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市政协五届三次会议第056号提案会办工作的意见
索引号 : 11336941/2019-10836 文       号 : 无
主题分类: 其他 发文单位: 咸宁市科学技术局
名       称: 关于对市政协五届三次会议第056号提案会办工作的意见 发布日期: 2019年11月14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2019-11-14 16:2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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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发改委:
现将市政协五届三次会议第056号提案提出的“关于优选培植核心竞争力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建议”中“以政策创新激发社会创新活力”方面的提案办理(落实)情况函告如下,请综合后一并答复提案者。
我市一直以来十分重视激发社会创新活力政策体系建设工作,出台了一系列举措是。一是出台政策性文件。出台了《关于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快创新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关于加快科技创新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关于印发<咸宁市创新创业先锋行动计划(2016-2020年)>的通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咸宁市科学技术创新 “十三五”规划的通知》等一系列贯彻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政策文件,对我市加快培育创新创业主体、加快科技创新体系建设等工作予以政策支持,为推动咸宁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政策保障。同时,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完善市级财政科技项目资金管理等政策的实施办法》(咸科技发〔2017〕26号),市科技局出台《咸宁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咸科技发〔2018〕21号),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管理。湖北科技学院共出台25个方面文件,完善科研管理、提升科研绩效、推进成果转化、优化分配机制。咸宁职业技术学院、市农科院出台了6个方面文件,进一步完善了科研项目资金管理和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二是强化财政资金引导。市财政每年预算1000万元,对新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进行补贴;对创新创业主体、研发平台建设、知识产权创造、成果转移转化、科技服务等科技创新活动予以资助,2015年以来共发放补贴近2000万元。认真落实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有关税收优惠政策,2017年全市年均研发费加计扣除和企业所得税减免2.38亿元,较2016年增加1.1亿元。三是营造创新氛围。积极开展科技活动周活动,把科技活动周活动办成向社会各界宣传全市科技创新成果的品牌,近年来共高规格组织科技活动周5次,省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培训班6场次,知识产权宣传培训活动60余场次,创新创业大讲堂活动6场次,在全社会营造了了解科技创新、参与科技创新、重视科技创新的浓厚氛围。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按照高质量发展要求,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一是继续出台更加给力创新政策。贯彻落实省“科技创新20条”精神,全面梳理支撑科技创新政策,出台咸宁市科技创新引领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推动咸宁高质量发展。同时,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抓好赋予科研机构和人员更大自主权有关文件贯彻落实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8〕127号)和《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抓好赋予科研机构和人员更大自主权有关文件贯彻落实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鄂政办发〔2019〕24号)精神,深入推进科技体制机制改革,出台相关配套政策文件,赋予科研机构和科研人员更多自主权,切实减轻科研人员负担,充分释放创新创造活力,推进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二是规范科研项目的组织和经费管理。围绕市“133”高质量发展区域和产业战略布局,整合优化科技计划体系,以加快构建创新发展高地为目标,创新科技投入方式,完善项目指南编制和发布机制,突出重大创新平台建设和普惠性创新后补助政策,优化科研项目的分类评审方式,健全评审专家遴选机制,进一步完善公开公正的科技项目评审流程,简化规范科研项目的实施过程管理。强化科研项目绩效导向,规范科技报告制度,完善计划项目结题验收制度,切实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三是大力推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推动、鼓励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开展产学研深度合作,对接转化具有产业化前景的高新技术成果。进一步加强上下联动,构建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协同推进体系,促进更多科技成果在咸转移转化。
咸宁市科学技术局
2019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