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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全市科技工作要点

索引号 : 011336941/2020-08453 文       号 :

主题分类: 科技 发文单位: 咸宁市科技局

名       称: 2020年全市科技工作要点 发布日期: 2020年05月04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2020-05-04

2020年,全市科技工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中央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部署会议精神和省、市经济工作会议、市“两会”决策部署,深入开展“科技创新提升落实年”活动,着力优化科技创新环境,打造区域创新载体,推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培育科技创新创业平台,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充分发挥科技创新对复工复产和经济平稳运行的支撑保障作用,奋力谱写科技创新引领咸宁高质量发展新篇章。

一、助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坚决落实中央和省市各项疫情防控要求,统筹疫情对科技企业的影响,加大精准支持力度,有序引导科技企业复工复产。整合湖北科技学院、市中心医院、市中医院等高校院所优势科研力量,加快推进公共卫生领域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关键技术研发和成果应用。组织申报省级及以上应对新冠疫情科技攻关项目。改进优化服务方式,全面推行涉企服务网上办公便利化,实现疫情期间涉企服务事项全程“不见面”办理,成果登记、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无纸化”受理等应急服务措施。

二、实现目标考评争先进位。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高质量发展指示精神,对标创先争优要求,明确责任,落实措施,制定提升方案,抓好科技创新综合考评和高质量发展考核工作,力争科技创新综合考评和高质量发展考核全省进位。

三、完善科技创新政策体系。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有关疫情防控和经济平稳发展的文件精神,代拟《关于加强科技创新引领咸宁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规范市本级科技计划项目建设,出台《咸宁市市本级科技计划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组织研究、编制“十四五”科技创新规划,为今后五年全市科技创新工作描绘好蓝图。

四、打造区域创新发展载体。加强与投资主体洽谈磋商,加大装备制造、电子信息、新材料、新能源等高新技术产业招商力度,建设咸宁市高新技术产业园,筹建中部战略新兴产业聚集区。引进上海六七八九集团,培育和引进高质量、高成长性的科技创新企业和成熟团队,搭建公共服务、综合服务、专业服务三大服务体系,建设咸宁国际科技创新港,促进我市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和新旧动能转化。

五、推动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按照“稳定存量、做优增量、做大总量”的原则,分级分类扶持、培育高新技术企业,后备企业库年新增高新技术企业50家,2020年全市高新技术企业达到248家,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达到15.5%。推动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和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落实。支持国家智能机电创新型产业集群建设,实现各类创新资源集聚。促进咸宁国家高新区提档升级,支持嘉鱼经济开发区、崇阳经济开发区“以升促建”,创建省级高新区。

六、推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加强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开展产学研合作,重点围绕智能制造、生物医药、人工智能、军民融合、区块链、物联网、食品饮料等领域开展技术攻关。推进湖北技术交易所咸宁分所(科惠网咸宁分中心)建设,有效发挥科技成果线上线下交易等功能。2020年实现科技成果转化60项,完成科技成果登记60项,技术合同成交额达到50亿元,争取省级科技奖励5项。积极融入“光谷科技创新大走廊”,重点建设“光谷南”科技城,依托省级智能机电产业技术研究院,承接武汉理工大学等优质创新资源,建设省级成果转化中试研究基地,推进省级成果转化示范基地建设。

七、强化农业科技创新支撑。完善农业科技创新体系,落实科技特派员制度,2020年建成国家级“星创天地”1家,省级“星创天地”3家,市级农业示范基地37家,选派科技特派员220人。以杨畈农高区和向阳湖现代农业科技示范区为载体,做大做强“1+3+1”特色产业,形成农业特色产业集群,建设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创建咸宁杨畈农业高新技术示范区。组织咸宁职业技术学院牵头,建设咸宁特色农业综合产业技术研究院。实现县域科技创新能力提升,支持赤壁市建设省级创新型县市,指导咸安区申报省级创新型县市。

