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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全市科技工作要点

索引号 : 11336941/2019-1803996 文       号 :

主题分类: 科技 发文单位: 咸宁市科学技术局

名       称: 2019年全市科技工作要点 发布日期: 2019年05月13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2019-05-13 10:05

2019年,全市科技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重要论述和视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按照市委五届五次全体会议暨全市经济工作会议、市政府五届三次全体会议、市“两会”决策部署,积极践行“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和“三个第一”理念,围绕加快构建“133”高质量发展区域和产业战略布局,深入实施“创新驱动、绿色崛起”战略,大力推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深入抓好科技项目建设,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为咸宁高质量发展提供强大科技支撑。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坚决落实和加强党对科技工作的全面领导。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持把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结合局机关实际,把“争做‘三个表率’、争创模范机关”纳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重要内容,推动局机关在政治建设、能力建设、作风建设和真抓实干上走在全市前列。坚持严字当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始终绷紧从严从紧这根弦,保持战略定力,牵住主体责任、第一责任人责任这个“牛鼻子”。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的重要论述,从讲政治的高度切实保障中央、省委科技创新重大决策部署和市委工作安排落细落实,确保全市科技创新各项工作始终沿着正确的政治方向前进。(责任单位:各位领导、各科室)

二、聚焦“三抓一优”抓实科技招商。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提出“三抓一优”战略举措,结合科技部门特点,加大高新技术产业项目招商引资力度,快速壮大我市技术创新主体,完成年度招商引资任务。建设中部战略性新兴产业聚集区,在咸宁高新区规划建设面积不低于2平方公里的中部战略性新兴产业聚集区,用于直接承接从北京、上海、深圳抱团招引的高新技术项目。(责任单位:局招商工作专班)

三、促进“两项考评”创先争优。对标创先争优要求,抓好科技创新综合考评和高质量发展考评“两项考评”工作。一是抓好科技创新综合考评工作。科技创新综合考评,是做好科技创新工作的“指挥棒”。要认真研究全省科技创新综合考评指标体系,针对每一项指标制定提升方案,力争在全省科技创新综合考评中进入全省前10位行列。二是抓好高质量发展考评。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高质量发展指示精神,对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北省高质量发展评价与考核办法(试行)责任分解方案的通知》(咸政办发〔2019〕9号)要求,进一步明确责任、落实措施,力争“研究与开发(R&D)经费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高新技术企业单位数增长率”等3个指标排名进入全省前10位。(责任单位:高新技术发展与产业化科、农村科技科、科技成果与对外科技合作科、创新创业促进局)

四、加强科技创新战略规划研究。在《咸宁市科学技术创新“十三五”规划中期评估报告》基础上,组织开展“十四五”科技创新规划前期研究,主动对接国家和省“一芯两带三区”重大战略需求,认真谋划在全省发展格局中的战略定位。贯彻落实省“科技创新20条”精神,全面梳理支撑科技创新政策,出台咸宁市科技创新引领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推动咸宁高质量发展。(责任单位:战略规划与资源配置科、政策法规与社会发展科)

五、打造区域创新发展新高地。加强对区域创新发展的宏观指导和统筹推进。依托湖北省智能机电产业技术研究院,支持咸宁高新区建设国家创新型智能机电产业集群,实现创新资源集聚。促进咸宁高新区建设提档升级,支持嘉鱼经济开发区、崇阳经济开发区创建省级高新区。(责任单位:高新技术发展与产业化科)

六、培育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加强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建立高新技术企业、高成长性企业、领军型科技企业梯次培育支持机制,进一步提升企业研发能力和水平。全年申报高新技术企业100家,高新技术企业达到240家;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增幅保持10%以上,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达到11.5%。推进落实高企税收优惠、企业研发费税前加计扣除和财政奖补等政策。深入实施“科技企业创业与培育工程”升级版,推进市、县两级众创空间(孵化器)提档升级,申报认定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7家,全市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新增科技创业企业(项目)120家(个)。大力发展早期投资,鼓励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设立种子基金和天使投资基金,投资初创期在孵企业,发展“投资+孵化”的运营模式。举办“咸宁·青桐汇”,推进创新创业与金融对接服务。推动农业创新创业平台建设,着力打造一批适应农村创业需求的一站式开放性综合平台“星创天地”。(责任单位:高新技术发展与产业化科、农村科技科、创新创业促进局)

七、推进科技创新平台建设。贯彻落实省“科技创新20条”精神,聚焦咸宁市特色优势产业及重点发展的战略性新兴产业,筹建综合性产业技术研究院。积极培育省级技术创新平台,组织厚福医疗、南玻节能、三赢兴电子等企业申报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校企共建研发中心。加强市级科技创新平台管理,继续认定一批市级产业技术研究院、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校企共建研发中心;推动市级科技创新平台绩效管理,支持平台真正发挥技术创新“桥头堡”作用。(责任单位:高新技术发展与产业化科、农村科技科、政策法规与社会发展科)

