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2021年重点工作一季度进展情况报告
索引号 : 011336941/2021-41008 文       号 : 无
主题分类: 科技 发文单位: 咸宁市科学技术局
名       称: 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2021年重点工作一季度进展情况报告 发布日期: 2021年12月13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2021-12-13 17:05:19
市政府督查室:
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分解落实<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2021年重点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我局牵头重点工作任务以及责任重点工作任务一季度完成情况报告如下:
一、牵头重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第45项工作完成情况。3月份举办了“咸宁市创新创业大讲堂第十二期暨创业服务培训活动”,全市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相关负责人150余人参加。结合全市创新创业需求,起草《咸宁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管理办法》《市级众创空间管理办法》,一季度,全市新增科技创业企业32家。起草《咸宁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3月25日市政府常务会审议通过,即将印发实施。印发《2021年全市科技工作要点》,全市计划申报高新技术企业120家,通过认定100家,高新技术企业总数超过300家。加强工作督办力度,提升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执行委员会工作效率,确保完成全年目标任务。
第46项工作完成情况。制定出台强有力的科技创新政策,营造创新创业良好氛围,代拟起草《关于加强科技创新引领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3月25日市政府常务会审议通过,即将印发实施。印发《2021年全市科技工作要点》,全市计划建设省级科技创新平台10家、市级科技创新平台60家,全市规模以上企业建立研发机构比例达40%,加强县市联动,确保完成目标任务。
第47项工作完成情况。深入推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工作。一季度完成科技成果登记20项,完成全年目标25%;完成技术合同登记数量63项,技术合同成交额达到15亿元;实现科技成果转移转化15项。
第59项工作完成情况。一是鼓励绿色技术创新。围绕绿色创新等关键技术,实施一批科技重大专项,引导企事业单位加大对绿色技术的创新力度。二是推动绿色技术使用。鼓励高新技术企业及科技型企业使用绿色技术,积极参与绿色工厂创建工作,助力企业转型升级。
第68项工作完成情况。立足咸宁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建设,一是积极向省科技厅推荐“鄂东南地区设施蔬菜品种选育及设施智能化高效栽培技术研究”等5个农业类科技项目,争取上级部门立项支持。二是向省科技厅争取对湖北省鄂南特色农业产业技术研究院给予相关人才、技术与项目支持,推动鄂南特色农业产业技术研究院建设。三是加快咸宁国家农业科技园区核心区科技创新步伐。咸宁杨畈农高区农业高新技术研发试验区基本建成。茶叶、猕猴桃、笋用竹种植示范区已启动优良新品种引种筛选。高效立体种养示范区内,8个圈养桶已开展“零排放”池塘圈养绿色高效循环养殖新模式示范。智能温室大棚示范区已启动航天蔬菜设施栽培专用品种选育和集约化育苗技术研发;四是开展产学研合作,搭建科技创新平台。与省农科院、华中农业大学等高校和科研院所,达成意向,进行全方位合作,以咸宁国家农业科技园区为平台,开展技术攻关、社会实践和实训轮训。
二、责任重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第12项工作完成情况。组织编制了《光谷科技创新大走廊咸宁段发展规划》。3月25日,市政府常务会议对《规划》进行了研究,要求进一步修改完善。4月6日,市长王远鹤调研光谷科技创新大走廊咸宁功能区建设,并召开座谈会。王市长在座谈会强调,要抢抓光谷科技创新大走廊建设的机遇,高质量编制规划,提供坚强有力的组织保障和工作支撑,推动咸宁高质量发展。4月7日,市委常委、副市长白新民组织召开规划编制工作推进会,安排布置各有关部门积极配合编制好规划。积极承接省“光谷科技创新大走廊”区域创新科技项目,组织功能区内光电子信息、大健康、智能制造等领域企业积极申报,目前已获立项11项,获得省级支持资金1100万元。
