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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咸宁市科技局决算情况公开信息

索引号 : 11336941/2017-1006753 文       号 :

主题分类: 科技 发文单位: 咸宁市科学技术局

名       称: 2016年咸宁市科技局决算情况公开信息 发布日期: 2017年09月27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2017-09-27 08:50

    一、单位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有关科技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研究拟订全市科技发展的地方性规章和科技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政策措施,并负责组织实施。
    (二)研究提出全市科技发展战略规划,确定全市科技发展的布局和优先发展领域,组织编制全市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推进全市科技创新体系和科技服务体系建设。
    (三)组织拟订全市科技体制改革的政策措施、制订和组织实施市级科技计划。
    (四)负责研究提出多渠道增加科技投入的政策措施,负责市级科学技术研究与开发经费、科技专项经费的使用和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提出科技资源优化配置的政策措施。
    (五)组织提出全市高新技术及产业发展战略和规划及相关政策措施,牵头组织推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和管理工作,牵头组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
    (六)研究提出促进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的有关政策措施,组织实施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基金项目计划。
    (七)组织制订科技促进农业和农村发展的政策措施,并负责组织实施,指导全市农业科技园区建设。
    (八)组织制订科技促进社会发展的政策措施,并负责组织实施,组织推进全市可持续发展实验区建设。
    (九)组织实施全市对外科技合作与交流,负责全市有关国际科技交流、合作项目的审批。
    (十)负责全市科技成果、科技奖励、科技保密、科技统计和指导全市技术市场管理工作。
    (十一)组织制订全市科普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合理配置科技人才资源的政策和措施。
    (十二)为规模以上企业提供“直通车”服务。
    (十三)承办市国防动员委员会有关科技动员工作。
    (十四)贯彻执行国家专利及相关的知识产权法律、法规,拟订专利及相关的知识产权地方性规章、政策。
    (十五)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科学技术局设8个内设机构:办公室(科技信息科)、人事科、发展计划与财务科(市国防动员委员会科技动员办公室)、高新技术发展与产业化科、农村科技科、科技成果与对外科技合作科、政策法规与社会发展科、离退休干部科、知识产权局(副县级)。
    三、人员编制情况
    市科学技术局机关行政编制为21名,工勤编制为6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3名,知识产权局局长。正科级领导职数10名(含知识产权局副局长、监察室主任、离退休干部科科长各1名),副科级领导职数5名。
    四、2016年度完成的主要工作
    2016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科技厅的细心指导下,全市科技系统认真贯彻落实全国“科技三会”精神,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积极主动作为,认真履职尽责,坚持以深化科技体制改革为动力,以创建国家高新区为重点,加快发展高新技术产业,着力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科技创新工作呈现良好发展态势。