八、加强基础应用研究。组织申报国家、省级自然科学基金,推动生物医药、中药材等领域开展技术创新突破。探索设立省、市联合基金和企业联合基金,引导社会力量投入,建立稳定支持基础应用研究的机制。协调推进王维武教授与湖北科技学院合作的“中药复方“肺毒清”抗疫理论及临床前期研究”申报省级重点研发计划项目。支持湖北人福药用辅料有限公司、厚福医疗装备有限公司申报省级社发领域重点研发计划项目。支持赤壁市创建国家级可持续发展试验区,组织嘉鱼县申报省级可持续发展试验区。

九、优化创新创业孵化平台。鼓励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对在孵企业适当减免或缓征租金等,推动落实省级以上孵化器、众创空间的税收优惠政策。助推创业孵化平台提档升级,培育智能机电创新工场、香城文创空间创建省级专业化众创空间。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对双创平台的支持力度,依托智能机电产业技术研究院建设咸宁双创示范基地,加快推动创新型企业成长壮大,促进新技术、新产品、新业态、新模式发展,培育发展新动能。

十、培育科技创新技术平台。积极培育海威复合材料公司、百米生物公司、祥天空气能公司、黄鹤楼酒业公司等主体申报省级企校联合创新中心,2020年新增省级新型研发机构2家以上。支持企业建立市级技术创新研发平台,2020年建设市级创新平台60家,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建立研发机构的比例达到30%。

十一、规范科技计划项目建设。建立咸宁市科技资源管理服务平台,整合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申报、科技创新平台管理、科技特派员管理等各项业务工作。建立中长期科技项目库,力争入库科技项目达到100个以上。加大向上争取项目资金力度,组织企业申报国家“百城百园”和“科技助力经济2020”等重点专项项目,全年争取省级以上无偿科技经费1000万元以上。加大科技奖励申报,鼓励企业申报国家级科学技术奖励,力争实现零突破。优化市级科技项目投入方式,重点围绕智能机电、生物医药、农业科技园区建设实施一批重大市级科技创新项目。

十二、推动科技人才队伍建设。优化“咸宁市创新创业大讲堂”品牌活动,支持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等创新创业平台面向社会开展服务。赋予科研机构和人员充分自主权,鼓励高校院所科研人员服务企业,落实“科技副总计划”,对于成效突出的优先推荐申报国家和省市科技人才计划。积极参加华创会、进博会等活动,拓展科技人才交流的广度和深度。

十三、推进科技金融深度融合。发展“投资+孵化”的运营模式,推动市、县设立创业投资引导资金,缓解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鼓励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建立100万元的种子基金,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建立300万元的种子基金,设立规模不低于500万元的天使基金。

十四、推动科技助力脱贫攻坚。以实施科技特派员助力脱贫攻坚为抓手,实现科技特派员贫困村全覆盖,促进精准脱贫与乡村振兴有机衔接,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继续实施科技扶贫行动,推动科技人员服务农业农村发展,加强农业产业技术攻关和先进适用技术、品种示范推广,做大做强贫困村特色产业。抓好驻村联户工作,完成《咸宁市科技局驻通山刘家岭村2020年帮扶“十件实事”》,助力帮扶村打赢脱贫攻坚战。

十五、坚持和加强党对科技工作的全面领导。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贯彻落实全市“六大”活动,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推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走深入实。坚持“一岗双责”,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持之以恒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警示教育。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的重要论述,切实保障中央、省委科技创新重大决策部署和市委工作安排落实落细,确保全市科技创新工作始终沿着正确的政治方向前进。

十六、促进科技管理能力大提升。全面推进依法行政,规范履行科技管理和创新服务职能。健全科研诚信联合奖惩制度,依托事中事后综合监管平台,做好科研领域“红黑名单”管理。加强科技领域重大风险防范机制建设,建立安全预警监测工作体系。强化科研项目绩效管理,规范科技报告制度,完善计划项目结题验收制度,切实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统筹推进统一战线、安全生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访维稳、档案管理、政务公开、文明创建、老干部、工会等各项工作。


2020年全市科技工作计划一览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