300项,转化金额达1亿元;累计登记科技成果350项,争取省级以上科学技术奖励25项。

2.支撑发展成效进一步加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R&D支出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达到1.5%,高新技术企业达到500家,科技型中小企业数达到600家,高新技术及战略新兴产业发展规模不断壮大,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达到20%以上。

3.区域创新体系进一步完善。落实科技创新部门联动机制和高新技术产业培育机制,建设市场化的技术成果转移转化等科技服务体系,各类科技创新创业服务平台实现跨越发展。省级高新区达到4个,省级以上农业科技园区达到6个,省级以上可持续发展实验区达到4个。

4.创新创业环境进一步优化。全社会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增长7.5%以上,投入强度达到2%;技术合同成交额累计达到300亿元,省级以上创业创新平台入驻企业达到1500家。

“十四五”时期全市科技创新主要指标

三、构建高质量发展新格局

(一)建设光谷科技创新大走廊咸宁功能区。

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光谷科技创新大走廊发展战略,根据整体统筹、集聚带动、协同联动的原则,结合咸宁实际,构建“一核驱动、一带推进、多极联动”的创新空间布局,规划形成以咸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等八大片区为创新核心区,以嘉鱼、赤壁为沿江创新带,辐射培育通城、崇阳、通山三大创新极。

咸宁功能区创新空间布局图


创新核心区是光谷科创大走廊咸宁功能区创新驱动的策源地,是全区的科技创新中心,以建设产业技术研究院、技术创新中心、创新创业基地等多类型创新创业机构和聚集高层次人才,引进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建立科研机构为主要任务,同时肩负促进科技与产业融合、营造富有活力的创新创业生态等责任。沿江创新带以核心区的科技创新资源为依托,积极对接长江经济带、武汉城市圈发展战略,以产业升级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为重点,形成链接光谷的高质量发展产业走廊。三大创新极依据自身资源禀赋,与核心区、创新带科技资源产生联动,加快发展大健康、新材料、光电子信息、智能等产业,打造以绿色为底色的特色创新极。

专栏1 光谷科技创新大走廊咸宁功能区科技创新重大项目

(二)加强区域协同创新。

加快构建“1+5+X”高新区发展体系,统筹安排咸宁国家高新区与各县(市、区)之间创新要素的自由流动,架起科技融合发展的桥梁和纽带,推动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绿色创新发展,形成一个国家级高新区作为核心引擎、4个省级高新区共同驱动的全域协同创新格局。

专栏2 县(市、区)科技创新重大载体建设

(三)科技助力乡村振兴。

充分发挥科技创新对乡村振兴的支撑作用,大力实施科技助力乡村振兴专项行动,构建科技服务平台体系、产业发展技术支撑体系、科技人才服务体系、科技信息服务体系和科技示范体系等“五位一体”的乡村振兴科技支撑体系。

专栏3 科技助力乡村振兴行动

四、推动重点领域创新发展

立足咸宁发展基础,积极对接光谷科技创新大走廊优势产业,突出以产业链布局创新链,以创新链提升产业链。鼓励和支持产业龙头企业、高校院所联合攻克一批提升产业整体竞争力的关键共性技术,推动“临门一脚”关键技术产业化,全面提升产业科技创新能力。

(一)光电子信息。

充分发挥咸宁光电子信息产业的优势禀赋,积极承接光谷科技创新大走廊光电子信息产业转移,加快新型显示、新型电子元器件、集成电路、数码影像模组、通信线材等重点领域的核心材料及关键设备开发,提高基础工艺水平,突破产业关键技术瓶颈,加速科技创新与产业升级的融合,全力打造电子信息产业集群。

专栏4 光电子信息

(二)医药健康。

以国家级医养结合试点市、国家森林养生示范区建设为契机,深入挖掘本地中药材资源,加强特色中药材资源利用和技术研发,重点推进生物医药、化学制药的关键技术开发,加快医疗器械、医用卫材领域的产品升级和创新,建设成全省领先的医药健康产业高地。构建生态健康保障新体系,开展水环境安全、大气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与修复等技术攻关,维护生态系统健康。

