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科技局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2025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市委依法治市办的精心指导下,市科技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将法治建设贯穿于科技创新全过程、各环节,认真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职责,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护航科技高质量发展。现将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举措及成效
(一)强化思想引领,筑牢法治根基
一是深学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始终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作为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必修课。全年召开党组会专题研究法治工作4次、中心组专题学习2次,结合主题党日开展集中学习4次,确保法治建设始终沿着正确方向推进。
二是抓实干部学法用法。依托“法宣在线”“荆楚普法云讲堂”等平台,系统学习《科学技术进步法》《科学技术普及法》等科技法规,同步加强民法典、国家安全法等国家基本法律学习。7月24日邀请法律顾问专题解读《民营经济促进法》,提升干部前瞻性法治素养。
三是重视党内法规教育。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员网络行为规定》等党内法规,将纪律规矩意识融入日常、抓在经常,实现法治教育与党性锤炼深度融合。
(二)严格依法决策,规范权力运行
一是健全依法决策机制。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对涉及政策制定、人事调整、大额资金使用等事项,一律集体研究、民主决策。健全法律顾问制度,与湖北瀛平惟合律师事务所签订法律顾问聘请合同,全年审核各类合同3份,实现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全覆盖。
二是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遵循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发程序,定期开展清理工作,及时召开局党组会研究决定修改、废止、宣布失效有关文件。全年审核出台规范性文件3份,清理行政规范性文件19份,确保文件合法有效、衔接有序。
三是强化平台合规建设。在推进咸宁(武汉)离岸科创园、咸宁科创中心、武汉大学咸宁低空经济创新研究院等重大平台建设中,全程注重法律风险防范,指导完善合作协议、入驻管理、知识产权归属等法律文书,确保平台从起步就在法治轨道上健康运行。
(三)优化政务服务,维护法治环境
一是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重点优化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流程,实现办理条件网上一次性告知、全流程网办,让服务对象“零跑腿”。全年办理外国人来华行政许可事项27项,无一例投诉,切实提升外国人才来咸便利度。
二是精准落实惠企政策。推动28项科技政策纳入我市惠企政策“免申即享”项目清单,通过数据比对主动服务,2025年兑现科技创新政策资金2304.3万元,惠及企业247家次,让企业在享受政策红利中感受法治温度。
三是规范技术合同登记。依托咸宁科创供应链平台,构建“1+7+N”地网服务体系,推动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法治化、规范化。全年完成登记技术合同成交额240亿元,促进科技成果合规高效转化。
(四)落实普法责任,营造法治氛围
一是融合科技活动广泛普法。5月28日,2025年咸宁市科技活动周活动现场,市科技局结合职能职责,通过宣传展板、发放宣传册等方式向市民宣传科技创新等法律法规知识;组织开展湖北省“科研诚信与学风建设”宣讲教育荆楚行(咸宁专场)活动,扩大普法覆盖面。
二是依托“法治热线”精准普法。积极参与“法治热线”,就科技创新平台建设、人才发展等与听众进行交流,加强科技创新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的宣贯落实。
三是深入一线专题宣讲。坚持“谁执法谁普法”,将法治宣传与政策服务深度结合,深入一线开展专题宣讲,推动科技政策、法律法规直达企业、落地见效。4月9日举办知识价值信用贷款政策宣讲会,6月11日举办高新技术企业“春晓行动”培训会,解读高企申报、科技创新券等政策,提升企业依法创新能力。
二、存在问题与不足
2025年在推进法治建设工作方面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仍存在不足之处:一是法治与业务融合深度有待加强。在破解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不足、创新平台能级不高等深层次问题时,创新性、系统性地运用法治思维还不够充分。二是普法宣传的精准性和感染力有待提升。面向科研人员、创新主体的普法形式还可以更多样,普法宣传与科技创新活动的结合可以更紧密。三是基层法治实践的指导力度有待加大。对县(市、区)科技部门法治建设的分类指导和监督还可以更具体、更经常。
三、2026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深化融合,提升法治护航发展效能。在谋划2026年“离岸+在岸”平台体系完善、科技成果转化力度加大、高新技术产业培育等重点工作时,同步进行法治风险评估与保障设计。研究制定文件时,将合法性、合规性审查置于首位。力争在破解平台能级瓶颈、吸引高端人才等方面,探索更具法治保障的创新模式。
(二)创新形式,增强法治宣传教育实效。落实年度普法要点,在组织法治讲座基础上,增加“送法进平台、进企业”活动频次。利用“法治热线”栏目、局网站等平台,围绕科技型企业关心的高企申报、成果转化、科技型企业知识价值信用贷款等热点,开展针对性解读。提升“科技活动周”“宪法宣传日”等活动的法治内涵和感染力。
(三)强化督导,压实全系统法治责任。加强对县(市、区)科技部门法治建设的调研与指导,持续抓好本单位执法人员培训,提升全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
咸宁市科学技术局
2026年2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