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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情况说明

索引号 : 11336941/2019-1579270 文       号 :

主题分类: 科技 发文单位: 咸宁市科学技术局

名       称: 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情况说明 发布日期: 2019年02月21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2019-02-21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职责及机构设置简介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和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基本任务和工作计划

第三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收支和增减变动情况说明 

一、《部门汇总预算表》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二、《部门收支总表》和增减变动情况 

三、《部门收入总表》

四、《部门支出总表》和增减变动情况  

五、《财政拨款收支总表》和增减变动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和增减变动情况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第四部分 机关运行情况经费安排说明

第五部分 单位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第六部分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第七部分 单位“三公”经费预算支出情况简要说明

第八部分 部门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第九部分 专业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职责及机构设置简介

一、部门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有关科技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研究拟订全市科技发展的地方性规章和科技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政策措施,并负责组织实施。

(二)研究提出全市科技发展战略规划,确定全市科技发展的布局和优先发展领域,组织编制全市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推进全市科技创新体系和科技服务体系建设。

(三)组织拟订全市科技体制改革的政策措施、制订和组织实施市级科技计划。

(四)负责研究提出多渠道增加科技投入的政策措施,负责市级科学技术研究与开发经费、科技专项经费的使用和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提出科技资源优化配置的政策措施。

(五)组织提出全市高新技术及产业发展战略和规划及相关政策措施,牵头组织推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和管理工作,牵头组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

(六)研究提出促进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的有关政策措施,组织实施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基金项目计划。

(七)组织制订科技促进农业和农村发展的政策措施,并负责组织实施,指导全市农业科技园区建设。

(八)组织制订科技促进社会发展的政策措施,并负责组织实施,组织推进全市可持续发展实验区建设。

(九)组织实施全市对外科技合作与交流,负责全市有关国际科技交流、合作项目的审批。

(十)负责全市科技成果、科技奖励、科技保密、科技统计和指导全市技术市场管理工作。

(十一)组织制订全市科普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合理配置科技人才资源的政策和措施。

(十二)为规模以上企业提供“直通车”服务。

(十三)承办市国防动员委员会有关科技动员工作。

(十四)贯彻执行国家专利及相关的知识产权法律、法规,拟订专利及相关的知识产权地方性规章、政策。

(十五)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和人员情况   

根据上述职责,全局设8个内设机构:办公室(科技信息科)、人事科、发展计划与财务科(市国防动员委员会科技动员办公室)、高新技术发展与产业化科、农村科技科、科技成果与对外科技合作科、政策法规与社会发展科、离退休干部科、知识产权局(副县级)。单位行政编制为21名,工勤编制为6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3名,知识产权局局长1名。正科级领导职数10名(含知识产权局副局长、监察室主任、离退休干部科科长各1名),副科级领导职数5名。

为顺应国家“双创”工作的需要,2015年市政府批准下设创新创业促进局,为正科级事业单位,全额拨款事业编制5名。主要职责为承担我市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方面的有关工作。

2019年部门预算编报实有在职人员27人。其中:行政在职人员21人,工勤在职人员3人,全额拨款的事业人员3人。离退休人员25人。其中:离休人员1人,退休人员24人。


第二部分 2019年基本任务和工作计划

2019年,全市科技工作将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紧紧围绕“党建统领、服务大局、市县联动、争先进位”的总体思路和“12335”工作举措,即围绕服务国家级高新区创新发展中心,稳步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双创工作”,建好技术研发平台、科技成果转化平台、企业孵化平台“三个平台”,逐步实现科技兴工、科技强农、科技惠民“三项功能”,大力实施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工程、科技企业创业与培育工程、专利发展工程、科技行政服务能力大提升工程、科技成果大转化工程等“五大工程”,力争全市科技创新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主要工作目标。申报高新技术企业90家,高新技术企业总数达到240家,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达到11%。转化重大科技成果46项,技术合同成交额20亿以上。全市众创空间(科技企业孵化器)新增入孵科技企业(项目)100家(个)。

