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无障碍阅读
您现在的位置 : 首页 > 政务督查

关于争取纳入国务院、省政府表彰激励事项对接情况的报告

索引号 : 011336941/2022-06653 文       号 :

主题分类: 科技 发文单位: 咸宁市科学技术局

名       称: 关于争取纳入国务院、省政府表彰激励事项对接情况的报告 发布日期: 2022年03月14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市政府督查室:

根据《关于2021年度拟争取纳入国务院、省政府督查激励有关事项的紧急通知》(咸政督[2022]13号)要求,现将有关对接情况报告如下:

一、争取纳入国务院督查激励事项

我局与省科技厅成果与区域处联系,省科技厅回复,国务院“对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营造良好创新生态、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加速推进科技成果转化应用等方面成效明显”的事项仅针对省级层面,市级层面暂不纳入督查激励。“在分配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时给予一定奖励,优先支持其行政区域内1家符合条件且发展基础较好的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升级为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事项,咸宁高新区已于2017年2月升级为国家级高新区。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分配也只在省级层面,暂不考虑市级层面。

二、争取纳入省政府督查激励事项

省委、省政府每年组织开展全省科技创新综合考评,考评结果将纳入省政府激励事项。据省科技厅反馈,省科技创新办公室已印发了《关于2020年度市县科技创新综合考评结果的通报》(鄂科创办[2021]22号),我市排名进位3位,从全省第10位跃升为全省第7位,获得全省表彰,将获激励资金110万元。

特此报告。

咸宁市科学技术局        

2022年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