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科技局2023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总结
2023年,市科技局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绿色发展理念,切实履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职责,充分发挥创新驱动作用。现将有关工作总结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统筹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局党组高度重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成立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分管领导和责任科室。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要内容,组织开展学习研讨。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的重要讲话、在广东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等内容开展集中学习2次,专题研讨1次。结合支部主题党日活动,组织干部职工深入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国家、省、市相关文件精神,不断强化干部职工生态环保意识。
二、强化科技创新顶层设计,增强企业创新活力
提请市政府出台《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咸宁市促进高新技术产业跨越发展十条措施的通知》(咸政发〔2023〕3 号,简称“黄金十条”)等政策文件,助推企业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研发活动、推进成果转化、建设创新平台。将生态环境保护有关产业纳入《光谷科技创新大走廊咸宁功能区发展规划》和《咸宁市科技创新“十四五”规划》重点发展领域,鼓励和支持企业、高校院所联合攻克一批生态环境保护的关键共性技术。
三、强化科技创新平台建设,提升企业创新能力。
(一)建强科技创新平台。促进企业与省内外高校院所开展产学研合作,建设市级科技创新平台7个。(支持湖北固德包装制品有限公司“咸宁市可降解包装材料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湖北精确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咸宁市新能源汽车零部配件生产研发企校联合创新中心”、湖北洁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咸宁市有害生物防治企校联合创新中心”、湖北天一翔线缆有限公司“咸宁市新能源汽车及储能电线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湖北华宁防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咸宁市防腐耐磨产业技术研究院”、通山晶锆科技有限公司“咸宁市水晶锆智能自动化生产研发企校联合创新中心”、赤壁云天新材料技术有限公司“咸宁市氟化学品企校联合创新中心”)。
(二)建优区域创新载体。通过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壮大企业创新主体、建设创新载体平台、推动科技成果转化等一系列举措,赤壁市顺利通过首批省级创新型县市验收,并获批建设国家级创新型县市;咸安区通过第二批省级创新型县市验收;嘉鱼县和通城县获批建设省级创新型县市。全市创新型县市建设成效显著,为助推我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高质量发展奠定较好的创新基础。
四、强化关键技术研发,提振企业创新动力
(一)将生态环境保护纳入科技规划。将推进生态环境保护科技发展纳入《咸宁市科技创新“十四五”规划》,重点支持气候变化、长江流域生态环境检测及综合治理、生物安全与生物多样性保护、噪声污染防治、核与辐射安全等领域科技发展。实行分类指导、梯度培育。在开展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时,对主要生态环保指标不达标的不予认定;在申报高新技术企业审查时,生态环保指标不合格的不予推荐。鼓励企业加大工艺、设备技术革新,把大力发展生态环保科技型企业作为调结构、转方式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重要举措,不断提升我市生态环保科技水平。
(二)强化科技项目建设,提振企业创新动力。一是支持承担省级项目。“工业园区毒害水体安全保障关键技术研究”、“FCC丙烯催化剂研究应用与示范”2个项目获省级项目立项,获批150万元科技经费。二是加大市级项目支持。将生态环境保护纳入2023年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优先支持大气污染成因与治理、水体污染控制与治理、土壤污染治理、固体废物污染防治、长江流域生态环境监测及综合治理等生态环境保护领域。“高孔隙率聚氨酯多孔材料的研发及产业化”、“高纯钒系产品及清洁生产工艺的研究及产业化”、“鄂东南流域片区水资源承载能力分析研究”3个项目获市县两级65万元项目经费支持。
五、强化科技创新服务,激发企业创新潜力
(一)加速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积极开展湖北省科技成果转化“轻骑兵行动”咸宁专场暨科技攻关揭榜挂帅大赛等科技成果对接转化活动,促进华中科技大学“养猪粪污与厨余有机垃圾干法厌氧发酵技术开发”、湖北工业大学“新能源储能钒电池电解液制备工艺研发”、烽火集团“新能源产业研究与开发,新能源产品控制器研发”等12项绿色创新成果在我市转化,转化金额达360万元。
(二)组织科技人才服务特色产业。选派6名省级绿色技术科技特派员,涉及奶牛健康养殖及废弃物处理、养殖场污水处理、水稻病虫害绿色防控、病虫害生物防治、水稻化肥减量增效技术等领域。选派市级法人科技特派员团队29个、个人科技特派员63名。其中,绿色技术科技特派员18名,涉及绿色种植、绿色防控、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多污染物协同控制和深度治理、循环水养殖等领域。依托咸宁科技资源共享和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咸宁市专家库与科技人才库。面向全市开展科技人才信息采集工作,入库科技专家人才230名,其中环境保护、新能源、新材料等领域绿色技术专家人才53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