    (一)加大政策宣传,积极营造创新创业氛围。一是着力营造创新政策环境。全国“科技三会”召开后,我市立即组织传达贯彻,并提出了贯彻落实意见。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议专题听取了全国“科技三会”和全省科技创新大会精神汇报,市委、市政府计划在年后召开高规格的全市科技创新大会。二是着力营造“双创”政策环境。为了营造浓厚的创新创业氛围,市政府2016年第16次常务会议研究出台了《咸宁市创新创业先锋行动计划(2016-2020)》,提出了“双创”总体思路,主要目标和政策措施,对全市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作出了顶层设计。组织起草了《关于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实施意见》、《关于加快构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支撑平台的实施方案》等文件。三是着力营造公众参与环境。5月13日,2016年湖北省暨咸宁市科技活动周启动仪式在咸宁职业技术学院举行,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周洪宇,以及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省直20多个部门负责人参加了启动仪式。启动仪式由省科技厅副厅长杜耘主持,时任市委书记李建明致辞,周洪宇副主任作重要讲话。启动仪式现场开展了科普咨询展览活动,省、市45家单位参加巡展,现场接受咨询6000千余人次,发放科普资料10000余份。市科技局被科技部、中央宣传部、中国科协联合授予“全国科普工作先进集体”, 全省仅三家单位获此荣誉。
    (二)培育创新主体,加快发展高新技术产业。一是国家高新区创建工作取得积极进展。2016年3月17日,科技部领导和专家组深入咸宁开展国家高新区“以升促建”调研,对咸宁举全市之力创建国家高新区给予高度评价。目前咸宁高新区创建国家高新区申报材料已经通过科技部、发改委、住建部、国土资源部四部门会审,目前正式文件已报国务院,有望2017年初获批。二是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步伐加快。全年完成高新技术产业总产值423.71亿元,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98.58亿元,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达到8.9%。三是大力组织高新技术企业申报。组织申报高新技术企业80家,其中新认定高新技术企业63家,复审高新技术企业17家,经评审认定2016年全市新增高新技术企业61家,全市高新技术企业总数达到152家,提前1年完成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工程任务,高新技术企业总数居全省第7位。24家企业39个产品成功备案高新技术产品,预计将为全市新增高新技术产值19亿元以上;全市纳入高新统计企业数量增至197家。举办2016年湖北省高新技术管理认定工作培训会,全市131家企业210余人参加活动。
    (三)集聚创新资源,进一步完善科技创新体系。一是积极实施各类科技计划项目。国家、省级项目实施竞争性分配以来,我们克服不利因素,积极建立项目收集、策划、筛选、评审、申报、辅导、督办和验收等一整套项目建设的工作机制和流程。全年申报省级以上各类科技项目11项,立项7项,争取资金255万元。贯彻落实《关于加快科技创新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兑现相关奖励410万元。同时,完成了2016年市级科技计划项目,共计征集项目54个,立项科技项目39个,安排相关资金570万元。二是稳步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组织咸宁南玻节能玻璃有限公司“湖北省绿色建筑多功能薄膜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5家申报省级工程技术中心。光谷南创业咖啡、湖北金宁香城众创空间、湖北科技学院敏行众创空间3家获批省级众创空间。通山县电商创业创新基地孵化器成功获批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创建创新创业品牌活动,启动“咸宁市创新创业大讲堂”,吸引咸宁高新区内各类创新创业者150余人参加,各县(市、区)专场陆续启动。推进“梦香城•咸宁市创新创业人才创新超市”建设,制定了操作性强的政策审批流程,鼓励支持科技中介入驻人才超市“综合服务区”。三是大力开展科技招商工作。先后十余次前往北上广深和武汉等发达城市,引进、培育互联网、科技型企业,考察、接洽二十余家企业和项目。其中一束激光科技(深圳)有限公司等企业已经正式落地投入运行。引进了清华大学启迪之星科技企业孵化器落户咸宁,各项落地事宜已经启动,2017年正式入驻。
    (四)深化产学研合作,大力推动科技成果转化。一是稳步推进科技奖励工作。组织申报湖北省科技奖励项目12项,获得省级科技奖励6项,其中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奖1项、自然科学二等奖1项、科技进步奖二等奖1项,科技进步奖三等奖3项,奖励项目创新水平和质量上较之以往有较大提高,为全市获省奖再创佳绩奠定了良好基础。二是深化产学研合作。举行了咸宁市政产学研合作项目签约会,共签约政产学研合作项目53项,其中校地合作项目9个,校企合作项目12个,科技招商项目16个,科技成果转化项11个,技术攻关项目5个;科技招商项目总投资34.85亿元。推动地方高校与企业的深度合作,组织开展“百名博士下基层,百名高管上讲堂”活动,推动地方高校与县市区联动,服务地方发展,引导高校成果就地转化,社会人才高校交流,实现湖北科技学院与县市区的全面对接。三是大力实施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全市转化科技成果48项,成交金额1465万元。加强科技成果鉴定登记工作,登记省级重大科技成果56项,6项成果达到国际先进水平。技术合同交易日趋活跃,技术合同成交总金额达17.58亿元。