专栏5 医药健康

(三)新材料。

重点发展纤维复合材料、云母绝缘材料等一批具有领先优势的新材料关键技术,加快研发和应用新型功能材料,推进涂附磨具、钒等产业集群的技术升级和创新,打造中部地区产学研一体化的新材料产业基地。

专栏6 新材料

(四)智能制造。

重点开展智能机电、特种装备、汽车零部件等领域关键技术攻关,加强数字化、智能化和信息化技术的集成和应用,积极采用新材料、新工艺,开发智慧装备,发展新型钢材制造技术,大幅提升先进制造产业集群的竞争力。

专栏7 先进制造

(五)现代农业。

围绕全市现代农业发展的技术瓶颈问题,以体制机制创新为动力,以促进农业提质、增效、现代化为目标,从农业良种培育、农产品加工、特色农业发展等关键环节着手,开展技术创新和成果推广,提高农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促进全市农业标准化、品牌化、高值化、规模化、生态化建设。

专栏8 农业提质增效技术

(六)数字技术。

以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区块链、人工智能等数字技术为支撑,推动咸宁产业数字化、数字产业化,重点发展数字文化、数字旅游等新兴服务业,驱动经济形态高级化。

专栏9 数字技术

五、实施科技创新重大工程

大力推进“四工程十二计划”,即实施科技创新能力提升、高新技术企业培育、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创新服务体系建设等四大工程,推进企业创新主体地位提升计划等“十二计划”,重点培育100家高新技术企业成为国内知名、省内有影响力的重点高新技术企业,培养100名骨干专家人才成为推进咸宁产业技术发展的科技领军人物,支持100项重要科技成果转移转化。

(一)实施科技创新能力提升工程。

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围绕产业链部署创新链,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建设产业创新平台,培育科技创新人才,推进产业技术攻关,推动产业链与创新链的有机衔接,全面提升科技创新体系整体效能。

1.推进企业创新主体地位提升计划。

(1)组建企业创新联合体。引导企业与高校院所联合共建研究中心,联合承担国家、省级科技计划。依托创新标杆企业的垂直整合能力,牵头组织创新联合体,通过重大科技项目带动,使企业能够提早介入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大学和院所能够延伸参与应用研究和试验开发,实现基础研究、应用研究、试验开发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相互促进,从而不断突破产业关键核心技术。

(2)深化产学研协同创新。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企业为主体,发挥本地和武汉高校、科研院所的优势,推动政产学研用深度融合。根据企业需求,搭建产学研协同创新的资源服务平台,精准承担技术研发项目、调整人力资源开发模式,在相同或者相近领域技术创新攻关上形成更大合力。整合区域网络和大数据平台、科技中介服务平台、知识产权和技术交流交易平台等公共服务平台,集实体合作、虚拟研发、投资融资、资源共享、合作管理等多功能于一体,按照产业链汇聚融合研发创新资源,方便企业、高校院所相互了解研发成果信息、借调互换研发人员、联合组建攻关团队。

(3)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参照省有关文件精神,探索制定《咸宁市激励企业开展研究与开发活动暂行办法》,贯彻落实好企业研发费加计扣除、所得税减免、仪器设备折旧补贴等政策,进一步鼓励支持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加大市级科技计划项目资金引导扶持力度,积极鼓励和指导企业、高校院所争取省级以上各类科技计划项目,争取政策资金支持。加大科技宣传和科技指导力度,帮助企业主动认识科技投入风险的客观规律和科技投入效益的市场特点,推动企业由被动科技投入向主动科技投入转变,让企业成为研发投入的主体。

2.推进产业技术创新平台质量提升计划。

(1)谋划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依托高校及大型企业,谋划布局重大科技基础设施。积极对接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整合全市科技资源,加快推动磁悬浮列车等重大基础项目建设,并积极围绕资源开放共享进行制度建设和试点推动。