第14项工作完成情况。按照咸宁高新区创建国家高新区的产城融合发展的规划要求,指导咸宁高新区遵循“突出特色、分工合理、功能完善、集约节约、协作共赢”的原则,不断优化产业空间布局、拓展产业发展空间,不断加强园区合作交流,带动区域整体发展。
第15项工作完成情况。积极推动咸宁高新区实现由生产要素驱动向创新要素驱动转变,吸引一批高新技术产业项目落户和一些优质科创资源集聚,建设特色产业园区,突出创新发展、集群发展、特色发展、高质量发展,推动咸宁高新区实现产城一体,加快咸宁高新区发展速度。
第16项工作完成情况。一是鼓励和引导高端制造业、大健康产业企业认定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推动企业创新发展,落实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税收优惠政策,支持产业做大做强。二是支持华宁防腐、真奥药业等企业牵头或者参与省级产业研究院建设,加快培育省级技术创新平台,建设一批市级技术创新平台。
第17项工作完成情况。探索建设“飞地孵化器、众创空间”建设,推动科技招商力度。
第20项工作完成情况。积极对接省科技厅成果与区域创新处,汇报省级高新区创建进度,协调做好嘉鱼县做好省级高新区做好省级高新区建设规划,力争2021年创建成功。
第21项工作完成情况。一是加快推进赤壁市国家创新型县市区建设,积极筹备申报工作。二是理顺湖北省赤壁产业技术研究院体制机制,加快研究院建设力度,推动区域产业创新发展。
第27项工作完成情况。一是落实高新技术企业政策。鼓励电子信息、装备制造等高新技术领域企业认定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做好跟踪服务。同时配合税务部门落实研发费加计扣除、企业所得税减免等税收优惠政策。二是加快科技创新平台建设。积极引导电子信息、装备制造等高新技术领域企业与湖北科技学院、咸宁职业技术学院等高校产学研合作进度,抱团取暖,共建省级、市级技术创新平台,推动企业转型升级。
第28项工作完成情况。支持产业龙头企业联动上下游企业发展。引导龙头企业牵头,高校科研院所参与,组建技术创新联盟,实现联盟企业报团取暖,实现技术共享、产品互通,最终实现共同发展。
第29项工作完成情况。一是加快科技招商力度,计划前往北上广深招商,吸引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落户咸宁。二是加快通城线材产业发展。通过培育高新技术企业、建设技术创新平台、落实科技创新等优惠政策,激发通城线材产业创新活力,打造湖北省知名的线材产业创新基地。
第32项工作完成情况。鼓励引导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提升区域创新能力。以技术创新为落脚点,带动产品革新,带动咸宁经济高质量发展。
第33项工作完成情况。鼓励新技术运用,推动企业转型升级,鼓励有资质的科技型企业积极开展“两化融合”认定工作。
第34项工作完成情况。加大对科技服务业企业扶持力度,针对企业创新资源薄弱“瓶颈”,重点建设科技创业平台、成果转移服务平台、科技基础条件共享平台,构建完善的创新服务体系,推动地方特色产业发展。
第44项工作完成情况。一是完善科技资源共享和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科技资源共享服务平台已初步建成,现有入库企事业单位69家,科技专家35人,企业用户300多人,已收录科技项目库117条。二是开展企业技术需求征集。一季度收集技术需求28项,核实甄别24项,已全部上门开展点对点服务。三是积极推进产学研合作。一季度已成功对接合作3项,分别是南玻光电与武汉理工大学、崇阳故乡云与湖北工业大学、百米生物与华中农业大学,合作金额达500余万元。四是加大光谷科创大走廊建设力度。积极承接省“光谷科技创新大走廊”区域创新科技项目,组织功能区内光电子信息、大健康、智能制造等领域企业积极申报,南玻光电、百米生物、三胜机械等企业已获立项,获得省级科技资金1100万元。组织重点企业参与省级揭榜制项目,共组织8项,其中湖北三环汽车方向机有限公司的基于DDS与TSP的汽车转向系统EPS关键技术与装备的研发、湖北华宁防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的超耐高温防腐蚀橡胶衬里等3项已通过省厅初评。
第70项工作完成情况。一是围绕茶叶、油茶、楠竹、桂花、雷竹、蔬菜、中药材、水果等特色产业,选派16个省级科技特派员团队、6名省级科技特派员、6个市级科技特派员和32名市级科技特派员服务产业发展;二是围绕桂花产业发展,积极向省科技厅推荐《桂花深加工用高产优质品种筛选及关键技术研发》项目,争取省科技厅重大研发项目经费支持,整理咸宁市科技创新涉桂企业名单,向咸宁市桂花产业发展领导小组报送支持桂花产业发展计划;三是积极支持湖北金隆农业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围绕“纳米养殖技术研究与推广”进行全省首批乡村振兴科技创新示范基地建设。四是向省科技厅推荐“鄂东南地区设施蔬菜品种选育及设施智能化高效栽培技术研究”等农业类研究与开发项目,争取2021年立项。
咸宁市科学技术局
2021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