    (五)提升惠农惠民服务,加速科技成果推广。一是深入推进科技特派员工作。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的若干意见》文件精神,结合全市人才工作,扎实开展科技特派员联系服务贫困村工作,选聘了市级科技特派员30名,通过开展实施一项农业科技项目、引进推广一项新技术或者新品种、解决一个产业发展遇到的瓶颈问题、培训掌握一门以上实用技术、创造一个特色农产品品牌、带动一批贫困农户提高经济效益等“六个一”活动,破解阶层科技困难,帮助困难群众脱贫致富。同时,为保障科技特派员制度落到实处,从市级科技资金中列支专项经费,将科技特派员工作经费提升到4000元/人年。二是扎实开展“三区”科技人才工作。选派35名科技人员到通城、通山和崇阳提供科技服务。“三区”科技人才深入一线, 围绕油茶、林果、茶叶、畜禽养殖、水产养殖、中药材料、陶瓷等特色产业开展技术创新,引进转化应用新技术15项,培养本土技术骨干200余人,培养致富能手1500余人,帮助全市特色产业增收3000余万元,达到了“派一人、抓一镇、兴一业、富一方”的效果。组织大型科技下乡活动6次,接受各类咨询12800余人次,发放相关资料近8万份,6个专家服务团深入各县市区为群众解决民生问题400余个。三是科普统计调查工作圆满完成。科普统计是国家科技统计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开展全市科普统计调查,可以使政府管理部门及时掌握国家科普资源概况,为政府制定科普政策提供依据。我们按照省厅统一部署,圆满完成了2015年度科普统计工作。
    (六)增强内生动力,激发创新创造的活力。一是专利申请授权实现双提升。全市申请专利2465件,同比增长40.37%,其中发明专利申请804件,同比增长88.73%。授权专利1116件,同比增长15.76%,其中发明专利授权57件,同比增长14%。二是专利宣传执法工作有声有色。重点做好“3.15”、“4.26”期间的专利宣传。联合赤壁市局等单位开展宣传活动,在天骄惠多、老百姓大药房等场所向社会公众宣传介绍知识产权的基本知识,发放“4•26”竞赛特刊300余份。组织开展“培训企业行”、“培训垄上行”、“培训课堂行”等培训活动11场次,培训800余人次,创历史新高。开展专利行政执法活动10次,检查商品500余件,处理假冒专利案件20件,结案率100%,处理电商侵权纠纷案件2件,实现历史突破。三是专利试点示范工作成效显著。厚福医疗成功入选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共拥有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达到4家;新入选省知识产权示范建设企业11家,省级知识产权示范建设企业达到35家;遴选咸宁海威复合材料有限公司等10家企业为咸宁市级知识产权优势培育企业,市级知识产权优势企业达到20家。企业的专利技术产业化率均在80%以上。
    (七)加强履职尽责,夯实科技工作组织基础。一是强化履职尽责接受督促检查。成立了领导小组,组建了工作专班,制定了《全市科技系统加强履职尽责接受督促检查工作实施方案》。设立了宣传栏和举报信箱,门户网站开辟了专栏,作出公开承诺,公布监督电话,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深入征求意见,梳理征求意见建议15条,自查自纠查找问题20个,形成专题整改报告7份。组织“党风政风热线”上线,公众满意度调查结果,满意和基本满意率达到85%。积极参加电视问政,接受社会公众监督。我局履职尽责工作在全市推进会上作了交流发言。二是切实落实主体责任。制定了《关于建立健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体系实施办法(试行)》,厘清了局党组、局领导班子个人责任范围,明确了集体责任和个人领导责任。制定了《咸宁市科技局关于落实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实施办法(试行)》。建立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集体责任层级分解图、个人责任层级分解图、主体责任清单、主体责任工作要点的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责任体系。按照市统一安排,组织开展了政策性住房自查清理,共清理政策性住房3处62套,全体党员干部职工(含离退休干部)填写自查表52套。开展办公用房清理整改,清退办公用房1间,合并办公22人次。三是夯实党的组织基础。建立了支部书记带头抓、支部委员具体抓的支部党建工作责任体制,将工作任务层层分解,责任到人,形成了上下贯通的责任体系,构建了齐心协力抓党建的运行机制和良好氛围。按照市委统一要求,认真举办支部主题党日活动12期,同时,做好“+”文章,把主题党日与精准扶贫、科技部门主要职能、企业党建、农村党建等相结合,把党的建设向基层延伸。四是扎实开展精准扶贫。按照市委统一部署,我局牵头驻点通山县闯王镇刘家岭村。按上级要求,全村139户359人必须全部脱贫,整村出列。通过调查走访,精准识别,征求意见,精准施策,对所有贫困对象进行精准施策、精准帮扶、精准脱贫全覆盖。大力实施“五个一批”,产业发展脱贫一批,投入100多万元实施10个产业发展项目,解决60户188人脱贫;易地搬迁脱贫一批,解决40户75人脱贫;医疗救助脱贫一批,解决20户44人脱贫;教育培训脱贫一批,解决43户157人脱贫;政策兜底脱贫一批,解决34户47人脱贫,实现“精准脱贫,不落一人”的目标。
