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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市级科学技术研究与开发重点专项申报指南

索引号 : 011336941/2023-24945 文       号 :

主题分类: 科技 发文单位: 咸宁市科学技术局

名       称: 2023年市级科学技术研究与开发重点专项申报指南 发布日期: 2023年08月28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一、工业高新领域

(一)总体目标

聚焦重点领域细分产业链,以行业、产业技术创新需求为引导,统筹项目、资金、人才等创新要素,在国家重点支持的八大高新技术领域进行分类部署,形成关键领域先发优势,为咸宁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技术支撑。

(二)支持方向

电子信息、生物与新医药、航空航天、新材料、高技术服务、新能源与节能、资源与环境、先进制造与自动化。

(三)申报要求

1. 项目牵头申报单位须为咸宁市企业、事业单位;

2. 申报单位为企业的必须是规模以上企业,具备良好的研发基础条件和运行机制,技术力量雄厚,财务制度健全,企业研发投入必须达到高新技术企业标准,优先支持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

3. 鼓励企业与高校产学研合作开展项目技术攻关,优先支持拥有省级及以上创新平台单位;

4. 项目承担单位为企业的,自筹资金与申请专项资金比例不得低于3:1;项目承担单位为高校院所,自筹资金与申请专项资金比例不得低于1:1。

二、农业农村领域

(一)总体目标

保障粮食和种子安全,推动茶叶、蔬菜(莲)、生猪、中药材、特色淡水产品、油茶、竹、桂花等八大特色支柱产业发展,以提升产业核心竞争力、保障重要农产品供给、助力乡村振兴为目标。

(二)支持方向

优质特色水稻品种选育,茶叶、蔬菜(莲)、生猪、中药材、特色淡水产品、油茶、竹、桂花等咸宁市特色农业产业优良品种选育、技术集成示范推广、精深加工等领域。

(三)申报要求

1. 项目牵头申报单位和参与单位必须在市内注册一年以上,具备良好的研发基础条件和运行机制,资信度高,技术力量雄厚,财务制度健全;

2. 项目承担单位自筹资金与申请专项资金比例不得低于1:1。

3. 优先支持拥有省市级及以上创新平台单位,鼓励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合作,开展技术攻关、成果转化。

三、社会发展领域

(一)总体目标

聚焦生物医药、人口健康、资源环境等领域,加强产业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突破重大疾病防控与精准医疗、高端医疗器械研制、现代中医药创新、流域生态修复、工业污染治理及资源环境综合利用等相关领域关键技术瓶颈,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创新供给。

(二)支持方向

生物医药、医疗器械领域;人口健康领域;清洁生产、能源资源节约高效利用领域;水环境安全、大气污染防治、生态保护与修复领域;信息安全、食品安全、公共卫生安全领域;智慧城市领域。

(三)申报要求

1. 申报企业应设有专门的研发机构(内设的研发部门,或依托企业建设的科技创新基地、平台);

2. 同一推荐单位在同一指南方向下所推荐项目数不能超过1项;

3. 承担单位为企业的,要有一定比例的研发经费投入,所申报项目的自筹资金与申请专项资金的比例不低于3:1,高校等其他事业单位所申报项目的自筹资金与申请专项资金的比例不低于1:1;

4. 鼓励企业联合高校、科研院所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