(二)工作重点。一是做好以申促建。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北省创新型省份建设推进计划(2016-2020年)的通知》精神,根据科技部、国家发改委《建设创新型城市工作指引》要求,积极争取湖北省将我市纳入创新型城市建设试点。二是服务好农高区建设。按照《关于推进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建设发展的实施意见》要求,出台我市贯彻实施方案。重点是围绕杨畈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创建省级、国家级农高区,做好协调服务工作。三是推进好改革试点。继续推进国家级智能机电创新型产业集群建设,以获批省级智能机电产业技术研究院为契机,进一步明晰研究院建设发展思路、理清体制机制,将研究院建成省内一流的立足湖北、面向全国、放眼世界的新型创新平台。四是谋划好争先进位。按照市委市政府领导要求,扎实推进全省科技创新综合考评工作,力争进入全省前10位。五是实施好“五大工程”。继续实施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科技企业创新与培育、科技成果转化、专利发展、科技行政服务能力提升工程,为我市争先进位打下坚实基础。


第三部分2018年部门预算报表情况说明

一、《部门汇总预算表》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局现有独立财务核算的单位1个,没有独立财务核算的二级单位,本报表的数据和《部门收支总表》的数据一致,具体情况说明见《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支总表》和增减变动情况 

《部门收支总表》反映了单位2019年的总收入和总支出情况。2019年单位预算收支总计1975.46万元。比2018年的预算收支2128.65万元,减少153.19万元,减少7.20%,主要是因为市本级科技计划项目预算资金减少。   

(1)2019年预算收入总计1975.46万元。

其中: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827.35万元,社保基金收入148.11万元。  

(2)2019年预算支出总计1975.46万元。

(一)、基本保障支出698.82万元 

1、人员支出610.15万元,主要是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和离休人员离休费。

2、标准公用经费支出88.67万元,主要是单位按标准计领的公用经费和人员食堂补助、在职人员车改补贴。

(二)、项目支出1268万元

其中:2019年支持企(事)业科技创新的项目资金1170万元(含上级补助收入支出30万元),科技管理专项业务费98万元(含上级补助收入支出20万元)。

(三)、项目支出不可预见费用8.64万元。为不可预见的支出机动费用。

三、《部门收入总表》说明

 2019年单位预算收入1975.4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827.35万元(含上级补助收入50万元),社保基金148.11万元,社保基金收入为退休人员养老制度改革,退休人员的养老金支出费用。

四、《部门支出总表》和增减变动情况

《部门支出总表》反映了单位2019年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预算情况。   

(一)2019年基本保障支出698.82万元。与2018年的639.78万元略有增长,主要是因为工资调整提高人员基本保障。其中人员支出610.15万元,标准公用经费88.67万元。

(二)2019年项目支出1268万元(含上级补助资金50万元),比上年的1481万元,减少213万元,减少14.38%。主要是因为市本级科技项目资金预算的减少。其中:用于支持企事业单位科技创新促进发展类项目资金1170万元,用于科技管理的专项业务费用支出98万元。

科技创新促进发展类项目资金1170万元的具体情况为:支持企业创新和研发专项500万元;科技兴农150万元;社会发展研究80万元;科技成果转化工程80万元;创新创业平台和孵化园建设90万元;科技贷款贴息100万元;知识产权(专利)提升工程170万元(含上级补助收入支出30万元)。

专项业务费98万元(含上级补助收入支出20万元),比上年的115万元减少14.78%。主要是因为压缩行政性消耗支出而减少的支出费用。专项业务费主要用于科技业务管理而产生的宣传、培训、档案管理,科技项目评审、监督,省部级以上科技项目、科技条件平台培育与申报,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工程、行政服务能力大提升工程等工作而产生的费用。

(三)项目支出不可预见费8.64万元。为不可预见的机动支出费用。

五、《财政拨款收支总表》和增减变动情况

《财政拨款收支总表》反映了单位2019年财政拨款的预算收支情况。2019年财政拨款经费预算收支1827.35万元,比上年1990.58万元,减少163.23万元,减少8.2%,主要是因为市本级科技计划项目资金预算减少。

