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科技局2018年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索引号 : 11336941/2019-1836072 文       号 : 无
主题分类: 科技 发文单位: 咸宁市科学技术局
名       称: 市科技局2018年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发布日期: 2019年09月27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2019-09-27
目 录
第一部分 咸宁市科技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三、年度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第二部分 咸宁市科技局2018年部门决算表
一、收支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总表
三、支出决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决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决算基本支出表
七、政府性基金决算支出表
八、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九、扶贫资金安排情况表
第三部分 咸宁市科技局2018年部门决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决算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二、部门决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三、机关运行执行情况说明
四、政府采购执行情况说明
五、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注意:该项要特别说明公务用车购置数、保有量及国内公务接待批次及人数)
六、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七、2018年度预算绩效执行情况说明
八、扶贫资金安排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咸宁市科技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起草全市科技发展的地方性政府规章草案,拟订科技发展、引进国外智力规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2.统筹推进全市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和科技体制改革,会同有关部门健全技术创新激励机制。优化科研体系建设,指导科研机构改革,推动企业科技创新能力建设,承担推进科技军民融合发展相关工作,推进市重大科技决策咨询制度建设。
3.编制市级科技计划并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提出优化配置科技资源的政策措施建议,推动多元化科技投入体系建议。
4.拟订全市基础研究规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拟订市科技创新基地建设规划并监督实施,参与推进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并监督实施,推动科研条件保障建设和科技资源开放共享。
5.编制市级重大科技专项规划并监督实施。统筹关键共性技术、前沿引领技术、现代工程技术、颠覆性技术研发和创新,对接省级以上重大科技专项,牵头组织重大技术攻关和成果应用示范。
6.组织拟订全市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科技促进农业农村和社会发展的规划、政策措施并监督实施。组织开展重点领域技术发展需求分析,提出重大任务并监督实施。
7.牵头组织全市技术转移体系建设,拟订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和促进产学研合作的相关政策措施并监督实施。指导科技服务业、技术市场和科技中介组织发展。
8.统筹全市区域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全市区域创新发展、科技资源合理布局和协同创新能力建设,推动科技园区建设。承担本行业(领域)招商和投资促进相关工作。
9.负责全市科技监督评价体系建设和相关科技评估管理,指导科技评价机制改革,统筹科研诚信建设。组织实施全市创新调查和科技报告制度。指导全市科技保密工作。
10.拟订全市科技对外交往与创新能力开放合作的规划、政策措施,组织开展全市对外科技合作与科技人才交流。指导相关部门和县(市、区)对外科技合作与科技人才交流工作。
11.负责引进国外智力工作。拟订全市引进外国专家总体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建立外国科学家、科技创新团队吸引集聚机制和重点外国专家联系服务机制。会同相关部门做好因公出国(境)培训项目的管理工作。
12.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和政策措施,建立健全科技人才和激励机制,组织实施科技人才计划,推动高端科技创新人才队伍建设。拟订全市科学普及和科学传播规划、政策措施。
13.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市科技局是市政府工作部门之一,2018年末内设办公室、人事科、计划财务科、高新科、农村科、成果科、社发科、知识产权局(副县级)等8个科室(局),下属市生产力促进中心、市创新创业促进局两个正科级事业单位,其中市生产力促进中心为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市创新创业局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2018年底有干部职工28人,其中行政编制人员19人,事业编制人员3人,工勤编制人员3人,临时聘用人员3人。局班子成员4名,其中党组书记、局长1名,党党组成员、副局长2名,副局长3名;另有副县级干部3人。
