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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咸宁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

来       源 : 咸宁市科技局 解读单位: 咸宁市科技局

发布日期: 2021年04月08日 解读方式: 文字方式

名       称: 解读《咸宁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 解读类型: 部门解读

2021年4月6日,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税务局联合印发《咸宁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为便于广大社会公众、新闻媒体和有关方面更加全面深入地了解《办法》精神,推动各级各部门更好地贯彻落实《办法》,简要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

为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优化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服务措施的通知》(鄂政办函〔2020〕33号)文件精神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2021年湖北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审核工作指引》(鄂认定办〔2021〕5号)相关要求,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提升我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服务质量和效率,推动高新技术产业快速发展。

二、主要参考文件

1.《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优化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服务措施的通知》(鄂政办函〔2020〕33号)

2.《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

3.《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

4.《2021年湖北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审核工作指引》(鄂认定办〔2021〕5号)

三、主要内容

(一)调整完善审核工作体系

1.建立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联席会议制度。建立由市科技局为牵头单位,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统计局、市知识产权局组成的咸宁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联席会议制度,及时协调解决高新技术企业申报、认定服务及相关政策落实中的重要事项,指导做好相关工作。

2.明确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执行委员会工作职责。成立由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税务局组成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执行委员会(以下简称市执委会),市执委会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全市高新技术企业的培育、申报、审核等工作。

(二)认定审核流程

1.企业走访。市执委会充分了解掌握本地企业的生产经营和技术创新情况,实现审核推荐关口前移,对企业开展实地走访,走访企业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作为是否对企业进行申报推荐的依据。

2.审查推荐。市执委会登录“湖北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服务网”(网址:https://gqrd.hbstd.gov.cn),对企业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查,核实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申报企业材料形式审查合格后开展专家评审。

3.专家评审。参见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根据企业提交的申报材料,组织做好高新技术企业申报专家评审工作,评审专家从省高企评审专家库中遴选。第1次评审未通过的企业可完善申报材料参加第2次评审,第2次评审为终评。

4.综合审查、认定报备。市执委会组织做好省认定办定期抽查工作。省认定办对市执委会上报的评审通过企业名单进行抽查。根据抽查情况,研究确定拟认定企业名单,并上报国家认定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5.纸质材料提交。通过备案的企业在公告发布后10个工作日内,在线打印申报材料和相关附件并装订成册,向市科技局提交完整的纸质版申报材料一份备查。市科技局准备专门的申报材料档案存放场所,妥善保管,保存期5年。

相关文件:咸宁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