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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科技局党组关于落实市委第二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通报

索引号 : 011336941/2024-16299 文       号 :

主题分类: 科技 发文单位: 咸宁市科学技术局

名       称: 市科技局党组关于落实市委第二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 2024年07月01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2024-06-28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3年6月14日至9月15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对市科技局党组开展了巡察,并于2023年10月31日向市科技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关于建立健全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工作机制的通知》(咸纪发〔2022〕7号)文件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基本情况

(一)加强领导,不折不扣强化责任担当。局党组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把做好巡察整改作为当前及今后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来抓,将主体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中,做到通盘考虑、综合分析、研判重点,把握整改工作主动权,确保把全面整改销号落实到位。

(二)明确责任,从严从实抓好问题整改。局党组坚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定期召开巡察整改工作会议,组织分析研判,对照巡察反馈问题,逐条逐项细化成102条整改措施,切实做到领导责任到位、任务分解到位、安排部署到位,工作机制到位。

(三)建章立制,久久为功防止问题反弹。局党组坚持把立行立改与建立长效机制结合起来,举一反三,补齐短板,巩固巡察成果。巡察整改中,紧盯内部运行管理、科技项目管理、创新平台建设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梳理完善制度30项,力争做到解决一个问题、堵塞一个漏洞、形成一套机制。

二、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在聚焦基层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方面

1.落实“首个议题”制度不到位。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组织班子成员集中学习《市科技局会议制度》,夯实思想根基。每次召开党组会之前制定会议方案,明确“首个议题”学习内容和传达人员,确保第一议题制度不折不扣落实到位。修订了《市科技局会议制度》。

2.推动武咸同城科技同兴发展不够有力。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编制《企业注册入驻平台操作流程》,分4批次到各县(市、区)相关企业开展现场对接,利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指导。截至2023年底,武汉科技成果转化平台咸宁专栏入驻企业已达到75家,超额完成年度任务。

3.推动光谷创新大走廊咸宁功能区建设有欠缺。

整改结果:视同完成,持续整改。

整改情况:组织成员单位召开专题会议,起草《关于光谷科创大走廊咸宁功能区建设进展情况的报告》。咸宁大学科技园成功获批建设省级大学科技园。积极与上海九马科技集团对接,形成了《汇报方案》,推进科技创新重点项目实质化进展。

4.一百家高新技术企业培育成效不明显。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做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服务。2023年全年申报高新技术企业292家,高企总量达560家,全省排名第10位。推动优势领域高新技术企业发展,支持有条件的企业申报省级科技计划项目。鼓励高新技术企业建设研发机构,2023年获批省级新型研发机构3家,建设市级技术创新平台61家,市级技术创新平台总数达496家。推进科技金融支持科技型企业发展,2023年全市通过“再担科担贷”等金融产品,帮助科技型企业办理担保贷款20005万元。

5.一百名专家人才库建库和管理不到位。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面向全市公开征集候选人,根据推荐结果确定并更新百名专家人才库名单,实行一人一档建档管理。制定《咸宁市百名专家人才库管理办法》。

6.“十三五”规划部分指标未完成。

整改结果:视同完成,持续整改。

整改措施及结果:组织召开“十四五”科技创新指标分析会,传达巡察工作精神和要求,研究具体落实措施。针对“十四五”规划指标,形成指标分析报告,为如期完成指标任务打好基础。

7.培育壮大高新技术企业有不足。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在科技计划项目中将高新技术企业作为优先支持对象,2023年市本级安排科技创新资金中71.8%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做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服务工作,2023年全市认定高新技术企业认定240家,全省排名第10位,高企总量达560家,全省排名第10位。2024年3月,湖北省发布《2023年度湖北省高新技术企业百强榜单》,湖北金盛兰冶金科技有限公司上榜,实现我市全省百强高新技术企业零的突破。

8.推动企业开展技术创新有差距。

整改结果:视同完成,持续整改。

整改情况:加大高新技术企业的培育和引进力度,2023年全市高新技术企业总量达到560家。2023年全市入库科技型中小企业1389家,总量居全省第9位。鼓励高新技术企业建设研发机构,2023年获批省级新型研发机构3家,建设市级技术创新平台61家,市级技术创新平台总数达496家。

9.落实产业链链长制工作有短板,对各成员单位工作调度不够、进展情况掌握不及时。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落实机电制造产业链链长制工作要求,每季度向牵头单位报送工作推进情况。2023年12月26日,组织召开咸宁市机电制造产业链工作推进会暨机电制造产业发展论坛,推动机电制造产业高质量发展。

