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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咸宁市科技赋能行动2025年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 011336941/2026-05753 文       号 :

主题分类: 科技 发文单位: 咸宁市科学技术局

名       称: 关于印发《咸宁市科技赋能行动2025年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6年02月13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咸宁高新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咸宁市科技赋能行动2025年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审定,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咸宁市科技赋能行动2025年实施方案



咸宁市科技赋能行动工作专班办公室

2025318日      


附件


咸宁市科技赋能行动2025年实施方案


为将市委六届八次全会、市“两会”提出“实施科技赋能行动”落实落细,为加快打造武汉都市圈绿色发展重要增长极和自然生态公园城市提供科技支撑,制定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到2025年底,咸宁科技创新中心启动建设,全社会研发经费投入增长20%,投入强度达到1.4%,高新技术企业突破900家,入库科技型中小企业3000家,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达到18%以上;每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6件,当年技术合同成交额达到300亿元,技术合同成交额占GDP比重13%以上。

二、主要工作

(一)实施区域创新能力跃升工程

1.建好咸宁(武汉)离岸科创园。健全完善园区管理和服务,进一步优化四个平台,将咸宁(武汉)离岸科创园打造成为全省乃至全国体制最新、政策最优、服务最好的离岸科创平台。持续实施咸宁(武汉)离岸科创园“满园轮替计划”,促进创新资源流入咸宁,新增50家企业来咸建设生产基地,力争总数达100家。建好咸宁(武汉)离岸科创园二期,拓展2万平方米承接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空间。(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高投集团,市招商和投资促进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咸宁高新区管委会)

2.建设咸宁科创中心。引进专业机构,参照咸宁(武汉)离岸科创园发展模式,打通上海—武汉—咸宁科创资源流通通道,打造在岸优质科创平台载体,实现“四链融合”,2025年引进优质科创项目和企业落地3个,搜集、洽谈落地意向项目20个以上。做实咸宁大学科技园,推动高校院所科技成果入园转化。做好做优绿色双创产业园、智能制造产业园、凤凰生态科创园、东湖高新咸安产业园等园区建设,入驻企业30家以上。谋划建设武咸科技共建区。(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高投集团,咸安区人民政府,咸宁高新区管委会)

3.打造一批高质量区域创新载体。加快推进创新型园区建设,支持咸宁国家高新区创新能力提升。支持赤壁市建设中国(赤壁)·中试谷智能无人系统测试基地,创建国家级创新型县市。支持崇阳经济开发区、嘉鱼经济开发区建设省级高新区。推进创新型县(市)建设,支持通城县、嘉鱼县创建省级创新型县(市、区)。推进创新型集群建设,支持咸宁高新区建设国家级大健康制造业创新型产业集群、通城县建设省级涂附磨具及云母绝缘材料创新型产业集群。(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咸宁高新区管委会)

4.推进产业关键技术攻关。聚焦5+4现代产业体系,摸清摸准产业创新和企业技术需求,支持产业链龙头企业开展关键技术攻关,部署实施产业链科技创新专项15项。继续推行科技项目“揭榜挂帅”制,发布一批重点产业项目需求榜单,攻克制约我市产业发展的“卡脖子”技术难题。实施知识产权服务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行动,力争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6件。加大向上争资力度,力争在科技创新、技术改造等方面获批省级以上项目50项,争取省级以上资金5000万元以上。(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经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咸宁高新区管委会)

(二)实施创新平台跨越发展工程

5.布局国家级平台分支机构建设。加快赤壁中试谷与武汉大学合作进程,引进珞珈实验室来我市建设中试基地、概念验证中心,积极对接华中农业大学,引进洪山实验室来我市建设研发基地,支撑相关产业创新发展。(责任单位:市科技局,赤壁市人民政府,嘉鱼县人民政府)

6.建设省级重点实验室。支持湖北科技学院糖尿病心脑血管病变省级重点实验室、辐射化学与功能材料省级重点实验室提升创新能力。支持三环方向机、金盛兰等企业建设省级重点实验室,力争实现企业建设省级重点实验室零的突破。(责任单位:市科技局,湖北科技学院,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咸宁高新区管委会)

