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咸宁市科技创新供应链平台地网建设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 011336941/2024-20570 文       号 : 咸科技发〔2024〕4号
主题分类: 科技 发文单位: 咸宁市科学技术局
名       称: 关于印发《咸宁市科技创新供应链平台地网建设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4年08月20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2024年08月20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单位,咸宁高新区管委会:
《咸宁市科技创新供应链平台地网建设方案》已经市政府专题会议研究,并经市政府领导审定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要求抓好贯彻落实。
咸宁市科学技术局
2024年8月9日
附件
咸宁市科技创新供应链平台地网建设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自立自强的重要论述精神,按照省委专题会议要求,推进以“用”为导向的科技创新供应链平台建设落到实处,特制定本方案。
一、建设目标
咸宁市科技创新供应链平台主要依托湖北省科技创新供应链天网平台咸宁专区,通过发挥新兴技术对科技创新和经济社会发展引领和支撑作用,汇聚各方创新主体力量,打造一个要素富集、供应顺畅、配置高效的具有示范引领性的科技创新供应链体系,为提升区域创新能力和发展新质生产力注入源源不断的动力。
咸宁市科技创新供应链平台地网建设,旨在通过强化区域科技创新资源整合、推动政产学研金服用“北斗七星式”深度融合、优化科技创新供应链服务、促进区域经济协同发展。2024年,实现采集企业创新需求500条以上,需求对接率不低于80%,全年举办路演、科创对接会、创业辅导、创业大赛等科技创新活动不少于10场,促成合作金额2亿元。
二、建设重点
按照“中心-节点-驿站”思路,以“1+7+N”服务体系(1个科技创新供应链服务中心、7个科技创新供应链服务节点、N个科技创新供应链服务驿站)为抓手,构建能够通过平台公司链接咸宁高新区、6个县(市、区)并辐射各类专业机构,常态化采集和整理企业创新需求,打通企业创新需求高效采集和有效匹配路径的地网服务体系。
(一)组建一个科技创新供应链服务中心
依托市高投集团平台公司,组建咸宁市科技创新供应链服务中心,具体负责咸宁市科技创新供应链平台运营和管理,市科技局、市政府办公室、市发改委、市人社局等单位下属机构或科室参与服务中心建设。市科技创新供应链服务中心根据各地主导产业发展,安排地网工作人员进驻7个节点,全面了解辖区内企业的规模、行业属性、经营状况等信息,并通过采取上门走访企业、电话访谈等形式进行企业需求信息挖掘和匹配工作。综合归纳挖掘并匹配企业在技术、人才、金融等各类需求中的工作痛点和难点问题,找到制约需求和匹配数量增速的关键问题和解决途径,支撑地网体系工作顺利有序推进。
(二)设立七个科技创新供应链服务节点
依托咸宁高新区、6个县(市、区)科技、人才、金融等管理部门,设立“咸宁科技创新供应链服务节点”,建立中心和节点之间的常态化联络机制。各服务节点要组织开展企业需求挖掘和征集,联络技术转移服务机构、行业协会、金融机构、人才服务机构举办多种类型的供需对接专项活动,引导企业利用“天网”平台线上发布需求,检索与企业匹配的技术成果,加速高校院所科技成果转化,提升“纸变钱”能力。
(三)打造N个科技创新供应链服务驿站
科技创新供应链服务驿站作为地网体系辐射全市企业的“触手”,拥有强大的科技创新信息收集和供给资源匹配的功能。根据参与地网建设功能,服务驿站共分为需求方、供给方、撮合方三种类型。需求方为全市有技术、人才和金融等需求的企业,供给方为高等院校、科研院所、金融机构、猎头机构等单位,撮合方为提供技术对接、成果转化、金融服务、人才服务等专业化服务的中介机构。
咸宁科技创新供应链服务中心通过商务合作的方式与各类技术、人才、金融、场景等专业服务机构展开合作,依托专业机构的行业资源和服务能力,深入企业挖掘创新需求,寻找合适的资源和服务进行匹配,为企业推荐合适的合作伙伴、技术解决方案等,促进企业与资源之间的有效对接。
三、建设措施
(一)建设供需体系
