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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度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 时间:2016-12-27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发布等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由市科技局办公室编制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总体工作情况、信息公开工作落实情况、信息公开回应社会关切工作落实情况、主动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信息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和其他认为应当报告的事项等八个部分。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我局信息公开渠道主要是市政府门户网站单位频道、咸宁科技创新网。
    一、总体工作情况
    2016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以深化公开内容为核心,进一步拓宽公开渠道,开拓创新,解放思想,对我局政务信息进行了及时、规范地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取得了新进展。一是强化领导,健全体系。为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调整成立了由局长刘智毅同志任组长、分管机关同志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履行本局政府信息公开的指导协调和督促检查职责。二是健全制度,规范公开。按照信息公开相关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出台了《咸宁市科学技术局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咸宁市科学技术局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咸宁市科学技术局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咸宁市科学技术局信息公开指南》等涉及政府信息发布协调、保密审查、责任追究和依申请公开等多项制度。同时进一步规范了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等操作流程,明确分工,细化责任,确保信息及时主动公开,信息公开申请及时办理反馈。三是加强信息公开载体建设。按照国务院要求,对我局信息公开主要窗口“咸宁科技创新网”维护更新,极大便利了群众获得相关信息。四是加强学习,提高认识。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宣传力度,积极参加市政府电子政务办举办的培训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综合素质和业务水平。负责信息公开的工作人员努力学习《条例》、相关工作部署及规范,以及政府信息界定、保密、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及政策咨询等内容。
    二、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落实情况
    2016年度,我们积极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我局行政权力清单(行政审批事项)、财政预算、决算、三公经费和政府采购信息的公开。公开行政权力清单(行政审批事项)7项,财政预算、决算和三公经费5条。
    三、信息公开回应社会关切工作落实情况
    一是建立了主动发布机制。通过组织参加市纪委主办的《行风热线》栏目,以及通过市电视台、咸宁日报、香城都市报、咸宁科技创新网等媒体主动发布科技创新有关政策措施,不断扩大信息公开的受众面,增强影响力。
    二是充分发挥门户网站功能。在咸宁科技创新网建立在线访谈、局长信箱、在线提问等栏目,主动接受群众的建言献策和情况反映。全年回复在线提问2条。
    三是及时公布相关政策文件。对公众关注的加快创新创业的《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咸宁市创新创业先锋行动计划(2016-2020)的通知》等政策文件予以及时公布,同时及时做好政策解读准备。
    四、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6年,我局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75条,其中咸宁科技创新网公开科技动态132条、通知公告15条、政策法规(规范性文件)2条、财政资金5条,《创新咸宁》19期,在线提问2条。
    五、依申请公开信息情况
    20l6年度,我局无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以公开政府信息。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6年度,我局未接到市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复议、诉讼和申诉。
    七、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6年,我局信息公开工作做了一些事情,但与上级的要求和群众的期望还有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信息公开意识及内容需要进一步深化,组织领导工作需要进一步加强。二是信息公开制度有待进一步完善,在狠抓制度落实上,还需下大力气。三是在提高工作效率上还需进一步加强。
    为此,我局将在以下几个方面重点推进信息公开工作。
    (一)广泛开展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培训,加强教育,积极宣传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性,确保信息公开落到实处。
    (二)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制度建设,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的运行规程,建立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的科学规范运行规程,做到设计合理,程序科学,衔接严密,运行高效。
    (三)主动向信息公开主管部门及时、准确报送相关材料,全力配合政府信息公开主管部门的工作,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
    八、其他需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和说明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