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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18年度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

来源: 时间:2018-08-08

各有关单位:

为了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进创新咸宁建设,助力高质量发展,根据《咸宁市科学技术研究与开发资金管理办法》(咸财企发〔2011〕319号)、《咸宁市科技贷款贴息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咸财企发〔2012〕143号),结合贯彻市政府《关于加快科技创新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咸政发〔2015〕18号),现就2018年度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2018年度市级科技计划项目分为:科学技术研究与开发(高新技术、农村科技、社会发展)、智能机电创新型产业集群试点、科技企业创新创业与培育、科技成果转化、科技贷款贴息等计划类别。

二、支持原则

1、强化创新引领作用。优先支持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校企共建研发中心;优先支持拥有授权专利或当年积极申请专利的企业申报科技计划项目;不支持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知识产权不清晰或有权属纠纷的项目;申报主体信用记录良好,未被列入各类失信黑名单。

2、重点发展高新技术。优先支持以高新技术企业为主体,或联合高校、科研院所解决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重大关键技术难题项目。

3、加快成果转化。以科技成果在我市转化应用为目标,支持高校院所科技成果与我市企业对接转化,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和产业竞争力,促进我市高新技术产业发展。

4、推动创新创业。顺应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新趋势,支持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孵化培育和创新研究开发,促进中小微科技型企业加快发展。

5、坚持竞争分配和效益优先。按照“多中选好,好中选优”的原则,支持高新技术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以及延伸我市特色产业链的科技项目。

三、申报条件

1、申报主体为在咸宁市注册,市直和咸宁高新区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

2、申报单位应当具有项目实施的基础和条件,同时具有一定的科研开发和成果转化能力,有健全的科研、财务、资产管理制度和会计核算制度。能按照不低于市级科技研发经费1:2的比例提供项目配套资金,并提供配套资金承诺证明。

3、原则上不受理申报指南范围以外的项目。

四、申报有关要求

1、各申报单位根据项目类型,分别填写《咸宁市科学技术研究与开发项目申报书》、《咸宁市科技企业创新创业与培育计划项目申报书(科技企业创业类)》、《咸宁市科技企业创新创业与培育计划项目申报书(孵化器服务能力建设类)》、《咸宁市科技成果转化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书》、《咸宁市科技贷款贴息资金申报表》。所有申报的项目必须进行预算绩效评价,如实填报《咸宁市科技项目预算绩效表》。项目申报书和预算绩效表在公共邮箱(1580272821@qq.com,密码:xnkjj456123)自行下载。

2、《科技项目预算绩效表》作为科技项目申报书的附件,项目申报书必须加盖单位公章,有关佐证材料必须真实齐全。统一用A4纸打印装订成册,纸质材料一式6份,同时报送电子数据,两者内容必须完全一致。

3、项目申报工作截止日期为2018年8月31日。

五、受理科室及联系方式

1、受理科室

科学技术研究与开发计划项目按照业务渠道由分管的业务科室受理、科技企业创新创业与培育项目受理科室为市创新创业促进局;智能机电创新型产业集群试点专项受理科室为高新科;科技成果转化计划项目受理科室为成果科;科技贷款贴息项目受理科室为计财科。

2、联系人、联系电话

市科技局计财科  余升剑   8132103

        高新科  陈新辉   8132105

        农村科  向美琳   8132106

        社发科  杨棋略   8132108

        成果科  胡  平   8132101

    创新创业促进局  杜  娇   8132322


附件:

1、2018年市本级科学技术研究与开发计划项目申报指南

2、2018年市本级科技成果转化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

3、2018年市本级科技企业创新创业与培育计划项目申报指南

4、2018年市本级科技贷款贴息项目申报指南

5、《科学技术研究与开发项目申报书》

6、《科技企业创新创业与培育专项申报书(科技企业创业类)》

7、《科技企业创新创业与培育专项申报书(孵化器服务能力建设类)》

8、《科技成果转化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书》

9、《科技贷款贴息资金申报表》

10、《科技项目预算绩效表》




                                                咸宁市科学技术局

                                                     2018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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