10.推动科技创新平台和成果转化服务平台建设有差距。

整改结果:视同完成,持续整改。

整改情况:推进咸宁(武汉)离岸科创园建设,吸引国内外重点科技企业和科创平台落户。目前,咸宁(武汉)离岸科创园已签约入园企业132家,21家企业在咸宁设立制造基地。抓好技术创新平台培育和建设工作,2023年,成功获批省级企校联合创新中心2家、省级产业技术研究院1家;全市市级技术创新平台总数达496家。出台《咸宁市新型研发机构备案管理办法》。

11.市级科技计划项目和资金管理不到位。超数量立项。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加大预算审查力度,从预算编制上加强对项目数量的控制,避免超数量预算。2023年,我局立项自然科学基金和软科学项目共10项。2024年,我局编制项目预算时支持自然科学基金和软科学专项10项。修订《咸宁市市级科技计划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

12.市级科技计划项目和资金管理不到位。项目验收审核走过场。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组织局机关全体干部职工、项目承担单位相关人员开展集中培训,解读新修订的办法和规程,强调各环节项目管理责任。组织各项目主管科室对验收项目进行全面审查。收回相关单位项目结余资金1万元。修订《咸宁市市级科技计划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咸宁市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管理办法》《咸宁市科技计划项目验收工作规程》。

13.市级科技计划项目和资金管理不到位。未对科技项目实行诚信监督。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组织全市科技系统干部及项目承担单位相关人员集中开展培训,增强科技人员的科研诚信意识。将2023年度验收未通过的项目主体记入科研诚信档案。修订《咸宁市市级科技计划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出台《咸宁市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管理办法》《咸宁市科技计划项目验收工作规程》。

14.市级科技计划项目和资金管理不到位。管理办法不完善。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2024年1月,组织全市科技系统和项目承担单位相关人员开展培训,解读新修订的办法和规程。修订《咸宁市市级科技计划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咸宁市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管理办法》《咸宁市科技计划项目验收工作规程》。

15.2020年度通过认定的市级孵化器认定中,存有3家不符合认定条件。2022年度通过认定的55家市企校联合创新中心中,有2家不符合“有研发队伍、有良好的技术研发试验条件、有研发经费”的认定条件。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对3家不符合认定条件的科技企业孵化器自查整改。对不合要求和建设成效不明显的市级技术创新平台进行清理。修订《咸宁市科技企业孵化器管理办法》《咸宁市众创空间管理办法》《咸宁市孵化机构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试行)》《咸宁市新型研发机构备案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和市级技术创新平台管理。

16.科技专家库管理不到位。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开展专家履职评价工作,对不再符合入库专家要求的专家库成员及时予以出库处理,截至目前,专家库入库专家230名。2023年度科技计划项目评审全部采用省厅推荐专家且在外地集中评审。修订《咸宁市科技专家库管理办法(试行)》《咸宁市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管理办法》《咸宁市科技计划项目验收操作规程》。

17.科技特派员选派和管理工作有欠缺。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组织召开2024年度市级科技特派员工作培训会,提升科技特派员服务乡村全面振兴的使命感与自觉性。拟定《咸宁市2024-2025年度市级科技特派员拟选派指标分布表》,明确市级科技特派员在各乡镇分布指标。采取个人总结、日志佐证,派出单位、派驻单位、服务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共同考核的办法,对科技特派员履职情况进行综合评定,扎实落实好科技特派员制度。

18.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成立中共咸宁市科学技术局党组网络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将县级领导干部和机关科室负责人全部纳入局网评队伍,对核心网评员实行年度考核制度。修订完善《中共咸宁市科学技术局党组网络安全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中共咸宁市科学技术局党组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中共咸宁市科学技术局党组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中共咸宁市科学技术局党组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应急预案》4个制度。2023年严格落实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审核公开发布信息19篇。

19.安全保密防线不牢固。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调整机关保密工作领导小组,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召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保密工作,切实做到将保密工作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2023年6月30日,组织召开机关保密工作领导小组会议;10月30日,利用第10期支部主题党日活动,组织干部职工开展保密知识学习;2024年1月8日,组织召开保密工作培训会。明确电子政务内网“三员”及工作职责。制定《市科技局2024年度保密工作领导责任清单》《市科技局2023年度保密工作重点任务清单》。修订《咸宁市科技局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 》《市科技局涉密文件管理制度》《市科技局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市科技局保密工作责任制度》《市科技局定密管理工作制度》《市科技局涉密人员管理制度》《市科技局政务新媒体、个人社交媒体平台管理制度》。

