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市级科技创新创业服务专项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咸宁市市级科技计划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咸科技发〔2020〕1号),现就2023年度市级科技创新创业服务专项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科技企业创业项目
二、申报对象
项目申报单位为咸宁市注册,市直和咸宁高新区范围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依托一定的创新技术,开发相关产品和服务的企业,并与市直和咸宁高新区范围内已登记(备案)的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签订入驻协议且仍在孵化期,企业入孵时间(及工商注册时间)须在2022年6月30日前,企业注册地址与入驻的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一致。
三、支持领域
科技企业创业项目主要支持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内具有一定发展成效的科技创业企业,开展科技研发和成果转化活动,进一步将技术优势转化为产品和服务优势,形成核心竞争力,支撑企业壮大发展。重点支持符合高新技术产业领域、战略新兴产业领域和本市特色产业发展方向的创业企业,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市“大学生引进计划”人员创业的科技型企业。
四、申报要求
1.同一申请人在本年度作为项目组主要成员(前三名)只能申报1个项目。
2.在项目执行期内尚未验收结题的企业、项目负责人(第一名)不得作为项目组第一名申报本次计划;逾期未验收的企业、项目负责人(前三名)不得参与申报本次计划。
3.承担国家、省、市科技计划项目,没有按照管理要求报送项目执行情况,以及执行情况不好造成不良影响的企业和项目负责人原则上不得申报。
4.市级财政资金支持强度为:科技企业创业项目10万元/项。申报单位应认真做好经费预算,据实申报,合理可行。财政资金应专款专用,符合相关财政科技资金管理办法。
5.项目申报内容须真实可信,不得夸大自身实力与技术、经济指标,申报单位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填写《咸宁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诚信承诺书》(见附件3),并作为第一附件。项目一经立项,技术、成果、效益等主要考核指标无正当理由不得修改调整。申报项目和内容不得涉密。
6.项目实施截止日期统一填写为2025年6月30日。
7.项目立项后,市科技局组织与项目承担单位签订任务书,并以项目任务书进行验收。
五、申报流程
采取无纸化申报方式,符合要求的申报单位登录“咸宁市科技资源共享和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xnkehui.com/),在线填写项目基本信息表,并上传申报书封面(盖章)、申报书正文以及相关附件材料。新单位注册按照网站指引进行。申报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7日24:00。网上申报完成后,项目申报单位要提供一份正本申报材料交市创新创业促进中心存档备查。
六、申报材料
1.登录“咸宁市科技资源共享和公共服务平台”在线填写申报书。
2.项目申报和参与单位自行登录“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信息”查询模块,输入单位名称进行查询生成的信用信息报告(信用信息报告生成日期需在申请提交前15日内)。
3.申报单位须填写《咸宁市科技计划项目预算绩效表》(见附件2),并作为附件。
4.项目负责人与申报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用人单位或其人事部门盖章),或其他能够证明劳动关系的文件、证书等。
5.申报企业(包括项目牵头和参与单位)须提供自筹经费投入的证明材料和承诺书。
6.申报书模板(见附件1)要求提供的其他附件。
7.以上须在“咸宁市科技资源共享和公共服务平台”提交电子版,其中,须手写签字或加盖公章的要上传原件的彩色扫描件,复印件要加盖申报单位公章后上传彩色扫描件。
六、联系方式
受理地点:市科技局二楼市创新创业促进中心(咸宁市银泉大道628号)
业务咨询电话:0715-8132322
技术咨询(注册、系统)电话:0715-8148679
附件:1.咸宁市科技创新创业服务专项申报书
2.咸宁市科技计划项目预算绩效表
3.咸宁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诚信承诺书
咸宁市科学技术局
2023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