(2)推动公共研发服务平台建设。按照“公共、专业、开放、共享”的原则要求,依托全市重点开发区启动建设一批中试实验工场、中试车间,承接重大科研成果产业化前期的中间性、放大性试验试制或者工程化试验。

(3)大力支持新型研发机构建设。主动融入光谷科技创新大走廊创新网络,争取一批武汉研发基地落户我市,支持国内外具有自主创新能力的科研院所、研发中心等到咸宁建立市场化运作的新型研发机构。构建市级创新平台管理体系,重点推进产业技术研究院建设,谋划省级重点实验室建设,推动现有创新平台提档升级。力争到2025年,全市省级以上产业技术研究院10个、省级以上企校联合创新中心80个、省级以上重点实验室4个。

专栏10 省级产业技术研究院建设

3.推进科技创新人才培育计划。

(1)加强创新型人才队伍建设。持续实施“南鄂英才”计划,深入推进“科技副职”“科技副总”“院士专家企业行”“博士服务团”“企业人才支持计划”等人才项目,集聚一批创新型、应用型、技能型人才,推动人才、技术、资金、项目等要素资源向产业集聚,增强创新发展动能。围绕重点产业、重大领域、重点项目,在生物医药、新材料、先进制造等领域引进和培育一批高端技术、科技成果转化和项目管理人才。加强与光谷科学岛的资源链接,搭建人才发展平台,建立人才交流合作长效机制,支持人才联合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推进光谷科技创新大走廊创新人才资源的优势互补与共建共享。实施人才国际化培养工程,创新本土人才国际化培育模式,优化人才国际交流服务管理。

(2)加强年轻工程人才队伍建设。建立年轻工程人才阶梯式支持机制,在市级重点人才引进培养计划中设立年轻工程人才专项,持续提高年轻工程人才入选比例,争取更多年轻工程人才入选国家和省级人才计划。新建大学生创新创业平台,强化大学生创业全链条支持。加强青年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建立青年科技人才阶梯培养机制,大力实施“青年拔尖人才培养计划”,不断提升青年科技人才入选国家和省级重点人才计划的比例。建优用活青年科技人才创新创业平台,强化创新创业全链条扶持。持续实施“招硕引博”工程,大力支持市属企事业单位引进一批高层次专业紧缺人才,不断优化人才安居住房、生活补贴等服务保障举措。

(3)加快培养农业农村科技人才。鼓励各县(市、区)实施农业农村领域“引才计划”,加快培育一批农业科技领军人才和团队。以农业企业为主体,健全农业农村科研立项、成果评价、成果转化机制,完善科技人员兼职兼薪、知识产权转化、领办创办企业、成果权益分配等激励办法。发展壮大科技特派员队伍,拓宽科技特派员来源渠道,逐步实现各级科技特派员科技服务和创业带动全覆盖。

(二)实施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工程。

培育、引进、孵化多措并举,增加高新技术企业源头供给,推进科技型企业梯次接续发展,加快形成高新技术企业引领、科技型高成长企业助推、科技型中小企业协同发展的创新型企业集群。

1.推进科技型企业梯次培育计划。按照“科技型中小企业—科技型高成长企业(科技‘小巨人’‘瞪羚’‘独角兽’)—高新技术企业”的梯次培育路径,构建“金字塔式”的科技型企业成长梯队。强化科技型中小企业源头培育,将创新基础好、发展潜力大的科技型中小企业作为高新技术企业的后备力量,在科技项目申报、创新创业大赛、优惠政策扶持等方面重点倾斜。支持企业在产业链关键核心环节开展技术攻关,助力一批成长性好的企业成长为细分领域“隐形冠军”,培育一批主营业务突出、竞争力强、成长性好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着力推动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建立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设立高企入库培育奖励制度,广泛开展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培训,鼓励科技咨询、知识产权代理、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为企业申报高新技术企业提供专业化服务,指导入库企业尽快补齐高新技术认定短板,积极推荐企业进入省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持续提升科技企业孵化载体的发展质效,支持高新区、科技孵化器、众创空间、星创天地等不断释放高新技术企业的源头活力。