20.统计工作存在不足。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成立《中共咸宁市科学技术局党组防范和惩治科技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工作领导小组》《中共咸宁市科学技术局党组统计数据质量管控工作领导小组》,认真做好火炬统计、高新技术产业、研发年报等科技统计数据管控工作。制定《咸宁市科技局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实施细则》《咸宁市科技局统计数据质量管控制度》。

(二)在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21.对外签订合同不规范。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组织全体干部职工集中学习《市科技局合同管理办法》,强化机关干部思想认识。起草《合同签订授权委托书(模板)》,规范工作行为。制定《市科技局合同管理办法》。

22.对重复领取补助把关不严。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责令相关责任人退回重复领取的补助,并上交市国库。对报销的差旅费开展全面清查,形成了《2019-2023年驻村队员领取差旅补助情况自查表》《2019-2023年驻村情况自查表》《2019—2023年重复领取补助情况自查表》,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立行立改。制定《局机关差旅费管理正面清单》,修订《机关财务管理制度》,形成长效机制。

23.违规列支科技人员工作补贴。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追回相关工作补贴资金,并上交市国库。修订《咸宁市科技人员“互聘制”管理办法》,推动科技人员“互聘制”工作规范高效。

24.重复奖补项目资金。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收回重复奖补项目资金。对2016年至2023年期间的奖补资金进行全面清查,未发现其他重复奖补的问题,形成各类别奖补信息库。

25.财务报销不规范。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对2019年以来报销的接待费进行全面清查,及时发现问题并整改。制定《局机关国内外公务接待费管理正面清单》,修订《机关财务管理制度》。

26.项目采购不规范。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严格把关审核,对涉及的政府采购询价认真审核,防止出现不公开不规范现象。制定《局机关政府采购管理制度》。

(三)在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

27.党建工作不扎实。组织生活会开展不规范。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强化党务学习培训,组织支部委员、党小组组长开展专题学习培训;利用支部主题党日,组织党员学习党章党规,切实加强全体党员自身党性修养。修订《机关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制度》。

28.党建工作不扎实。党员手册记录不规范。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组织全体党员对《党员手册》记录情况开展自查,及时查漏补缺。召开党员大会集中学习《党员手册纪实制度》,规范记录工作。印发《关于2023年度党员手册记录情况评价的通报》,评定记录优秀人员5名、记录合格人员13名。每季度组织检查党员手册,做到常态化监管。

29.党建工作不扎实。党组织关系转出不及时。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开展党员组织关系排查,确保全局所有党员的组织关系完整规范。组织党员学习《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员组织关系管理的意见》等内容,提高思想认识。制定《党组织关系转接制度》。

问题30:“四风”纠治不彻底,空落实。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召开机关作风建设大会,党组书记、局长讲授专题党课,在全局营造干事创业、务实高效的政治生态。组织机关党员干部签订《党员干部作风建设承诺书》,督促干部主动作为,真抓实干,追赶进位。

问题31:“四风”纠治不彻底,假数据。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结合全市“空、蛮、懒、乱、假”作风问题专项整治,召开机关作风建设大会,党组书记、局长讲授专题党课,引导全局党员干部举一反三,深刻反思。组织机关党员干部签订《党员干部作风建设承诺书》。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持之以恒抓好整改落实。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举措,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针对已整改完成的事项,认真开展“回头看”,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对需要长期坚持的整改任务,持续发力,抓紧抓实。

(二)建立健全健全长效机制。坚持标本兼治,问题导向,把解决具体问题与推进制度建设紧密结合,抓好成果转化运用,切实做到解决一个问题、堵塞一个漏洞、完善一套制度,对整改工作中已经建立的各项制度抓好落实,建立健全监管机制。

(三)不断深化全面从严治党。以此次巡察整改为契机,举一反三、深入查找和及时解决党的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号召力和战斗力。经常性开展廉政警示教育和廉政风险排查,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纵深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联系电话:0715-8132100;地址:咸宁市银泉大道628号 ;电子邮箱:kjj@xianning.gov.cn。

                          中共咸宁市科学技术局党组    

2024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