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市政协六届二次会议第006号提案的答复
索引号 : 011336941/2023-23963 文       号 : 无
主题分类: 科技 发文单位: 咸宁市科学技术局
名       称: 关于对市政协六届二次会议第006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日期: 2023年08月14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尊敬的周燕红、王天明、黄翠萍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激发女性科技人才创新活力 推进武汉都市圈自然生态公园城市建设的建议》收悉,感谢你们对咸宁市人才工作的关注。我局高度重视提案办理工作,及时与湖北科技学院、市人社局、市卫健委、市妇联等10部门沟通对接,对提案进行了认真学习与研究,一致认为提案分析透彻、建议中肯。各承办单位表示将积极改进各项服务工作,加快推动我市女性科技人才的引育,补齐人才短板,服务企业人才需求,努力为咸宁市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现综合有关意见答复如下:
一、关于“加强女性科技人才队伍培养”
女性科技人才是科技人才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她们长期活跃在科技工作的各个领域,为我国科技进步与创新做出了重要贡献,得到社会广泛认可。近年来,我市女性科技人才队伍规模逐步扩大、结构不断优化、能力显著提升,在研究研发、应用技术、工程实践等各个科技领域取得了无愧于时代的骄人业绩,充分彰显出巾帼力量。截止2021年底,全市事业单位女性专业技术人员中,聘在副高级及以上的岗位的人数占比11.9%,截止2022年底,聘在副高级及以上的岗位的人数占比12.4%,女性聘在副高级以上岗位人才增长0.5个百分点,更多女性担任重要专业技术岗位工作。2023年市人社局组织“引才专列”活动走进四川大学、燕山大学、吉林大学,入围体检考察人员名单中女性占比均超过50%,女性数量多余男性。近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最终聘用人员也主要以女性为主,女性在高层次人才引进、事业单位招聘等工作中,没有任何政策性障碍。
市经信局推动女性科技人才积极参与科技副总为企业赋能行动,共计选派16名女性科技副总到各自擅长领域的企业服务,充分发挥女性科技人才的有效作用,目前,16名女性科技人才共为企业解决困难33个,推动科技成果转化10个,为企业引进人才9人,推动共建平台数12个。市农业农村局联合多部门,通过开展一村多名大学生培养计划,培养了一批农民女性致富带头人。
各部门不断为活跃在科研及技术创新第一线的女性科技人才搭建活动交流平台,更大程度地团结凝聚广大女性科技人才。
二、关于“出台女性科技人才激励政策”
为更好地开发女性人才资源,使女性在科技创新中发挥更大作用,咸宁市采取积极措施,出台相应实施方案或计划,大力支持女性科技人才创新创业。2017年,我市出台《中共咸宁市委 咸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南鄂英才计划”的若干意见》(咸发〔2017〕7号),对我市引进符合条件的人才,给予生活补贴、住房保障、配套服务等各项福利待遇。全职引进的A类人才,3年内给予每月3000元生活补贴,给予其团队成员每人每月1500元生活补贴(不超过5人);全职引进的B类人才,3年内给予每月2000元生活补贴;A类、B类人才在我市购买首套自住商品房的,按购房款的50%给予购房补贴,补贴金额分别最高不超过60万元、30万元;C类、D类人才按购房款的25%给予补贴,补贴金额分别最高不超过15万元、10万元;对引进的人才(含在咸工作的博士)实行“人才绿卡”制度,经评定后由市政府颁发“人才绿卡”,享受“一卡通”人才服务绿色通道。同时我市2019年印发《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咸宁市关于“大学生引进计划”的实施意见》(咸办发〔2019〕10号)文件,对2019年11月15日后,45周岁以下、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大学生来咸就业创业的,也提供生活补贴、购房补贴和贷款支持等各项福利待遇。
市委组织部、市科技局、市经信局继续通过组织国家级、省级科技人才计划、省双创战略团队、省科技副总项目、省科技人才服务企业项目等推荐工作,为女性科技人才科技创新做好服务;并鼓励支持用人单位更加关注女性需求,建立和完善女性科技人才评价激励机制,研究推进科技人才评价改革,逐步建立起以创新能力、质量、实效、贡献为导向的科技人才评价体系。
市卫健委创新女性科技人才在职称评定晋升等方面的措施。卫生专业高级职称评审过程中,在任现职级以来获得各级妇女联合会奖励表彰的女性工作者在量化评分过程中可赋予相应分值;在任现职级以来获得各级妇女联合会奖励表彰的、兼任各级女医师协会的、获得科技进步奖科研项目的女性工作者在量化评分过程中可赋予相应分值。
制订女性科技人才孕哺期等宽松优厚条件的配套措施。按照《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严格执行女职工在怀孕、生育、哺乳期间的薪酬、假期、津贴等各项规定。此外,提供孕期健康检查补贴及部分产前检查项目免费,住院分娩补贴。
落实国家规定的退休政策。根据《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县处级女干部和具有高级职称的女性专业技术人员退休年龄问题的通知》(组通字〔2015〕14号),正、副县处级及相应职务层次的女干部和具有高级职称的女性专业技术人员,实行与男性同等的弹性退休政策。
这些政策举措必将促进女性科技人才在科技创新领域得到更好发展、发挥更大作用。
三、关于“加大女性科技人才经费投入”