三、2018年完成的主要工作任务
2018年,全市科技系统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的重要论述和视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贯彻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全面完成了年初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市本级在全省科技创新综合考评中首次进位,嘉鱼县进位25位,获得省委省政府通报;高新技术企业总数达到214家,科技企业孵化器在孵企业达到150家;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147.9亿元,同比增长13.7%,居全省第2位,占GDP比重10.86%,居全省第10位。组织转化科技成果53项,技术合同成交金额达31.86亿元;获省科技奖励7项。过去的一年,我们重点推进了以下六个方面的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和成效:
(一)强化创新思维引领,优化科技发展环境。一是强化新思想引领。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关于科技创新的系列重要论述,跟进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视察湖北重要讲话、全国两院院士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等,学习新思想,领悟新内涵,践行新理念,实现新发展。全年召开党组中心组学习15次,党员领导干部围绕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撰写学习心得2篇以上。二是强化改革实践引领。改革科技创新支撑产业发展方式,推动国家级智能机电产业创新型试点建设。组织制定出台《咸宁智能机电产业集群国家级创新型试点行动方案(2018-2020年)》,并经市政府2018年第7次常务会议和市深改组第20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现已印发施行。协调咸宁高新区、湖北科技学院、咸宁职院等多家单位,注册成立“湖北香城智能机电产业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完成了省级专家论证,获得省科技厅批复同意。此项改革工作获得《中国改革报》的高度关注,改革经验在全国推介。三是优化创新氛围引领。组织对《关于加快科技创新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修订,进一步明确有关支持政策。出台《咸宁市科技创新“十三五”规划》,为今后一段时间科技创新工作规划了蓝图。同时,进行了《规划》中期评估,根据省科技厅信息院评估反馈,规划实施情况良好。市财政预算安排1500万元用于资助企业技术创新活动和研发平台建设,各县(市、区)均落实了支持科技创新奖励政策,极大地激发了企业创新活力。
(二)突出创新主体培育,厚植创新发展优势。一是推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2018年申报高新技术企业94家(超额完成省定目标),高新技术企业达到214家。组织29家企业56个产品申报高新技术产品登记备案,全市纳入高新技术产品登记备案的企业达到277家。全市实现高新技术产业总产值 616亿元,同比增长24.5%,增加值147.9亿元,同比增长13.7%,占GDP比重10.86%,居全省第10位。二是加强科技企业创业与培育。全年新增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1家,省级众创空间2家,我市已有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6家,省级众创空间9家,全市建成创业孵化平台20个,孵化面积超过18万平方米,孵化器新增科技创业企业150家,超额完成省科技厅目标任务。开展咸宁市创新创业大讲堂培训活动2期。湖北希普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进入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全国总决赛,荣获第七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生物医药行业总决赛优秀奖,创造了历史最好成绩。大型科技创投公益电视栏目《天使有约》成功举办,现场签约创业投资项目5个,意向金额超过3000万元。三是强化专利创新创造。全年申请各项专利3764件,同比增长13.85 %,其中发明专利申请1212件,同比增长26.91%。授权各项专利1886件,同比增长36.07%,其中发明授权92件,同比增长43.75%。市农科院发明专利申请位列全省科研院所第16位,湖北科技学院发明专利申请量位列全省大专院校第20位。获批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3家,省知识产权双创服务基地1个,省级知识产权试点学校3家,赤壁市获批省级知识产权示范县市区,市级以上各类试点示范企业达到82家。企业的专利技术产业化率均在80%以上。四是全力服务高新区发展。将服务咸宁高新区创新发展作为全局重要工作来部署,积极支持咸宁高新区开展火炬统计工作、智能机电产业集群建设等,咸宁高新区高新技术企业达到58家,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达到27亿元,在2017年度157个国家高新区考核排名中居第116位,全省12个国家级高新区中考核排名第5位。