2019年财政拨款预算收入1827.35万元,其中上级补助预算收入50万元。

2019年财政拨款预算支出1827.3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50.71万元,比上年略有增长。项目支出1268万元,比上年1481万元,减少213万元,减少14.38%。主要是因为市本级科技项目资金预算的减少

项目支出不可预见费8.64万元,与上年基本持平。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说明

2019年单位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827.3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50.71万元;项目支出1268万元;项目支出不可预见费8.64万元。

2019年财政拨款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827.3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50.71万元,比上年略有增长。项目支出1268万元,上年1481万元,减少213万元,减少14.38%。主要是因为市本级科技项目资金预算的减少

项目支出不可预见费8.64万元,与上年基本持平。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说明

2019年单位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50.71万元。比上年略有增长。其中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415.29万元,标准公用经费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88.6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46.75万元。

八、《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和增减变动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 “三公”经费支出表》反映的是单位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开支情况。  

单位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支出总额为21万元,比上年预算总额持平。其中因公出国(境)费5万元,公务接待费1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万元。

九、《扶贫资金安排情况表》

2019年单位将从公用经费中预算列支8万元用于精准扶贫工作,其中5万元用于驻点村的扶贫建设工作,3万元用于驻村工作队的交通差旅等费用支出。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表支出表》说明

我单位没有政府基金预算收入和支出。

 

第四部分机关运行情况经费安排说明

2019年单位预算安排预算机关运行支出经费121.19万元,比2017年130万元,减少8.81万元,减少6.78%。主要是因为压缩行政消耗性支出。具体的支出情况为:按照预算标准计领的公用经费43.19万元,财政预算安排的专项业务费中78万元。其中,办公费11万元、因公出国(境)费用5万元、会议费5万元、培训费5万元、公务接待费7万元、咨询费8万元、印刷费5万元、手续费1万元、水费1万元、电费3万元、邮电费2万元、差旅费13万元、维修(护)费5万元、租赁费2万元、劳务费6万元、委托业务费7万元、工会经费4.43万元、福利费3万元、公务用车维护费4万元、其他交通费10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3.76万元。

第五部分单位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2019年单位预算政府采购支出金额40万元,其中:添置固定资产设备5万元,行政消耗性支出采购和购买服务35万元。


第六部分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我局共有一般性公务用车1辆,取得时的价值为17.98万元;单位没有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没有房屋、无形资产、在建工程等其他资产;单位现有在用的办公通用设备等价值73.48万元。


第七部分“三公”经费预算支出情况简要说明

2018年单位 “三公”经费预算开支总额为21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5万元,公务接待费1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万元。2019年单位因公出国(境)预算费用5万元,预算支出与上年持平;公务接待预算费用12万元,预算支出与上年持平;工作中我们将严格落实中央的八项规定,严格控制接待范围,陪餐人数,厉行节约,努力实现接待费逐年下降的总目标。公务用车运行维护预算费用4万元,与上年支出持平。单位公务用车已改革,单位现只留公务应急车辆1台,并且我们将严格控制公车派遣,规范管理,压缩开支,尽量减少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 


第八部分 部门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根据《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咸政发[2016]8号)、《市财政关于印发<咸宁市预算绩效管理办法>的通知》(咸财行资发[2013]606号)、《市财政关于印发<咸宁市市直绩效评价工作流程>的通知》(咸财行[2013]540号)的文件精神,在日常的工作中,我们将对所有的预算项目进行运行监控和绩效评价,提高项目预算的科学性、合理性、合规性,科学规范项目资金的投向、投量,严格规范项目资金核算管理制度及内部控制制度,创新管理手段,有效降低行政成本,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同时,确保全年申报高新技术企业90家,高新技术企业总数达到240家,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达到11%。转化重大科技成果46项,技术合同成交额20亿以上。全市众创空间(科技企业孵化器)新增入孵科技企业(项目)100家(个)。坚决完成市政府给我们确定的年度中心工作任务。


第九部分专业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是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燃油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是指为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科学技术支出:是指用于科学技术管理事务、基础研究、应用研究、技术研究与开发、科技条件与服务、社会科学、科学技术普及、科技交流与合作、科技奖励、其他科学技术支出等方面的经费支出。


2019部门预算公开表市科技局.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