八、推进县域创新驱动发展。根据《湖北省创新型县(市)建设指引》要求,指导县(市、区)积极创建创新型县(市)。加强与省科技厅沟通,结合科技部门职能职责,积极推进咸宁杨畈农业高新技术示范区创建工作。大力开展科技扶贫,积极申报省级科技精准扶贫项目,精心谋划产业扶贫项目,做大做强贫困村特色产业,变“输血”为“造血”。继续做好“科技特派员”、“三区”人才选派工作,鼓励科技特派员到贫困村开展服务,建设以引进、推广新品种和新技术等为主要内容的科技项目,以项目带动农业示范基地、农业合作组织等利益共同体建设;围绕特色农业产业需求,选派“三区”人才到通山县开展技术服务和创新,为县域经济社会发展提供科技人才支持和智力服务。(责任单位:农村科技科)

九、着力推动创新创业人才队伍建设。深入推进“省双创战略团队计划”等省级科技创新创业人才计划。支持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等新型创新创业服务平台面向社会开展创新创业培训,提高科技人才创业能力和素质。贯彻落实《关于在全市知识分子中深入开展“弘扬爱国奋斗精神、建功立业新时代”活动实施方案》,深入开展“爱国奋斗活动”。(责任单位:高新技术发展与产业化科、创新创业促进局)

十、大力推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推动、鼓励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开展产学研深度合作,对接转化具有产业化前景的高新技术成果。进一步加强上下联动,构建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协同推进体系,促进更多科技成果在咸转移转化。促成高校和科研院所来我市转化重大科技成果46项,登记科技成果50项,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成交额20亿元,申报省级科技奖励10项,力争获奖5项。探索建设科技成果转化体系,推进湖北技术交易所咸宁分所(科慧网咸宁分中心)建设,有效发挥科技成果线上线下交易、鉴定评估、信息共享以及专家信息服务等功能,大幅提升科技成果转化服务能力。发展壮大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中介服务机构,发挥特色资源优势,培育科技成果转化服务市场主体,提升企业承接科技成果转化能力。(责任单位:科技成果与对外科技合作科、生产力促进中心)

十一、加强科研信用监管。建立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依托市事中事后综合监管平台,强化推进科研领域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做好科研领域“红黑名单”管理、联合奖惩等工作。推进常态化、长效化信用监管,助力国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创建。(责任单位:政策法规与社会发展科、科技成果与对外科技合作科)

十二、规范科研项目的组织和经费管理。围绕市“133”高质量发展区域和产业战略布局,整合优化科技计划体系,以加快构建创新发展高地为目标,创新科技投入方式,完善项目指南编制和发布机制,突出重大创新平台建设和普惠性创新后补助政策,优化科研项目的分类评审方式,健全评审专家遴选机制,进一步完善公开公正的科技项目评审流程,简化规范科研项目的实施过程管理。强化科研项目绩效导向,规范科技报告制度,完善计划项目结题验收制度,切实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强化科技项目建设,全年争取省级以上无偿科技经费800万元以上。(责任单位:战略规划与资源配置科、高新技术发展与产业化科、农村科技科、科技成果与对外科技合作科、政策法规与社会发展科、创新创业促进局、生产力促进中心)

十三、促进科技管理能力现代化。一是稳妥推进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关于机构改革决策部署,加强科技部门机构改革,理顺科技工作体制机制。二是切实提高科技部门服务能力。深入实施科技行政服务能力大提升工程,围绕建设高素质专业化科技管理干部队伍的要求,联合市委组织部,组织开展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专题培训班,切实提高县(市、区)政府领导、科技部门负责人创新理论水平、专业素质和服务能力。抓好执行力建设,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干部职工抓落实能力和工作质效,确保科技创新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三是认真组织科技创新工作调研。贯彻落实《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政府系统调研工作的通知》(咸政办函〔2019〕23号)精神,积极开展大调研活动,围绕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产学研合作、农村科技、科技成果转化、创新创业、科技人才等科技创新专题进行深入调研,形成高质量调研报告,报市领导参阅。(责任单位:各科室)

十四、持续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重要指示精神,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省委实施办法以及市委具体办法,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关于防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若干措施》精神,坚定不移纠“四风”、树新风,突出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不断加强纪律建设,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把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摆在第一位,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让铁的纪律真正成为党员干部的自觉遵守。扎实开展经常性普纪普法教育和警示教育,不断提高纪律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强化日常监督,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抓在日常,落在实处。(责任单位:各位领导、各科室)

十五、统筹做好其他相关工作。按照市委、市政府安排,认真扎实做好精准扶贫工作。按照市安委会要求,抓好安全生产工作。根据科技部、省科技厅统一安排,组织开展好2019年科技活动周活动和科普统计工作。统筹抓好质量强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访维稳、档案管理、政务公开、计划生育、依法行政、文明创建、老干部、工会等各项工作。(责任单位:办公室、政策法规与社会发展科、高新技术发展与产业化科、老干部科、机关工会、精准扶贫工作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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