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及下半年重点工作安排
索引号 : 011336941/2020-22579 文       号 : 无
主题分类: 科技 发文单位: 咸宁市科技局
名       称: 2020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及下半年重点工作安排 发布日期: 2020年12月11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2020-12-11
根据工作要求,现将市科技局2020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及下半年重点工作安排汇报如下:
一、参与和服务疫情防控情况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我局始终把疫情防控当做头等大事和压倒一切的政治任务来抓,做到全面动员、全面部署、全力以赴打好疫情防控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
(一)迅速响应,全面部署。自开展疫情防控工作以来,我局迅速行动,于1月21日召开全体机关干部职工大会,安排部署疫情防控工作。成立了市科技局疫情防控指挥部,由党组书记、局长熊武华任指挥长,其他县级领导干部任副指挥长,机关干部职工全员参与疫情防控工作。多次召开指挥部工作会议,传达学习中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并对工作再部署、再强调、再推进。同时,组建党员突击队,明确2名消毒员、5名党员志愿者积极加入市直单位党员志愿服务队,把科技党员干部队伍打造成为抗击疫情、战胜疫情的防火墙。
(二)毫不放松,联防联控。根据市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求,我局负责岔路口社区盛世华庭小区、桂花路社区欣科花园小区、花坛社区老科委小区、科技局办公楼四个小区的疫情防控,同时配合希望桥社区开展防控工作。积极克服任务重、人手少的困难,每个值守点均明确2名县级领导干部包保负责,确保“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守土负责”。同时,为岔路口社区和帮扶村通山县闯王镇刘家岭村送去口罩等防疫物资。截至目前,我局负责包保的小区未出现一例确诊病例,疫情防控工作得到了岔路口社区、桂花路社区和花坛社区的肯定和表彰。
(三)精准发力,优化服务。疫情期间,我市科技型企业均受到不同程度的影响,为最大限度减轻疫情对企业的冲击,我局主动作为,组建专班深入企业一线调研,深度对接企业需求,提供零距离、心贴心的优质服务,全力当好“店小二”。在项目申报、高企认定、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等工作上,简化服务流程,推行“无纸化”办公,组织网络培训班,开展网上业务指导。鼓励有条件的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对在孵企业适当减免或缓征租金。认真落实支持企业渡过难关的各项政策,市本级科技项目优先支持运用新技术应对疫情防控的企业,优先帮助向上争取项目资金。
二、2020年上半年重点工作落实情况及下半年重点工作安排
(一)上半年重点工作落实情况
今年来,我局结合全市“六大”活动工作部署,坚持问题导向,以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为主线,持续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大力推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积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深入抓好科技平台建设,为奋力夺取疫情防控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双胜利提供科技支撑。
1.科技创新政策环境持续优化。结合中央支持湖北发展一揽子政策,制定了《争取省部级科技政策和项目资金工作方案》《市科技局2020年向上争取政策项目清单》,谋划省部级重点申报项目38项。组织厚福医疗装备等11家企业申报科技部“科技助力经济2020”专项,组织咸宁高新区申报“百城百园”项目,已经全部立项公示,预计争取国家级科技项目资金750万元;组织湖北香城智能机电产业技术研究院申报省级产业技术研究院绩效后补助项目,预计将获得100万元资金支持;组织真奥药业、黄鹤楼酒业等3家企业,申报省重点研发专项。加大科技创新政策的宣传力度,上半年,组织开展7场企业线上培训活动,内容涵盖高企认定、科技创新政策、科技金融等,为推动科技型企业复工复产营造了良好氛围;组织开展3场咸宁市创新创业大讲堂第九期暨“科技战疫”系列线上培训会,对如何培育和维护高企资质、挖掘布局专利支撑高企、完善财务工作支撑高企等内容开展了线上培训。
2.高新技术产业稳步发展。今年以来,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我市科技型企业生产经营遭遇极大困难,大多处于停产半停产状态。一季度,全市实现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30.95亿元,同比下跌40.5%,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13.45%,比去年同期下降3个百分点。随着4月上旬全市规上高新技术企业100%复工,产能不断提升,预计二季度数据将大幅度回升,占GDP比重将达14.5%,与去年同期持平(二季度数据由统计局7月底公布)。