7.建设一批新型研发机构。出台专项支持政策,支持科技创新平台建设。支持咸安区防腐耐磨材料产业技术研究院、崇阳县新材料改性与应用产业技术研究院创建省级产业技术研究院。支持金盛兰冶金、维达力建设省级产业技术创新联合体。支持咸宁高新区建设华中健康饮品研发中心,支持世丰新材料、稳健医疗等企业创建省级企校联合创新中心。2025年,申报省级技术创新平台20家,新增技术创新平台150家,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建立研发机构比例达到60%以上。(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经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咸宁高新区管委会)

(三)实施科创企业培育专项工程

8.推动科技创业孵化服务体系建设。支持崇阳起元电商孵化器、智能机电创新工场创建国家级孵化机构。加强创业孵化机构管理,组织开展孵化机构绩效评价。组织孵化机构政策培训,提升孵化机构管理人员服务水平。组织全市优质科创企业参加第十四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做好赛前辅导、跟踪对接服务等工作。2025年,建成省级及以上创新创业平台2家。(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咸宁高新区管委会)

9.实施科创企业培育计划。大力推进创新型产业集群建设,以科技创新赋能重点产业创新发展。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培育壮大科技领军企业,持续推进服务高新技术企业“春晓行动”,组织申报高新技术企业430家,高新技术企业数力争突破900家,入库科技型中小企业3000家,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18%,培育“新物种”企业30家、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15家。(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经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咸宁高新区管委会)

10.加快传统产业改造升级。聚焦5+4现代产业体系,开展设备更新改造、产品提档升级专项行动,实施重点技术改造项目30项以上,工业和技改投资增长10%以上。实施“上云用数赋智”行动,新增“两化”融合贯标、5G工厂试点示范企业10家。(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发改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咸宁高新区管委会)

(四)实施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工程

11.推进产学研合作。完善政产学研金服用“北斗七星式”转化应用体系,积极组织需求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开展成果对接,完成科技成果登记120项、科技成果转化120项、技术合同登记成交额300亿元。谋划省级科技奖申报,力争申报湖北省科学技术奖15项以上。(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咸宁高新区管委会)

12.建好科创供应链平台。建设完善“1+7+N”地网服务体系,推动供应链与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深度融合,2025年力争入驻平台企业数达7000家,完成需求对接2500项,需求对接成功率超过80%。完善天网平台功能,整合项目政策申报、资金拨付等功能,为企业提供更好服务。(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高投集团,市政府办公室、市发改委、市人社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咸宁高新区管委会)

13.组织开展重大转化示范活动。强化科技成果转化职能,完善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对接机制。深入企业收集技术需求,组织高校院所开展技术攻关,举办对接活动50场次。(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咸宁高新区管委会)

(五)实施科技创新生态保障工程

14.加快形成多元化创新投入机制。加快形成以财政投入为引导、企业投入为主体、科技金融为支撑的科技投入体系,2025年填报全社会研发费55亿元,强度达到1.4%。持续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各县(市、区)财政科技支出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重超过3.0%。推进科技金融深度融合,推动湖北香城长江科创投资基金尽早运营,投早、投小、投长期、投硬科技。(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政府办公室,市高投集团,市财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咸宁高新区管委会)

15.完善教育科技人才一体发展体制机制。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加强新时代工匠体系建设,举办第八届“南鄂杯”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大赛。聚焦5+4现代产业体系发展,力争引进培育具有高级职称的高水平工程师30名、高技能人才1500人、技能型人才10000人、优秀青年科技人才60名、高水平科技创新团队2个。帮助企业引进外国高端人才,新引进B级及以上外国高端人才5名。落实落细科技特派员制度,选派农村科技特派员650名,建设一批省级科技特派员工作站,实现涉农乡镇全覆盖。(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团市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咸宁高新区管委会)

16.厚植创新创造生态。组织好科技活动周、科普讲解大赛、科普日、乡村振兴实用技术大赛等群众性科学普及活动,弘扬创新文化,完善科技创新尽职容错免责、包容审慎监管等制度,厚植“敢于冒险、鼓励创新、崇尚成功、宽容失败”的文化基因,形成全民崇尚科技创新、支持科技创新、参与科技创新的文化氛围。(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委宣传部,市科协,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咸宁高新区管委会)

