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2020年重点工作进展情况报告
索引号 : 011336941/2020-22565 文       号 : 无
主题分类: 科技 发文单位: 咸宁市科技局
名       称: 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2020年重点工作进展情况报告 发布日期: 2020年12月11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2020-12-11
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分解落实<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2020年重点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我局牵头负责重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报告如下:
第9项工作完成情况。经过前期培育、推荐和认定,截至目前,我市拥有省级以上创新平台22家,市级创新平台235家,规模以上企业研发机构比例达23.6%。
第10项工作完成情况。组织咸宁南玻光电、咸宁海威复合材料、咸宁市三山川茶业等企业,针对新材料、青砖茶固体饮料研发等开展技术攻关,并积极推荐申报省重点研发计划。同时,修订完善《咸宁市科技计划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组织湖北香城智能机电产业技术研究院、咸宁市农业科学院等单位实施重大科技专项,开展智能机电、现代农业方面关键技术研究。
第12项工作完成情况。疫情防控期间积极发挥市级科技特派员作用,指导、服务企业(合作社)开展春耕备耕、水产养殖、茶叶采摘等工作,为我市农业有效复工复产发挥积极作用。针对市委人才办提出的“科技副总”计划,我局组织专班进行了认真研究,目前正在与市财政局对接,争取该计划的相关经费支持。积极打造咸宁国际科技创新港,引进上海六七八九集团,培育和引进高质量、高成长性的科技创新企业和成熟团队,搭建公共服务、综合服务、专业服务三大服务体系,促进咸宁市传统产业的转型升级和新旧动能转化。
第13项工作完成情况。一季度完成省级科技成果登记7项;组织5家企业完成成果转化5项,转化金额70万元;完成技术合同认定登记227项,合同成交总额10.58亿元。
第33项工作完成情况。为减少疫情对企业的影响,通过督促在咸科技咨询服务中介机构进行网上办公、加强指导企业财务管理及研发费用归集、培育高企申报后备企业库等措施,积极引导企业复工复产。截至目前,全市高新技术企业224家,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比重15%。
第36项工作完成情况。加强与投资主体洽谈磋商,加大装备制造、电子信息、新材料、新能源等高新技术产业招商力度,建设咸宁市高新技术产业园,筹建中部战略新兴产业聚集区。积极培育科技中小企业发展,构建“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后备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的梯次培育机制,建强高新产业苗圃。加大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工作力度,2020年计划推荐认定科技型中小企业250家。
第63项工作完成情况。通过提升创业孵化平台管理人员服务水平、提高平台聚集创新创业人才的能力、督促现有平台向专业化方向发展升级等措施,推动创新创业孵化平台发展升级。一季度我市获批省级众创空间2家,国家级众创空间1家。依托湖北省香城智能机电产业研究院,建设湖北省成果转化智能机电中试研究基地,大力创建成果转化示范市,重点围绕智能制造、汽车零部件、机器人等相关领域开展技术攻关,目前已经完成3个项目中试研究。
第64项工作完成情况。将支持咸宁市智能机电产业纳入2020年市级科技计划重大专项指南,同时以咸宁高新区为主体,以智能机电产业为重点,组织智能机电产业研究院申报科技部2020年“百城百园”项目。积极对接省科技厅,指导咸宁职业技术学院开展特色农业技术研究院建设前期准备工作。
第75项工作完成情况。协调推进武昌首义学院嘉鱼校区项目建设,目前基本完成校区内主路网基础施工,教学楼、综合楼、宿舍楼、体育馆、实验楼、食堂等22栋共26万平米有14栋建筑主体完工,计划2020年9月开始招生。该项目对深化校地合作,发挥高校教育、科研、人才优势,为嘉鱼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人才支撑具有重要意义。
第118项工作完成情况。认真落实市委宣传部关于公民道德建设工作的各项要求,完善道德讲堂建设,加强局机关、创文帮扶社区、扶贫驻点村、单位宿舍区道德氛围营造。成立以局长为组长的市科技局公民科学素质工作领导小组,贯彻落实公民科学素质工作要点,积极开展公民科学素质宣传教育工作。认真筹备2020年全市科技活动周各项工作,在全市营造科技创新氛围。
咸宁市科学技术局
2020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