全面实施“南鄂英才”系列政策。根据《中共咸宁市委 咸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南鄂英才计划”的若干意见》(咸发〔2017〕7号)文件精神,对引进人才创新创业的,给予资金扶持。其中,A类人才创业和创新项目,分别给予100至500万元、100至300万元资助,经评估认定为奠基性、战略性创业项目的,实行“一事一议”,最高给予2000万元资助;B类人才创业和创新项目,给予50至300、30至100万元资助;C类、D类人才创业项目,按固定资产投资额的10%,分别给予最高不超过100万元、50万元资助。引进人才领衔新建国家级独立型科研院所,经认定,按其投资总额的20%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新建国家级独立研发中心、重点实验室,最高给予500万元奖励。市属高校、科研院所的职务发明成果所得收益,高校可按60%-95%的比例、科研院所可按50%-70%的比例,划归参与研发的人员及团队拥有,收益金额不受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总额限制。自2018年“南鄂英才”计划实施至今,共有68人获评“南鄂英才”,获得项目扶持资金和生活补助4500余万元。
2021年市科技局推动出台《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科技创新引领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咸政规〔2021〕2号),文件第十一条“加大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力度”明确,鼓励申报科学技术奖,对获得国家突出贡献奖的奖励200万元,对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成果推广奖的,一等奖奖励100万元,二等奖奖励50万元;对获得省突出贡献奖的奖励100万元,对获得省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奖的奖励20万元,对获得省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成果推广奖的,一等奖奖励20万元,二等奖奖励10万元,三等奖奖励5万元,文件对于加快培育创新创业主体、加快建设高质量创新平台、加快培育区域创新创业载体、加快构建科技创新服务体系等方面也予以全方位、多角度支持。对选聘为市级农村科技特派员、互聘制科技人员的,不论男女,给予每人每年0.8万元工作补贴。市财政每年安排科技创新专项资金不少于1500万元,用于保障市级各项支持政策的落实。
四、关于“建立女性科技人才服务平台”
市妇联成立了巾帼科技志愿服务团,由高校、科研机构、企业等领域的优秀女性组成,开展宣讲活动,将技术、信息、资源等带到农村。今年4名女性科技人才评选为市级巾帼建功标兵。3名女性科技人才获得湖北省百名优秀创业女性称号,推荐6名女性科技人才加入武汉城市圈巾帼科技工作者联盟,加强与城市圈内女性科技人才的交流。结合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工作,进一步加强妇字号农业基地建设,辐射带动更多女性创业。先后走访农业基地20余次。在走访调研过程中,市妇联一直做到基地有需求,妇联有回应。各级妇联帮助基地销售农副产品,助力妇字号基地增收10万余元。
市妇联鼓励巾帼带头人用理论武装头脑,开展“巾帼科技助农直通车”活动,将“直通车”开进田间地头,开进巾帼农业基地。联合各级各类职业培训学校开展美容、插花、茶艺等各类技能培训200余期,培训4000余人,开通“线上+线下”讲解模式,讲授农作物种植、家政、手工编织等内容,提升广大农村妇女内生动力的同时,还可以帮助妇女群众实现居家灵活就业。
湖北科技学院开展学校“巾帼建功”评选表彰、女教授联谊活动,推动女性科技人才参与校企产学研合作实践,开展学术交流,举办各种报告会、座谈会、研讨会,提升女性价值,为女性科技人才合作交流搭建平台。
市生态环境局引领女职工积极投入自然生态公园城市建设。注重思想教育、培育孵化,提升女职工政治素养和生态文明意识,积极发挥先进典范传帮带作用,涌现出一批批典型示范。6人先后获得“荆楚时代女性榜-战地玫瑰”、全国三八红旗手、咸宁青年五四奖章,守护碧水蓝天的事迹被香城泉都等媒体报道。
五、关于“营造女性科技人才发展环境”
近年来,我市持续加大女性科技创新工作的评选表彰力度,提升女性科技人员的公众形象。依托主流媒体和新媒体深入开展女性科技人才的正面宣传,讲好女性科技人才敢想敢试、敢为人选的先进事迹,激励更多女性投身科研、致力创新。
2023年,咸宁广播电视台全媒体平台持续做好优秀女性人才先进事迹报道,陆续推出《全国人大代表、赤壁市娴子生态种植养殖专业合作社理事长田淑娴:推广先进农业科技 当好产业振兴头雁》《全国人大代表、咸宁赤壁市娴子生态种养殖专业合作社理事长田淑娴谈高标准农田》《全国人大代表王雪静:认真履职 当好人民的代言人》《三十载民生担当 三十年善美情怀——记咸宁市南川源水务公司总经理刘红琳》《省劳模刘媛:追光逐电向未来》等多条新闻报道。
咸宁日报谋划在报纸上开办专栏,在网络媒体上开设专题的方式,系统宣传《关于支持女性科技人才在科技创新中发挥更大作用的若干措施》,以创优营商环境、服务民营经济发展的舆论导向,激发广大女性科技人才投身科技创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2020年湖北省开展楚凤成才计划——女性科技创新人才寻访活动,市科技局与市妇联联合向上推荐10名我市优秀女性科技创新人才,其中湖北科技学院药学院院长、教授闵清、湖北香城智能机电产业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徐碧玉、湖北福人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高级工程师吴和鸣获“湖北省百名优秀女性科技创新人才”称号,湖北科技学院研究生处处长、教授鲍翠玉、湖北科技学院科研处处长教授周燕红、湖北科技学院教授马萍、湖北科技学院教授舒婷、咸宁职业技术学院、教授徐文娟、咸宁职业技术学院、副教授赫焕丽、咸宁市农业科学院果蔬所副研究员郑丽获“湖北省女性科技创新人才”称号。
最后,再次感谢你们对推动咸宁市女性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工作的关心、支持和理解。下一步,我们将采取更加积极更加有效的措施,努力营造全社会鼓励女性科技创新的良好环境,支持女性科技人才在科技创新中发挥更大作用。
咸宁市科学技术局
2023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