2.推进高新技术企业增量提质计划。进一步做大做强科技型企业群体,实现高新技术企业数量、质量双提升。推动一批规模以上企业通过加强研发和技术改造,升级成为高新技术企业;推动一批规模以下高新技术企业提高发展速度和质量,壮大成为规模以上高新技术企业。建立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励增幅机制,逐步加大奖励力度。加大对高新技术企业的创新支持力度,在项目用地、研发补贴、科技金融等方面给予重点支持。围绕我市特色产业链部署创新链,积极开展创新链招商,着重引进从事高新技术产品研发、制造、服务等创新能力强和具有高成长潜力的高企。加强高新技术企业创新能力建设,引导高新技术企业加强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技术中心等载体建设,鼓励高新技术企业加强基础性前沿性创新研究,突破关键核心技术,开发重大原创成果。以产业技术创新联盟为依托,鼓励高新技术企业做大做强产业技术研究院等新型研发机构,在科技成果转化、科技人才引进、科技项目孵化等方面拓展功能。

3.推进创新型领军企业培育计划。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做大做强,面向光电子信息、医药健康、新材料等产业领域,推动重点高新技术企业通过并购、重组、参股控股等方式,提升企业规模和市场竞争力,培育一批引领区域、行业发展的创新型领军企业。深入推进高新技术领军企业创新能力建设,支持企业制定技术路线图,绘制行业创新地图,向创新型领军企业转变。鼓励领军企业搭建开放式创新平台,打造产业创新联盟,构建大企业创新生态圈,向产业链企业“溢出”技术优势、管理优势和资源优势。加大高新技术企业上市培育力度,加快上市步伐。积极抢抓科创板、创业板注册制改革和湖北企业上市、新三板挂牌绿色通道政策机遇,引导和鼓励有条件的企业进行股份制改造。建立市县两级上市后备企业资源库,按照主板、创业板、科创板上市挂牌标准,集中筛选一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主营业务突出、竞争能力较强、盈利水平较好、具有发展潜力的重点高新技术企业,积极推荐进入省上市金种子、银种子、科创板后备企业库,强化后备企业上市服务。

(三)实施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工程。

加快建设省级成果转化中试研究基地,推进湖北省科技成果转化示范基地“一中心四平台”建设,培育壮大成果转化中介服务机构,加速科技成果精准对接,组织开展“科技创新服务县域活动”“联百校转千果”等成果转化对接活动。

1.推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体系建设计划。依托光谷科创大走廊咸宁功能区建设,发挥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等创新主体作用,以高新区为圆点,以技术交易市场为纽带,以科研机构和人才为支撑,强化科技成果有效供给与转化应用,构建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体系,形成紧密互动的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网络。营造有利于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政策环境,培育壮大创业投资和资本市场,强化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确保转移转化体系高效运转。打通科技成果转移转化通道,加快推进技术交易大市场一头向地方、企业覆盖,一头向高校、科研院所延伸,完善双向互动的技术交易服务体系和保障体系。研究制定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的分配政策,完善对创新人才的股权、期权、分红等激励办法。制定应用研究和技术开发人才强化市场评价机制,把科技成果转化作为职称评定、岗位管理和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拓宽科技成果转化资金市场化融资渠道,支持设立科技成果转化基金,鼓励企业、高校和科研院所与市外高端研发机构开展产学研合作,对高校科研院所科技成果转化、企业购买科技成果及市外科技成果来咸转化等进行补助。建立多渠道投入机制,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农业等领域的重大科技成果转化。