    五、单位决算的基本情况
    本局实行财务独立核算的单位1个,二级单位的财务数据全部在局机关财务进行核算。财务汇总决算和局机关决算数据一致。
    六、部门决算收支基本情况和增减变动情况
    (一)经费收入情况
    2016年决算收入2780.67万元。其中:财政预算拨款收入1905.12万元,上年结转的科技项目资金875.56万元。比上年收入1768.61万元增加57.22%,主要是因为科技创新的项目资金投入的增加。
    (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决算支出1313.72万元。按照功能科目支出分类,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9万元;科学技术支出1271.79万元;社会保障支出14.8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7.16万元。按照经济科目支出分类,其中:在职人员工资及福利性支出271.6万元;商品和服务类支出215.36万元;对家庭和个人补助(退休人员工资和职工福利性支出)247.06万元;对企事业单位补贴579.7万元。比上年支出893.05万元增加47.1%,主要是因为投入到企事业单位的科技创新项目引导资金的增加。
    (三)经费结余情况
    2016年结余经费1466.95万元,主要为审批在途需要结转拨付的科技项目经费。 
    七、机关运行经费执行情况
    2016年单位部门预算批复机关行政运行经费175.45万元。其中:标准公用经费35.45万元,特定业务费140万元。实际支出148.85万元。其中:标准公用经费35.45万元,特定业务费113.4万元。其中:办公费17.95万元,印刷费5.1万元,咨询费3.3万元,水费1.09万元,电费2.04万元,邮电费7.95万元,差旅费10.89万元,维修(护)费6.95万元,会议费1.63万元,培训费5万元,公务接待费1.44万元,劳务费11.43万元,委托业务费9万元,工会经费13.4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43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3.64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2.57万元。
    八、政府采购执行情况
    2016年单位部门预算38万元,实际执行政府采购数额为29.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配置各类固定资产10万元,日常的行政消耗性开支政府采购19.5万元。
    九、“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1.公车运行维护费
    2016年末单位实际保有一般性公务用车1台。年初公车改革处置公务车辆2台,当年没有新购公务用车。全年公务用车运行费用支出5.43万元,比去年总数17.62万元减少12.19万元,下降了69.18%。
    2.公务接待费
    2016年本单位公务接待支出5.29万元,全年总计共接待58批次、591人次,与去年相比支出金额、接待批次和人数均有下降。比上年8.62万元减少3.33万元,下降38.63%。
    3.因公出国(境)费
    单位严格落实因公出国(境)审批制度,2016年我单位没有因公出国(境)。
    从数据上来看,“三公”经费各项支出数额与2016年相比均有减少,主要是因为进一步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要求,严格管理,厉行节约,严格控制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大大压缩了“三公”经费支出数额。公务接待费次数的标准都有所降低,公务接待费用支出同比下降了38.63%。2016年2月市里公务用车改革处置公务车辆2台,现实有公务应急车辆1台。单位严格应急车辆管理,出台了应急车辆管理制度,严抓共管,公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同比下降了6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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