3.成果转移转化有效推进。完成省级科技成果登记40项,占全年任务66.66%。完成技术合同认定登记649项,合同成交总额30.13亿元,占全年任务60.26%。完成成果转化项目25项,占全年任务41.6%。组织申报2020年湖北省科技奖项目34项。联合湖北科技学院、咸宁职业技术学院、咸宁智能机电产业研究院赴各县(市、区)开展产学研推介活动,推动高校与县(市、区)联动,引导高校成果就地转化,服务地方发展。加大“引智入咸”工作力度,实施“科技副总”计划,鼓励有条件的民营企业从高校、科研院所聘请科研人才指导企业开展技术攻关、成果转化,提升企业创新实力。
4.创新创业平台提质增效。上半年,获国家级众创空间备案1家,省级众创空间备案2家。以温泉街道办事处为试点,探索在有条件的乡镇推进科技创新平台建设,推动科技创新资源聚集。推进咸宁高新区申报科技部科技资源支撑型双创特色载体,力争国家5千万项目资金支持,积极构建良好的区域创新创业生态环境。
5.科技惠农助农成效彰显。制定了《咸宁市星创天地备案管理办法(试行)》,成功备案咸安区盛通白水畈星创天地等4家省级星创天地;培育市级星创天地12家,市级农业科技示范基地48家。根据《咸宁市2019年国家扶贫开发工作成效考核反馈湖北省问题自查整改工作方案》要求,制定整改落实方案和问题清单,出台《咸宁市科技特派员管理暂行办法》,进一步规范科技特派员管理,启动我市科技系统送科技下乡活动,全面完成反馈问题自查整改。
6.科技计划项目管理进一步规范。联合市财政局出台了《咸宁市市级科技计划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不断创新科技投入方式,完善科技计划项目体系。对2017、2018年立项的科技计划项目进行了验收,共验收科技计划项目78项,所有项目执行情况良好,全部通过验收。
(二)存在的问题
1.科技创新投入不足。科技创新资金和项目分散于多部门,特别是社会资金在科技创新中发挥作用不明显,难以形成较大的科技创新研发效益。同时,金融支持中小企业发展不够,科技风险投资机制还在探索之中,多元化融资体系尚未形成。
2.科技创新平台不强。全市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取得了一定进展,但是仍然存在平台数量不多、质量不优、带动不强、机制不畅等多方面的短板,缺乏高层次人才、经费和政策支撑及保障,在行业内的带动示范作用发挥不明显。国家级研发平台尚未取得突破。
(三)下半年重点工作安排
1.打造区域创新发展新高地。加强与投资主体洽谈磋商,加大装备制造、电子信息、新材料、新能源等高新技术产业招商力度,建设咸宁高新技术产业园,打造中部战略性新兴产业聚集区。引进上海六七八九集团,培育和引进高质量、高成长性的科技创新企业和成熟团队,搭建公共服务、综合服务、专业服务三大服务体系,建设咸宁国际创新港,促进我市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和加速新旧动能转化。
2.推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建立科技型企业梯度培育机制,推动高新技术产业快速发展。力争申报高新技术企业120家,通过认定95家,全市高新技术企业达到248家,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GDP比例达到15.5%。
3.培育新型研发机构。贯彻落实省“科技创新20条”、“科技创新22条”精神,鼓励企业及科研院所建设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新型研发机构。2020年建设市级以上新型研发机构60家,完成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新型研发机构覆盖面达到30%。
4.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积极融入“光谷科技创新大走廊”,重点建设“光谷南”科技城,依托省级智能机电产业技术研究院,建设省级成果转化中试研究基地,推进省级成果转化示范基地建设。2020年实现科技成果转化60项,完成科技成果登记60项,技术合同成交额达到50亿元,争取省级科技奖励5项。
5.强化农业科技创新支撑。积极创建国家级农业科技园区,推进咸宁杨畈农业高新技术示范区建设。做好“科技特派员”、“三区”人才选派工作,鼓励农业科技人员到贫困村开展服务,为县域经济社会发展提供科技人才支持和智力服务。
6.做好“十四五”科技创新规划编制工作。充分吸收市委“六大”活动成果,做好“十四五”科技创新规划编制工作,为今后一段时期科技创新工作规划好蓝图。
7.优化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建立咸宁市科技资源管理服务平台,建立中长期科技项目库。加大向上争取项目资金力度,组织企业申报国家科技部“百城百园”和“科技助力经济2020”等重点项目,全年争取省级以上无偿科技经费1500万元以上。加大科技奖励申报,鼓励企业申报国家级科学技术奖励,力争实现零突破。优化市级科技项目投入方式,重点围绕智能机电、生物医药、农业科技园区建设实施一批市级重大科技创新项目。
8.健全科技人才发展机制。鼓励湖北科技学院、咸宁职业技术学院、市农科院等科研单位完善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的分配政策,制定符合单位实际的内部管理办法,明确科技创新成果处置权、收益权,打通政策落实的“最后一公里”,推动科研机构和科研人员更大自主权落地落实。市本级科技项目由重过程管理转向重目标管理,对20万元以内的市本级科技计划项目实施过程不予干涉,充分调动科研人员积极性和创造性,激发全市创新创业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