2.推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服务能力提升计划。加快技术市场服务体系建设。支持科技中介机构开展技术交易服务,鼓励国内外技术转移机构在全市建立分支机构,提供科技咨询、检验检测、技术评估、技术交易、知识产权等专业化服务。鼓励高校和科研院所开展专业化技术转移服务,探索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有效机制与模式,促进科技成果向生产领域延伸。支持生产力促进中心、科技咨询机构等开展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服务。组织动员专业学会所属智力资源服务企业转型升级,建立学会联系企业的长效机制,为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供给端与需求端的精准对接提供信息服务。完善科技成果信息服务平台,发布多项先进适用的科技成果,提供科技成果信息查询、筛选等公益服务和其他增值服务。

3.推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工程培育计划。注重成果转化示范项目引领,做好技术转移转化项目示范引导,推进重大技术转移转化项目培育建设工程,大力提高科技成果向生产领域的转移转化效能,实现科学技术成果的产业化。加快制定技术转移转化补助政策,鼓励开展技术转移税收政策、技术市场法规、合同法等培训,促进技术转移服务行为的示范化建设,扩大技术合同认定登记规模。鼓励龙头企业牵头、政府引导、产学研协同,面向产业发展需求建设成果转移转化中试示范基地,提供全程技术研发解决方案,加快科技成果转移转化。

(四)实施创新服务体系建设工程。

加强各类创新创业孵化载体和投融资体系建设,支持创新创业服务机构发展,形成创业人才集聚、孵化载体多元、融资渠道畅通、服务功能完善的创新创业支撑体系,全面激发创新创业活力。

1.推进创新创业孵化载体建设计划。依托产业集聚区、高校院所、双创基地等孵化载体,发挥在基础设施、专业服务等方面优势,加强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众创空间等孵化载体建设,全面提升创新创业服务能力。鼓励以龙头企业、高校院所为创新源头,建立资源共享基础好、产业整合能力强、孵化服务质量高的专业化众创空间,按照市场机制与其他创业主体协同,优化配置专业领域的技术、信息、资本等创新资源。支持农业科技园区、科技型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开展星创天地建设,打造农业农村领域创新创业空间。到2025年,建设各类创新创业平台40家,实现省级以上创新创业平台20家,着力完善“众创空间—孵化器—加速器—产业园区”创业孵化链条。

专栏11 科技孵化载体提档升级行动

2.推进科技金融深度融通计划。加快形成以财政投入为引导、企业投入为主体、科技金融为支撑的科技投入体系。一是设立科技创业种子基金、天使投资基金。主要投资于本市光电子信息、生物医药、新材料、先进制造等产业成立在三年以下的双百人才及团队创办的科技型企业以及各类科技型小微企业。二是建立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筹措资金建立创业投资引导基金,为处于种子期、起步期等创业早期企业提供资金支持,缓解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有效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放大效应,增加创业投资资本的供给,克服单纯通过市场配置创业投资资本的市场失灵问题。三是引导创业孵化平台建设天使基金。引导创业孵化平台增加投入,鼓励省、市级创业孵化平台引进或者设立天使基金,逐步提高创业孵化平台孵化服务能力。对承办创业担保贷款的金融机构实施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政策,对新设和引进金融机构、企业上市(挂牌)以及被列入省级上市后备企业、企业债券融资、金融业务重大创新等给予奖励。积极搭建银企合作平台,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银企对接活动,拓展企业融资渠道,建立多元化、多层次的科技创新融资服务体系。四是引入风投资金。把引入风投资金作为招商引资的重要目标,制定风投资金引进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围绕风投资金对接搭建平台,为企业和投资机构免费发布、浏览相关信息,组织线上线下对话;围绕风投资金引导出台政策,制定风投资金引导、奖励办法,既要有效激励企业引进风投资金,又要有效管控违规套取奖励行为,促进风投资金引进工作健康有序发展。