(三)聚集科技创新资源,激发成果转化活力。一是推动高校与企业深度合作。继续开展“百名博士下基层,百名高管上讲堂”活动,推动湖北科技学院等在咸高校与县市区联动,引导高校成果就地转化、社会人才高校交流,实现湖北科技学院与县市区的全面对接,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二是推动科技成果落地转化。转化科技成果53项,完成省科技厅年度目标115.2%,转化金额2000余万元。登记技术合同463项,技术合同成交额31.86亿元,完成省科技厅年度目标177%。登记科技成果67项,其中国际先进7项,国内领先39项,国内先进21项。“科惠网”咸宁分中心完成建设。组织申报湖北省科技奖励项目13项,7个项目获得奖励(其中第一完成人4项,第二完成人3项)。“武汉城市圈技术转移聚集区服务平台咸宁分站”建设顺利推进。三是加大“引智入咸”工作力度。以建设湖北省智能机电产业技术研究院为契机,柔性引进中科院院士段正澄教授、学者曲荣海教授等国内外著名专家,大幅度提升了我市智能制造领域科技创新水平。四是强化科技项目建设。把抓项目、争资金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来安排部署,2018年组织企业、科研院所争取省级以上科技项目16项,争取无偿科技资金688万元。同时,强化市级科技项目资金引导作用,全年安排市级科技项目66项876万元,发放奖补资金335万元。
(四)强化创新服务民生,打造科技惠民品牌。一是组织好科技活动周特色活动。按照科技部和省科技厅统一安排,5月23日,市人民政府主办,市科技局、 市委宣传部、市科协承办的2018年咸宁科技活动周在咸宁启迪之星卵化器学术报告厅隆重启动。启动仪式上,市委副书记、市长王远鹤向中国工程院段正澄院士颁发聘书,科惠网咸宁分中心正式上线, 省科技厅副厅长杜耘讲话,对我市科技工作给予充分肯定。现场摆放科普宣传展板80块,发放宣传资料300余份。各县(市、区)根据要求,组织了科技活动周活动。二是组织开展送科技下乡活动。结合第5期“主题党日+”活动,赴通山县闯王镇刘家岭村开展了“送科技下乡,助力精准脱贫”活动。通过专家咨询、农业技术展板、发放科技资料、捐赠物资等形式将先进适用的农业技术和致富信息传达到村、宣传到民,以科技扶贫助推农村发展。三是推进农村科技人才创新创业。制定了《咸宁市2018年科技特派员助力乡村振兴实施方案》,选派省、市和县三级科技特派员271名,围绕地域农业经济发展,提供科技服务,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推进区域协调发展。选派10名技术人员到通山县,围绕枇杷、水产等地域特色产业开展技术服务和创新,为通山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效的科技人才支持和智力服务。
(五)全力服务中心工作,展现科技部门担当。一是抓牢科技招商。紧紧围绕市委“三抓一优”工作部署,切实推进科技招商工作,成立招商引资专班,形成了主要领导重点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专班专人合力抓的招商引资领导机制。2018年实现落户项目1项、签约2项、重点在谈4项,圆满完成招商引资任务。二是抓牢精准扶贫。按照市委、市政府的部署和市指挥部的要求,以带领贫困群众脱贫致富为目标,以“四个引领、四个激发”为切入点,圆满完成了各项扶贫工作任务。派驻科技特派员2人,开展技术培训3次,参训村民265达人次;组织开展政策宣讲31场次,开展送电影下乡12场(次);走访困难党员、老党员、贫困户、“三留守”人员、独女户、双女户等260余人次,送慰问金(物资)8万余元;帮助村“两委”筹资新建村民文化广场1480平方米,改扩建村党员群众服务中心,新修自然湾“断头路”2.8公里,安装太阳能路灯50多盏,配送垃圾装载运输车1台、垃圾箱10个;支持68KW光伏并网发电,年新增村级集体收入5万多元。我局“话脱贫、说变化、颂党恩”屋场“连心会”经验获省扶贫办《政务动态》推介。贫困村出列高分通过市级考核验收。三是抓实创新综合考评。根据市委、市政府“两个十”的要求,我们将全省科技综合考评纳入全年工作重点,把争先进位摆到各项业务工作中去。2017年度全省科技创新综合考评中,市本级历史进位,嘉鱼县进位较大,分别获得省委、省政府通报表彰。同时,为抓好2018年度科技创新综合考评工作,认真分析了上一年度情况,形成了《咸宁市2017年度全省市县科技创新综合考评分析报告》,提出了再进位举措,获得市委、市政府领导肯定。提请市政府召开专题会议,明确了相关措施,对各县(市、区)政府提出了具体进位目标。在咸安区开展了科技创新综合考评试点,召开了试点现场会,总结推广了一批好的做好和经验。
(六)压实管党治党责任,树立科技部门形象。一是狠抓思想政治武装。坚持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班子成员带头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省第十一次党代会、市委五届三次、四次全体会议精神,开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15次,撰写心得体会16篇。二是狠抓机关党组织建设。制定了《市科技局机关党建工作制度和议事规则》,厘清了党总支和机关党支部工作职责,有效发挥了党总支战斗堡垒作用。在支部主题党日活动中严肃开展组织生活,召开党员大会、支委会、党小组会各12次,党员干部讲党课12次,为18名党员过了政治生日,开展党员述学述做18人次。积极运用批评和自我批评武器,以支委会形式召开组织生活会2次。机关党支部获批市红旗党支部荣誉称号。三是狠抓党风廉政建设。始终把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担在肩上,制定了工作要点和责任清单,明确了年度工作重点及责任分工,建立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责任体系。扎实开展了第十九个党风廉政建设宣教月活动,领导干部带头讲廉政党课,组织党员干部赴红安接受革命教育和洗礼。加强党章党纪党规宣传,邀请有关专家解读党纪法规3场次。加强风险防范,分管领导与业务科室共同研究业务范围内的廉政风险,查找廉政风险点45个,建立了风险预警机制。积极配合支持市委巡察工作。对巡察发现的四个方面45个问题,局党组照单全收,积极整改,所有问题均已完成整改。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理干部23人次,其中书面检查3人次,批评教育11人次,提醒谈话7人次,诫勉谈话2人次,起到了很好的震慑作用。
