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咸宁市促进高新技术产业跨越发展工作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 011336941/2023-24940 文       号 : 咸科技发〔2023〕2号
主题分类: 科技 发文单位: 咸宁市科学技术局
名       称: 关于印发《咸宁市促进高新技术产业跨越发展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3年08月28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各县(市、区)科学技术与经济信息化局,咸宁高新区科技创新与经济发展局,市创新创业促进中心(市生产力促进中心),机关各科室:
《咸宁市促进高新技术产业跨越发展工作方案》已经局领导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咸宁市科学技术局
2023年2月17日
咸宁市促进高新技术产业跨越发展工作方案
为切实做好2023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高新技术产业统计、全社会研发投入统计、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等工作,促进高新技术产业跨越发展,奋力实现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目标任务,特制定本方案。
一、服务对象
全市62853家市场主体,1023家规模以上工业企业,490家高新纳统企业,204家农业科技企业。
二、工作任务
(一)狠抓高新技术企业申报
做好2023年度高新技术企业的申报服务和认定工作,全年申报高新技术企业320家,通过认定260家,确保完成全市净增高新技术企业160家。
1.全面摸底调研。2月20日前,各包保责任人督导包保地的申报企业,对照高企认定的8项条件和企业创新能力4项指标评价细则,围绕企业科技人员占比是否达到10%、近三年授权发明专利是否达到1件或实用新型专利是否达到6件、近三年成果转化是否达到15项、近三年研发费用总额占销售收入总额比例是否达到5%(4%、3%)、2022年所得税征收方式是否为查账征收、2022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总收入是否达到60%、是否建立了技术研发、成果转化、科技人才方面管理制度,找出企业主要缺项。3月3日前,完成企业申报条件摸排比对工作。
2.补齐申报短板。3月20日前,各包保责任人组织知识产权代理机构、高校院所与企业对接,帮助企业完成与主营业务相关的专利购买和转让工作,市县两级科技部门对企业购买专利给予一定的资金支持。4月30日前,指导企业在税务系统中,完成研发费用归集与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申报表A104000、A107041、A107012中研发费用的填报。5月20日前,全面补齐高企申报短板。
3.审核申报材料。各包保责任人分别在5月20日、6月20日、7月20日、8月20日、9月20日前完成5批企业申报材料的编制和形式审查,并指导企业修改完善申报材料。
4.做好评审组织。市科技局高新科分别于5月25日、6月25日、7月25日、8月25日、9月25日前,组织完成高新技术企业申报评审工作,并向省认定办推荐。
(二)狠抓高新技术产业统计
做好2023年度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统计工作,确保全市全年完成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370亿元以上,占GDP比重达到18.5%。各包保责任人每月要深入包保地企业调研指导,协调解决企业的困难和问题。每月1-7日,督导企业网上直报,每月15日之前,将包保纳统企业的产值表(含当月产值和当年累计产值)报市科技局高新科。
(三)狠抓R&D经费统计
做好R&D经费统计2022年报填报工作,确保2022年全市R&D经费占GDP比重达到1.6%。做好规上企业R&D经费月报和季报填报工作,确保2023年全市R&D经费占GDP比重达到1.8%。
1.抓好2022年R&D经费统计年报填报工作。2月25日前,各包保责任人要对包保地企业开展R&D统计填报培训。3月10日前,督导1023家规上工业企业完成2022年度R&D经费统计填报工作,做到应报尽报,应统尽统。
2.抓好2023年规上企业研发费用月报和季报填报工作。各包保责任人,每月18号前,督导规上工业企业(B203表)和规上服务业(F203表)填报研发费用月报。
3.抓好科技政策和统计工作培训。各包保责任人督导包保地组织开展研发费用统计填报、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和科技政策宣讲不少于2次(每半年不少于1次),实现对规上企业科技政策和统计培训全覆盖。
(四)狠抓科技型中小企企业评价工作
各包保责任人要深入包保地高标准指导市场主体按照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标准开展入库工作。通过市县联动、责任传导、政策宣传等措施全面提升全市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效率,确保全市2023年入库科技型中小企业1500家。
(五)狠抓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工作
将2023年目标任务分解至咸宁高新区和6个县(市、区)及相关单位,压实责任,按月通报技术合同登记、科技成果转化完成情况。各包保责任人要强化服务意识,从“开门服务”转变为“上门服务”,主动深入包保地高校院所、大型企业、工业园区,帮助各主体解决在技术交易中碰到的各种阻碍,推动技术要素有序流动,要加大力度督促各地各单位按照月度目标推进,确保完成全年技术合同成交额150亿元的目标任务。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责任分工
成立市科技局促进高新技术产业跨越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党组书记、局长熊武华同志任组长,黄宏光、祝俊、徐光明、陈社会、周靖、李志宏同志任副组长,咸宁高新区和6个县(市、区)科经局负责人、市科技局业务科室负责人为成员,市科技局高新科负责日常协调管理工作。实行县级领导包保制度,各包保责任人按照确定的工作安排,倒排工期,挂图作战,确保按时保质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二)强化工作督办
各包保责任人每月底负责将包保工作推进情况报局高新科整理汇总形成工作情况通报。每月底由党组书记、局长熊武华同志召集各包保责任人召开一次工作调度会,听取各包保责任人汇报工作进展情况,研究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对工作漂浮、不作为、慢作为,进度严重滞后的,第一次进行工作约谈,第二次作深刻检讨,第三次进行追责问责。
(三)强化结果运用
各包保责任人工作任务完成情况与年度绩效奖金挂钩。对工作不合格的包保责任人,取消评先评优资格,年度考核评定为“基本称职”及以下等次,不享受年度绩效奖金。咸宁高新区和6个县(市、区)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纳入全市科技创新绩效考评排名,考评结果将发至咸宁高新区和6个县(市、区)党政主职,对排名倒数后2名的,提请市政府分管领导对咸宁高新区和6个县(市、区)分管领导和科经局局长进行工作约谈。
附:2023年全市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目标任务表
2023年全市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目标任务表
咸宁高新区县(市、区) | 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 | 全市R&D经费占GDP比重(%) | 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数量 (家) | 通过认定高新技术企业数量(家) | 新增高新技术企业数量(家) | 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入库数量(家) | 技术合同成交额 (亿元) | 包保 责任人 |
咸宁高新区(市直) | 30 | 2.5 | 55 | 44 | 28 | 230 | 40 | 黄宏光 陈新辉 |
咸安区 | 24 | 1.6 | 55 | 44 | 27 | 230 | 20 | 祝 俊 杨棋略 |
嘉鱼县 | 29 | 2.5 | 55 | 44 | 27 | 230 | 20 | 周 靖 胡 平 |
赤壁市 | 18 | 1.5 | 64 | 50 | 32 | 330 | 20 | 黄宏光 陈新辉 |
通城县 | 16 | 1.5 | 35 | 30 | 18 | 175 | 20 | 陈社会 杜 娇 |
崇阳县 | 13 | 1.5 | 34 | 30 | 18 | 175 | 15 | 李志宏 童 艳 |
通山县 | 11 | 1 | 22 | 18 | 10 | 130 | 15 | 徐光明 程 灿 |
全市合计 | 18.5 | 1.8 | 320 | 260 | 160 | 1500 | 15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