3.推进创新创业服务机构发展计划。做好优化科技服务的加法,完善科技服务业发展的市场机制,搭建公共科技服务平台,推进科技服务专业机构发展,引导科技服务业向高效、专业、开放方向发展。一是搭建公共科技服务平台。围绕全市传统优势产业、高成长性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技术创新需求,依托各类创新载体,争取一批创新服务平台落户,支持建设一批集聚省内外创新服务资源、服务当地主导产业发展的技术创新公共服务平台,开展技术咨询、委托研发、信息服务、检验检测、知识产权、标准制定等综合科技服务。选择一批具有一定规模、创新性强、处于行业领军地位的科技服务企业牵头组建创新创业服务联盟,提供行业关键共性技术和前瞻性技术研发、技术转移、创业孵化等公共服务。二是推进科技服务专业机构发展。以科技创新创业需求为导向,以体制机制创新为动力,丰富创新科技服务模式和完善创新创业服务方式,鼓励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企业共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科技服务专业机构,鼓励符合条件的生产性科技服务机构、龙头企业中的研发设计部门注册成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者成为市场化运作的行业研究中心、专业设计公司等。鼓励第三方专业化服务机构建设,培育一批创新能力较强、服务水平较高、市场影响较大的省级科技服务示范机构。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规划落实工作推进机制,发挥市推进科技创新领导小组作用,加强对科技创新工作统筹协调,加大对科技的财政投入力度,分解年度目标任务,落实责任,形成合力。加强工作考核,把创新驱动发展成效纳入各级政府目标考核重要内容,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相应成立推进科技创新领导小组,加强科技创新工作组织领导。

(二)健全创新政策。出台科技创新顶层设计文件,推动产业政策前置,强化政策的创新激励导向,按照产业链部署创新链、配置政策链的要求,综合运用多种供需双方激励政策工具,加快构建形成“研发—转化—应用”一体化、链条式推进的创新驱动政策体系,推动科技政策和经济政策、供给侧和需求侧政策更好结合。

(三)加大科技投入。建立财政科技投入稳定增长机制。市、县两级人民政府要调整财政支出结构,持续加大科技投入力度,科学技术支出占一般预算支出比重要逐步达到全省平均水平。创新财政科技投入方式,加强财政资金和金融手段的协调配合,增加财政科技资金的普惠性,综合运用创新奖补、创业投资等多种方式,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引导资本进入创新领域,完善多元化、多渠道、多层次的科技投入体系。

(四)深化体制改革。深化科技管理体制改革。优化市级科技管理部门的功能和架构设置,加强在战略规划、政策法规、标准规范等科技宏观统筹方面职责,强化对县(市、区)科技创新工作的指导。加强基层科技工作力量,优化县(市、区)科技创新管理部门设置,充分激发基层创新创业活力。完善技术创新的市场导向机制。推动高校院所主动围绕市场需求和产业发展需要确定技术攻关,建立高层次、常态化的企业技术创新对话、咨询制度,发挥企业和企业家在创新决策中的重要作用,吸引更多企业参与研究制定技术创新规划、计划、政策和标准。优化科技项目与经费管理机制。建立面向产业的项目生成机制,发挥企业创新主体作用,鼓励支持以企业为主体承担科技计划项目。建立精简高效的过程管理机制,强化效果导向。

(五)优化创新环境。弘扬创新文化精神,厚植“敢于冒险、鼓励创新、宽容失败”的文化基因,形成尊重知识、崇尚创造、追求卓越的创新创业氛围。优化人才发展环境,深化人才发展与激励政策。坚持招商选资和招才引智并重,完善引人、育人和用人机制。实施一批人才引育计划,探索高层次人才创业团队引进计划。健全人才服务体系,解决其教育和医疗等后顾之忧。赋予高校院所、产业技术研究院更大的人才引进自主权。打通高校院所与企业人才流动通道,突破人才二元体制障碍。

(六)强化监督评估。加强科技基础能力建设,完善创新资源调查制度,开展创新能力评价和科技统计监测;大力推动政府科技数据资源开放共享。全面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实现科技政务管理的高效透明。加强对规划实施情况的跟踪分析和评估,做好监督检查,健全科技创新发展规划的动态调整完善机制,确保规划的科学性和指导性。


相关文件:视频访谈解读:《咸宁市科技创新“十四五”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