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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市六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06号建议会办工作的意见

索引号 : 011336941/2025-26032 文       号 :

主题分类: 科技 发文单位: 咸宁市科学技术局

名       称: 关于对市六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06号建议会办工作的意见 发布日期: 2025年10月11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市发改委:

现将市六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06号建议提出的“关于破解民营企业发展瓶颈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建议”办理情况函告如下,请综合后一并答复代表。

一、完善科技创新政策体系,提供民营经济发展新支撑

积极落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大扶持力度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先后出台《关于加强科技创新引领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咸宁市促进高新技术产业跨越发展十条措施的通知》《咸宁市市级科技计划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等科技创新政策,为民营经济发展提供政策支持,给予民营企业发展新红利。2024年,全市争取省级项目资金2495万元,安排市本级科技创新资金2469万元,为民营企业健康平稳发展提供科技支撑。

二、建设科技创新创业平台,激发民营经济发展新动能

鼓励民营企业建立创新平台,重点围绕“5+4”产业体系组建一批技术创新平台,实现技术共享,推动产业升级。对获得国家级、省级、市级认定的创新平台给予10—500万元奖励。截至目前,全市拥有国家级创新型产业集群2个,省级创新平台37家,市级创新平台520家。这些创新创业平台为民营企业的集聚发展提供充足空间,有力推动民营企业开展关键技术研发等技术创新。

三、强化高新技术企业培育,提升民营企业发展新质量

积极构建“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后备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的梯次培育机制,不断壮大高新技术企业队伍。2024年,全市申报高新技术企业344家,高新技术企业总数达744家,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15%。兑现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和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2023年度全市632户企业享受研发费加计扣除,合计享受金额18.43亿元,76户享受高新技术企业低税率优惠,减免企业所得税1.52亿元。

四、狠挖政产学研工作深度,引导民营企业创新发展

加快建立以地方政府为主导、高校和企业深度合作、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的协同创新机制。2024年围绕“5+4”产业体系,促成79家重点科技型企业与省内外37所高校院所开展产学研合作,111个技术开发和科技成果转化项目顺利推进,合同成交额达 4369万元。完成科技成果登记150项,同比增长15.4%,其中成果评价国际领先水平8项,国际先进水平13项。转化应用科技成果131项,完成技术合同认定登记936项,成交额达195.77亿元,技术合同成交额占GDP比重10.07%,排名全省第三。

今后,市科技局将继续落实好中央、省、市关于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各项决策部署,积极培育高新技术企业、扶持创新主体、完善创新政策,不断加大对民营企业支持力度,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咸宁市科学技术局      

2025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