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年咸宁市企校联合创新中心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科学技术与经济信息化局,咸宁高新区科技创新与经济发展局,有关单位:
咸宁市企校联合创新中心是企业与高校或科研院所开展长期稳定合作,企业提供主要研究经费,高校院所提供科技资源,共同建立的管理规范、技术先进、绩效突出的技术研究开发机构。现将2024年咸宁市企校联合创新中心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企校联合创新中心的基本要求为:
1.企业在咸宁市内注册,属于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企业和高校、科研机构签订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协议,组织机构健全和规章制度完善;
3.具有结构合理的研发队伍,研发人员不少于20人,其中高校或科研机构的研发人员不少于20%;
4.具有良好的技术研发试验条件,高校、科研机构应为企校联合创新中心提供必要的检测、分析、测试手段和相对集中的设施场所;
5.企业有研发经费投入,在企校联合创新中心成立后有项目合作及经费投入。
二、申报程序
申报单位填写《咸宁市企校联合创新中心申报书》(格式见附件),报送所在地县(市、区)科经局、咸宁高新区科经局审查并签章后,将纸质材料一式一份及电子文档报送至市科技局高新科。本批认定受理截止日期为11月15日。
三、申报要求
1.申报单位提交的申报材料必须真实可信。对弄虚作假、冒名顶替、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等不端行为,一经查实,三年内不再受理其申报。
2.各县(市、区)科经局、咸宁高新区科经局、有关单位要强化责任意识,严格把关,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对不符合申报条件的单位,不得推荐申报。
四、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市科技局高新科陈新辉
联系电话:0715-8132105
邮 箱:584981531@qq.com
附 件:1.咸宁市企校联合创新中心申报书
2.2024年咸宁市技术创新平台申报汇总
咸宁市科学技术局
2024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