第二部分 咸宁市科技局2018年部门决算表
概览
Z0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公开01表)
Z03收入决算表(公开02表)
Z04支出决算表(公开03表)
Z01_1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公开04表)
Z0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公开05表)
Z08_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公开06表)
CS05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公开07表)
Z09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公开08表)
第三部分 咸宁市科技局2018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决算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2018年决算收入2279.4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238.12万元,占总收入98.19%,其他收入3.57万元,占总收入0.16%,上年结转37.79万元,占总收入1.65%。2017年决算收入3026.2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912.96万元,其他收入18万元,上年结转的科技项目资金1095.27万元。2018年决算收入比2017年收入3026.23万元减少746.74万元,减少24.68%。
2018年咸宁市科技局本年支出合计2191.6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31.1万元,占比6%,科学技术支出1959.59万元,占比89.4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3.96万元,占比2%,住房保障支出57万元占比2.6%。2018年科技局年末结转和结余87.83万元: 其中: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74.52万元。2018年支出比2017年决算支出2852.09万元减少660.44万元,减少23.16%。
二、部门决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18年决算收入2279.4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238.12万元,其他收入3.57万元,上年结转37.79万元。2017年决算收入3026.23万元,2018年决算收入比2017年减少了746.74万元,主要是2016年部分项目在2017年完成,2018年次类收入相应减少。2018年支出合计2191.6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31.1万元,科学技术支出1959.5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3.9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7万元。2018年年末结转和结余共87.83万元,其中: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74.52万元。2017年决算支出2852.09万元。按照功能科目支出分类,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48.9万元;科学技术支出2596.5万元;社会保障支出81.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5.29万元。按照经济科目支出分类,其中:在职人员工资及福利性支出370.97万元;商品和服务类支出193.92万元;对家庭和个人补助(离休人员工资和职工福利性支出)142.30万元;对企事业单位补贴2144.90万元。2018年支出相比2017年减少660.44万元,主要是2016年部分项目在2017年完成,以及人员变动情况2018年相应支出减少。
2018年科技局年末结转和结余87.83万元: 其中: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74.52万元。
三、机关运行执行情况说明
我局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5.79万元,其中:办公费5.86万元、印刷费3.25万元、咨询费5.5万元、手续费1.07万元、水费0.99万元、电费2.44万元、邮电费3.45万元、差旅费11.71万元、维修(护)费2.26万元、租赁费2.94万元、会议费0.87万元、劳务费4.66万元、工会经费7.51万元、福利费8.5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77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2.97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9.01万元。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比年初预算数增加12.01万元,增长14.34%;比2017年机关行政运行经费112.03万元减少16.24万元,主要原因是,从严控制行政消耗性开支,厉行节约,维修(护)费、工会经费、委托业务费等费用支出都实现了大幅降低。
四、政府采购执行情况说明
我局2018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1.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0.5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0.7万元。2017年执行政府采购数额为30.21万元,本年比去年增加0.99万元,增加了3.27%,主要是业务量增大,政府采购货物支出增加。
