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17年度咸宁市科技成果大转化工程工作方案》的通知
咸科技发〔2017〕6号
各县市区科技局,咸宁高新区科经局,局机关各科室:
按照《湖北省科技成果大转化工程2017年工作方案》的统一部署,为更好地推动我市科技成果大转化工程的实施,在认真总结2016年推进科技成果大转化工程的经验基础上,积极做好2017年科技成果大转化工作。现将《2017年度咸宁市科技成果大转化工程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咸宁市科学技术局
2017年3月10日
2017年度咸宁市科技成果大转化工程工作方案
自科技成果大转化工程实施两年来,在全市科技系统的协同推进下,我市科技成果转化工作取得了良好的进展与成效,共组织完成科技成果转化项目100余项。2017年,全市科技系统要坚持“部门主导,注重实效,多领域联动,建立新机制,构建大平台”的原则,充分发挥市级以上技术研发平台成果转移转化功能,带动行业与地区经济发展,加强上下联动、畅通供需渠道、创新工作方法、改革投入方式、提升中介服务,确保完成50项以上科技成果在我市转化和收集100项技术需求的工作目标。
一、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需求收集目标任务
咸宁高新区科经局、各县市区科技局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和技术需求收集的目标任务分解如下。
序号 | 单位 | 转化指标 | 需求指标 | 对口科室 |
1 | 高新区科经局 | 9 | 18 | 成果科 |
2 | 咸安区科技局 | 8 | 16 | 高新科 |
3 | 嘉鱼县科技局 | 8 | 16 | 社发科 |
4 | 赤壁市科技局 | 8 | 16 | 社发科 |
5 | 通城县科技局 | 5 | 10 | 农村科 |
6 | 崇阳县科技局 | 4 | 8 | 农村科 |
7 | 通山县科技局 | 4 | 8 | 高新科 |
二、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需求收集工作分工
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需求收集工作由成果科牵头,相关科室密切配合,共同完成今年省科技厅下达的目标任务。为了更好地协调有关工作,按照对口负责的原则,明确成果科负责联系咸宁高新区科经局,高新科负责联系咸安区科技局和通山县科技局,农村科负责联系通城县科技局和崇阳县科技局,社发科负责联系嘉鱼县科技局和赤壁市科技局。
三、科技成果转化工作要求
1、科技成果转化工作,每月3日前报送上月的科技成果转化工作情况,每月5日前由成果科统一汇总上报省科技厅;
2、技术需求收集工作,务必于3月27日前,按目标任务收集辖区内的技术需求,报送到市科技局,3月30日前由成果科统一汇总上报省科技厅;
3、工作责任划分:成果科科长胡平负责咸宁高新区科经局的报送和汇总上报省科技厅工作;高新科副科长陈新辉负责咸安区科技局和通山县科技局的报送工作;农村科科长向美琳负责通城县科技局和崇阳县科技局的报送工作;社发科科长杨棋略负责嘉鱼县科技局和赤壁市科技局的报送工作。
四、创新工作方法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工程
1.加强技术转移服务体系建设。各县市区科技局要加强与技术转移服务机构联动,联合成立市县两级工作专班,深入企业一线,做好成果对接服务,促进科技成果的落地转化。
2.建设完善科技成果转化信息平台。建设科技成果大转化工程实时发布系统,每月5日前上报成果转化数据、技术开发合作需求实施等信息。按月对各地科技成果转化数量和进度进行统计并发布排行榜。
3.加大对口联系督导检查力度。局机关对口联系县市区科技成果转化的科室,全年应开展不少于2次的督导检查,及时帮助各地解决科技成果转化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4.组织科技成果推介活动。各县市区科技局和局机关对口联系的科室要围绕县域企业提出技术开发需求,组织高校院所科技人员到企业从事开发合作和科技成果推介活动,将服务县域企业技术创新活动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附件:
1、企业技术需求征集表;
2、湖北省科技成果大转化工程实施进展月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