三、保障措施

强化科技赋能行动保障,确保行动顺利实施。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咸宁市科技赋能行动工作专班,组长由市政府分管领导兼任,副组长由市政府副秘书长、市科技局局长兼任,成员由各县(市、区)、咸宁高新区、市委宣传部、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教育局、市经信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招商和投资促进局、市科协、市高投集团、湖北科技学院分管负责同志兼任。专班办公室设在市科技局,熊武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黄宏光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牵头抓总和统筹协调工作。工作专班成员单位确定一名干部为联络员,负责日常工作联系。二是完善推进机制。建立常态化工作推进落实机制,每旬做好工作调度,定期召开工作推进会,抓好重大决策部署的落实。各地各单位要把科技创新工作摆在重要位置,按照职责分工各负其责,抓好推进落实工作。三是强化跟踪问效。各责任部门要加强对重要指标完成、重大平台载体建设、重大项目实施的跟踪调度,推动各项工作任务有序开展。建立监测评估机制,定期开展年度监测评价。


附件

咸宁市科技赋能2025年重点指标分解表


序号

指标

目标任务

责任单位

全市

咸宁高新区

咸安区

嘉鱼县

赤壁市

通城县

崇阳县

通山县

1

填报全社会研发经费(亿元)

55

8.5

8

12

12

6.5

5

3

市科技局

2

全社会研发投入强度(%)

1.4

1.4

2.2

1

1

1

0.8

市科技局

3

市县财政科技支出占一般公共预算比重(%)

3.0


3.5

4.0

4.2

3.0

2.0

2.0

市财政局

4

申报高新技术企业数量(家)

430

80

65

60

75

55

55

40

市科技局

5

通过认定高新技术企业数量(家)

350

68

55

47

57

46

46

31

市科技局

6

科技型中小企业入库(家)

3000

500

450

430

550

390

380

300

市科技局

7

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

18

23

25

16

15

14

9

市科技局

8

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件)

6

16.42

3.65

5.61

2.45

1.08

1.45

市市场局

9

技术合同成交额

(亿元)

300

45

45

40

45

45

40

40

市科技局

10

咸宁(武汉)离岸科创园新增来咸建设生产基地数量(个)

50

10

8

6

8

6

6

6

市科技局、市高投集团

11

咸宁科创供应链平台累计入驻企业数(家)

7000

650

1100

1100

1100

1150

1000

900

市科技局

12

咸宁科创供应链平台累计完成需求对接(条)

2500

300

400

400

350

450

300

300

市科技局

13

争取科技、技改项目(个)

50

12

8

6

8

6

6

4

市科技局、市经信局

14

争取科技、技改资金(万元)

5000

1500

800

600

800

500

400

400

市科技局、市经信局

15

新建省级新型研发机构(个)

20

5

3

3

4

2

2

1

市科技局

16

新增技术创新平台(个)

150

25

25

30

20

20

20

10

市科技局

17

建设省级及以上创新创业平台(个)

2

1





1


咸宁高新区管委会、崇阳县人民政府

18

新增“新物种”企业(家)

30

6

5

4

5

4

4

2

市科技局

19

新增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家)

15

3

3

2

3

2

1

1

市经信局

20

新增“两化”融合贯标和5G工厂试点示范企业(家)

10

3

2

1

2


2


市经信局

21

转化科技成果数量

(个)

120

30

15

15

15

15

15

15

市科技局

22

申报湖北省科学技术奖励(项)

15

9

1

1

1

1

1

1

市科技局

23

组织高校院所开展对接活动(场次)

50

10

8

6

8

6

6

6

市科技局

24

引进培育高水平工程师(人)

30

12

3

3

3

3

3

3

市人社局

25

引进培育高技能人才(人)

1500

850

200

120

200

30

50

50

市人社局

26

引进培育技能型人才(人)

10000

4200

1500

1000

1300

400

800

800

市人社局

27

引进培育优秀青年科技人才(人)

60

12

10

8

10

8

6

6

团市委

28

引进培育高水平科技创新团队(个)

2

1

1






咸宁高新区管委会、咸安区人民政府

29

选派农村科技特派员(人)

650

150

90

80

90

90

80

70

市科技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