五、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支出总额从2017年的9.26万元降低到7.37万元,减少1.89万元,下降20.4%。主要是因为进一步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要求,严格管理,厉行节约,严格控制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大大压缩了“三公”经费支出数额。
(一)公车运行维护费
2018年末单位实际保有一般性公务用车1辆。当年没有新购公务用车。全年公务用车运行费用支出2.77万元,比2017年总数3.24万元减少0.47万元,下降了14.5%。
(二)公务接待费
2018年公务接待支出4.59万元,全年累计共接待43批次、357人次,与去年相比支出金额、接待批次和接待人数均有下降。比2017年全口径公务接待支出6.02万元减少1.43万元,下降23.8%。
(三)因公出国(境)费
严格执行因公出国(境)审批制度,2018年我局因公出国(境)批次、人数均为0。
六、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我局共有车辆1辆,为应急保障用车。无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无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七、2018年度预算绩效执行情况说明
根据《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咸政发[2016]8号)、《市财政关于印发<咸宁市预算绩效管理办法>的通知》(咸财行资发[2013]606号)、《市财政关于印发<咸宁市市直绩效评价工作流程>的通知》(咸财行[2013]540号)的文件精神,组织对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项目7个,资金129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60.74%。从总的情况来看,2018年度我局设立整体绩效目标的依据充分,整体绩效目标与部门履职的相符;组织管理机构健全,规章制度完善;资金使用严格执行财务制度;预算编制、预算执行、预算管理、资产管理、绩效评价目标实现较为理想,达到预期目的。
虽然我局整体绩效达到了预期目标,但是仍存在一定问题:单位科技计划项目征集启动、立项较晚,导致了年初部门整体预算项目数据不充分,预算数据准确性不高。科技计划项目实施时间长,任务重,不确定的因素多,导致了部分项目无法正常结题验收,本来定为一年性项目变成连续性项目。导致了项目绩效评价工作无法正常进行,不能准确的掌握科技投入和产出的实效性。
为了保证预算管理的严肃性,增强预算的约束力,力争在预算编制管理上更精细化、科学化,确保各项开支更规范、合理,我们将采取以下措施进一步加强财政支出管理。一是进一步加强项目资金预算绩效工作,促进项目预算的科学性、合理性、合规性,加强财政资金的投入,进一步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及内部控制制度,创新管理手段,加强经费管理,规范财务核算,有效降低行政成本,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二是对财政资金项目进行事前谋划,建议调整项目立项的时间,尽早确立项目,同时加强与财政部门的沟通联系,尽早取得资金的拨付,保障项目资金的投入进度,发挥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在项目资金及时到位的前提下,加快项目实施进度的推进,压减年末结余资金规模,提高预算完成率。
八、扶贫资金安排情况说明
2018年市科技局精准扶贫实际支出11.56万元,其中支持精准扶贫村开展办公楼改造支出5万元、扶贫工作队补助5.59万元,其他租车等费用0.97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3.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原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4.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 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 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 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 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7.“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 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 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 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8.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 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 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9.科学技术支出:是指用于科学技术管理事务、基础研究、应用研究、技术研究与开发、科技条件与服务、社会科学、科学技术普及、科技交流与合作、科技奖励、其他科学技术支出等方面的经费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