1.建设技术供需体系。以全市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为技术需求端为基础,以高校、科研院所为技术供给端,引进第三方技术经纪服务机构为撮合方,开展企业技术需求前期论证、洽谈,提供完整的技术解决方案,促成合作,建成三方联动的技术供需体系。(牵头单位:市科技局)
2.建设人才供需体系。以人才需求的企业为需求端,以各类人才培养培育主体为人才供给端,引进第三方人才服务机构为撮合方,搭建人才供需体系。(牵头单位:市人社局)
3.建设金融供需体系。以融资意愿强烈、研发生产有资金缺口的企业为需求端,以银行、创投机构、担保机构等资金聚集机构为金融供给端,为企业解决亟需的金融需求。(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
4.建设场景供需体系。应用场景涉及工业、医疗、教育、交通、旅游、市政建设、金融等多个领域的产品和服务的设计、开发和推广。具体以全社会法人单位和自然人为需求主体,以企业或其他提供服务的单位为供给主体,引进第三方场景对接中介机构为撮合方,为需求方提供场景支持。(牵头单位:市发改委)
(二)建设服务体系
1.组建一支服务团队。聚焦壮大大健康、电子信息、装备制造、食品饮料、清洁能源五大优势产业链,以全市重点建设的13家产业技术研究院为支点,充分用好“三个一百”入库人才、农业科技特派员、科技副总等各类技术专家人才资源,搭建咸宁市科技创新供应链服务团队。服务团队主要聚焦技术需求挖掘、提供技术解决方案等开展工作。
2.组建科技创新供应链服务联盟。通过联合新型研发机构、高校院所、创新创业服务机构、行业协会、金融服务机构、人才服务机构、国有平台、龙头企业等各类主体,组建咸宁科技创新供应链服务联盟。联盟旨在做活科技创新服务源、做大供给资源池、做强产业服务群,务实有力地服务一批产业创新需求、推动一批科技成果落地转化、孵化一批高成长性科创企业。
3.建设离岸在岸双中心。建好咸宁(武汉)离岸科创园,依托第三方机构建设咸宁科技创新中心,形成离岸在岸“双中心”双促进的人才、技术机制。充分利用武汉人才、技术资源优势,依托咸宁(武汉)离岸科创园平台,引进符合咸宁发展定位的项目、人才落户咸宁;依托咸宁科技创新中心,为引进人才、技术夯实好产业基础,做好延链补链工作,实现科技创新资源双向流通,促进相关产业加速落地成长,形成新质生产力。
4.举办各类活动。中心、节点、驿站等可以联合行业协会、金融机构、人才服务机构等,举办政策宣讲、平台操作演示、项目路演、供需对接会等多种形式活动,引导企业利用“天网”平台线上发布需求、匹配解决方案。
(三)建设政策体系
1.集成政策赋能。针对全市新质生产力发展和科创供应链平台建设实际,集成现有的人才创新发展、场景应用示范、平台建设支持、离岸在岸高效协同促进等相关政策,形成咸宁市科技创新供应链政策包,支持引导企业用好科技创新供应链平台。对撮合方完成有效技术、人才、金融、场景等供需对接的,由咸宁科技创新供应链服务中心根据双方合作协议给予奖励。
2.成立咸宁市科技创新供应链基金。推进咸宁(武汉)离岸科创园科创基金落地,成立咸宁市科技创新供应链金融服务平台。依托咸宁香城产业基金、市级金融分支机构、市企业金融服务中心、贸易公司、租赁公司、各县市级担保公司等,设立咸宁市科技创新供应链金融服务平台,为全市开展科技创新活动的企业提供股权投资、担保贷款、过桥、贸易、融资租赁等各类金融服务支持。
四、工作保障
(一)加强统筹协调。成立咸宁科技创新供应链平台建设领导小组,研究部署全市科技创新供应链平台建设工作;成立以市科技局、市高投集团、市政府办公室、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经信局、市人社局、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咸宁高新区管委会、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等参与的工作专班,负责推进“1+7+N”地网服务体系建设。
(二)强化工作考核。建立考核评价机制,每年对咸宁高新区、各县(市、区)科技创新供应链平台地网建设情况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进行通报。
(三)落实经费保障。市财政局统筹市级科技专项资金,依据天网平台实际完成对接情况,对有效技术供需对接给予一定奖补。所需资金按照“谁受益,谁付费”的原则,由市财政先统一兑现,再与各县(市、区)办理结算。
本方案从印发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