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7年全市发明专利授权奖励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知识产权局、市高新区科经局,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2017年全市发明专利授权奖励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奖励对象
2016年10月1日至2017年9月30日内被授予国内发明专利权的本市专利权人。专利授权奖励对象以授权专利证书上的第一专利权人为准,授权时间以专利证书授权公告日为准。
二、申报奖励的单位和个人应提交的材料(各一式两份)
1、《2017年咸宁市发明专利授权奖励专项资金申报表》;
2、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资格证书,或个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3、专利证书原件(仅供受理时审核复印件的真实性)及专利证书复印件第1页;因时间原因尚未取得发明专利证书的,提供授权专利通知书和缴费收据复印件。
4、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如专利权人变更通知书、企业名称变更通知书等)。
三、奖励申报受理部门及时间
市知识产权局负责本市直企事业单位和个人申报;各县市区局负责受理本辖区内企事业单位和个人申报,经初审汇总后报市知识产权局。
发明专利授权奖励申报截止时间为2017年10月25日,请相关企事业单位和个人按照本通知规定的时间、受理部门及时进行申报,过期不予受理。
四、奖励资金的评审和发放
由市知识产权局组织人员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并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发放奖励资金。
五、要求
1、申报材料应符合相关要求,申报材料一律用A4纸,相关表格用打印件,手工填写(签字除外)不予受理。
2、各县(市、区)知识产权局接本通知后要大力宣传,抓紧布置,并按要求认真组织申报。
特此通知。
附件:1、《2017年咸宁市发明专利授权奖励申报表》
2、《2017年咸宁市发明专利授权奖励县市区申报情况汇总表》
咸宁市知识产权局
2017年10月16日
联系人:吴显鹏
电 话:0715-8132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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